[心情] 對於公投神聖婚姻法提案的一點看法

看板gay作者 (我要積陰德)時間6年前 (2018/04/23 22:47), 6年前編輯推噓37(41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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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做為一個同志,做為一個極關注婚姻平權的人,做為一個法律系的學生,做為一個在生活中也拿神聖婚姻法開過玩笑的人,我不支持這個神聖婚姻法的公投提案。 先不談神聖婚姻法的實質內涵,提出這個公投案,最一開始設定的目標就是設定在以毒攻毒、以戰止戰,以及逼中選會表態。但是,這真的能達到效果嗎 ? 說實在,提案人在第一關就必須面臨的問題是,我們該如何做提案說明。以毒攻毒、以戰止戰,逼中選會表態,反諷這些理由,適合拿來作為提案說明嗎 ? 如果沒有很認真的想讓神聖婚姻法通過,實質上也沒有想讓這個提案通過,只是想提出這案子拿來和反同者的提案做比較,那外界會怎麼看這個案子。更甚者,如果這案子就這麼通過了中選會那關,來到二階段聯署,我們之後的策略是什麼 ? 還要繼續連署下去讓它成案嗎 ? 並不是提了案就能把他放生不管,後續還會衍生很多我們可能沒預想到的問題。( 包括有信心希望聯盟的擬參選人表示他們很支持這提案等等 ) 再來,我後續還真的有很多篇有號召力的人開始討論神聖婚姻法的可行性,說實在,這和同志長期來的主張根本背道而行,我們一直主張宗教不該干涉對於同志的法律的保護,因為臺灣不是政教合一的國家,宗教規範不該拿來限制人民的基本權利。但是,光從神聖這二字來看,本身就涉及宗教意涵,在法律的世界中,婚姻一點也不神聖,我們們一邊反對宗教影響法律的制定,卻又要制定一個神聖婚姻法,豈不謬乎 ? 還有一點,神聖婚姻法關於一生一世的規定早已違反民法有關離婚的規定,中選會真要擋提案難道還須從什麼專法的角度嗎 ? (當然我也覺得中選會實則對反同三提案做了實質審查感到荒謬及不妥) 最後我想說的是,這當然都是我自己的想法 (其中有些觀點當然有有參考其他人的想法),但這些提案對於同志權益甚至是同志運動未來的發展都有很大的影響,大家對於反同的提案生氣歸生氣,還是回歸理性一點的思考比較好,以上。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2Q4D1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42.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24494832.A.E4F.html

04/23 23:04, 6年前 , 1F
我支持神聖婚姻專法列入公投
04/23 23:04, 1F

04/23 23:07, 6年前 , 2F
原因有以下,藉由一個超級跳痛的題目強制思考
04/23 23:07, 2F

04/23 23:08, 6年前 , 3F
藉此檢驗中選會是否真的沒有審查
04/23 23:08, 3F

04/23 23:10, 6年前 , 4F
神聖婚姻的專法都有提出,離婚細節都想好,你不知?
04/23 23:10, 4F
你說溫朗東的那篇文章嗎?還是信心希望聯盟提出的那個。如果你是指這兩個我都有看過哦。 所以過了門檻又如何,提案人一開始設定的目標有達到嗎?還是你覺得萌萌會很感謝我們提一個神聖婚姻法,從此和我們做朋友

04/23 23:10, 6年前 , 5F
而且超多基督徒贊成,可能更加會過。
04/23 23:10, 5F

04/23 23:11, 6年前 , 6F
我也支持過啊
04/23 23:11, 6F

04/23 23:13, 6年前 , 7F
如果你連苗博雅的策略都沒看的話,最好做好功課再來談
04/23 23:13, 7F
你說我不讀苗博雅的策略,你有認真看過我這篇的第二段嗎?

04/23 23:21, 6年前 , 8F
溫朗東和朱家安也都有從法律,哲學角度提出非常精闢見解
04/23 23:21, 8F
※ 編輯: iamcosyang (223.140.242.133), 04/23/2018 23:21:40

04/23 23:21, 6年前 , 9F
如果你只是泛泛談論你覺得法律如何,未免太不尊重提案者
04/23 23:21, 9F
所以我想問的是,提案者有考慮到後續的效應嗎?或是這個提案真有達到助攻的效果嗎? ※ 編輯: iamcosyang (223.140.242.133), 04/23/2018 23:25:50 ※ 編輯: iamcosyang (223.140.242.133), 04/23/2018 23:31:00

04/23 23:33, 6年前 , 10F
我覺得真的過了對同志除了沒差外,更減少了民法派的主
04/23 23:33, 10F

04/23 23:33, 6年前 , 11F
04/23 23:33, 11F

04/23 23:33, 6年前 , 12F
更正,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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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23:34, 6年前 , 13F
萌萌有自己的神聖專法,民法就留給一般人用博弈
04/23 23:34, 13F
其實回到最根本,我們當初的這個提案到底有沒有讓他過的意思?如果沒有要讓他過,我們就必須受大眾檢驗為啥當初要提一個沒有要讓他過的提案,那如果要讓他過,我們也要受檢驗,既然同志都不要專法,為啥要設立一個神聖婚姻專法(縱使他是可自由選擇的專法) 然後我個人覺得縱使有神聖婚姻專法,並不會讓反同者不再反同,這其中並沒有關聯性呀

04/23 23:34, 6年前 , 14F
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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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23:34, 6年前 , 15F
人數有到中選會也會讓它過的,到時會鬧笑話的不會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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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23:34, 6年前 , 16F
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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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23:35, 6年前 , 17F
我不覺得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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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23:37, 6年前 , 18F
唯一會減少我對神聖婚姻專法支持的只有在婚姻弱勢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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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23:37, 6年前 , 19F
方會因為神聖婚姻專法無法離婚而受害的這個考量
04/23 23:37, 19F

04/23 23:38, 6年前 , 20F
但我後來想想,你自己要選神聖婚姻專法的,不做死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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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23:38, 6年前 , 21F
會死,想到這裡我就開始期待看到人去選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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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23:48, 6年前 , 22F
苗博雅要突顯的就是現行制度的內在荒謬性,高超的一步
04/23 23:48, 22F

04/23 23:49, 6年前 , 23F
這也已經開始發酵,確實達到荒謬化萌萌公投的效果
04/23 23:49, 23F

04/23 23:49, 6年前 , 24F
苗博雅在同志運動的擘畫與進程安排上太高明了
04/23 23:49, 24F

04/23 23:50, 6年前 , 25F
也多虧了他才讓整個運動的能見度大幅上升,居功厥偉
04/23 23:50, 25F
※ 編輯: iamcosyang (223.140.242.133), 04/23/2018 23:53:45

04/23 23:59, 6年前 , 26F
萌萌罵神婚法的同時 也是在打他們自己的臉
04/23 23:59, 26F

04/24 00:34, 6年前 , 27F
同志不要專法是因為我們沒有另外一個民法可以選擇 現在
04/24 00:34, 27F

04/24 00:34, 6年前 , 28F
可是能讓異性戀有民法跟神聖婚姻兩種讓他們選 不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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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00:35, 6年前 , 29F
同志族群比這些拜神的盟盟更有神愛世人的風範嗎
04/24 00:35, 29F

04/24 00:35, 6年前 , 30F
一件事情可以反著看也能正著看 不是不能質疑 只是同運
04/24 00:35, 30F
所以如果神聖婚姻法那麼好,萌萌也愛用皆大歡喜,那我實在想不出我們推第三個公投的意義在哪裡,讓他們知道專法是歧視的目的沒有達成,還幫他們提案他們愛的法。 但不管萌萌到底有沒有崩潰,我必須說的是,提出這個案子就代表同志必須承擔其背後的目的,但如果我們在公投的提案理由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那社會大眾會怎麼看待這件事。就像我所強調的,反諷跟以毒攻毒甚至是測試中選會,真的是完整且成功的提案理由嗎? 我是同志,我就算不支持第三案,第一二案我也毫不猶豫簽下去,但換做是對提案有疑問的異性戀呢?至少我身邊的人對第三案是大大存疑的

04/24 00:36, 6年前 , 31F
人都這麼少了願意站出來做事的就那幾個 你們自己內部
04/24 00:36, 31F

04/24 00:37, 6年前 , 32F
還在分裂這個支持那個不支持而不是想辦法將議題化為正向
04/24 00:37, 32F
還有 170 則推文
還有 18 段內文
04/24 12:49, 6年前 , 203F
並不是使用婚姻兩個字的平等權
04/24 12:49, 203F

04/24 12:50, 6年前 , 204F
如果伴侶這個詞在法律上完全與婚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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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2:50, 6年前 , 205F
權益跟義務一致
04/24 12:50, 205F

04/24 12:51, 6年前 , 206F
我覺得要打釋憲官司又是個漫長的挑戰
04/24 12:51, 206F

04/24 12:52, 6年前 , 207F
那甚至給你婚姻,但是叫做同性婚姻專法
04/24 12:52, 207F

04/24 12:53, 6年前 , 208F
一切比照辦理,同志會接受嗎?
04/24 12:53, 208F

04/24 12:54, 6年前 , 209F
大法官從頭到尾都是用婚姻這個詞,並沒有說這種制度的
04/24 12:54, 209F

04/24 12:54, 6年前 , 210F
名稱不限於婚姻。
04/24 12:54, 210F

04/24 13:05, 6年前 , 211F
大法官在言詞辯論前公布的爭點就有提到以同性伴侶制代
04/24 13:05, 211F

04/24 13:05, 6年前 , 212F
替是否符合平等權保障的問題,所以大法官有意識到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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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3:05, 6年前 , 213F
那我問你,同性婚姻專法,一切比照婚姻章,但是不是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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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3:05, 6年前 , 214F
跟伴侶制是不同的,但釋字748表示憲法保障同性間的婚
04/24 13:05, 214F

04/24 13:05, 6年前 , 215F
姻自由,而不是說伴侶制就好。
04/24 13:05, 215F

04/24 13:05, 6年前 , 216F
姻,是同性婚姻,你ok嗎?
04/24 13:05, 216F

04/24 13:14, 6年前 , 217F
推原PO勇敢
04/24 13:14, 217F

04/24 13:37, 6年前 , 218F
推原po勇敢+1
04/24 13:37, 218F

04/24 19:39, 6年前 , 219F

04/24 20:37, 6年前 , 220F
基本上公投就是一群無知民眾以主觀意識去投票,不管
04/24 20:37, 220F

04/24 20:37, 6年前 , 221F
策略多麼高明,不以能讓人看內容就可以用主觀意識支
04/24 20:37, 221F

04/24 20:37, 6年前 , 222F
持的公投法,是否有太大可行性呢?
04/24 20:37, 222F
我們的目標本來就應該放在鞏固自己的既有勢力,外加開拓新的的客群呀! 而不讓自己原本應該拿到的基本盤失分我覺得是最基本的

04/24 20:38, 6年前 , 223F
可舉行投票權人中萌萌跟同志基本上還都只是少數,我
04/24 20:38, 223F

04/24 20:38, 6年前 , 224F
們要說服的不是大多數的盲從民眾嗎?
04/24 20:38, 224F
※ 編輯: iamcosyang (223.136.66.7), 04/24/2018 21:12:00

04/24 23:43, 6年前 , 225F
我竟然看到推文有人說要用輿論逼萌萌選神聖婚姻,你如果
04/24 23:43, 225F

04/24 23:43, 6年前 , 226F
不是同志,應該就是萌萌同路人了吔
04/24 23:43, 226F

04/25 00:02, 6年前 , 227F
為何要逼萌萌呢 他們不挺神聖婚姻法 那就是對自己信仰
04/25 00:02, 227F

04/25 00:02, 6年前 , 228F
不虔誠 根本用不到輿論批評
04/25 00:02, 228F

04/25 00:04, 6年前 , 229F
神婚法未必能成案 但可形成議題 讓人反思
04/25 00:04, 229F

04/25 01:45, 6年前 , 230F
可憐的原po,同溫層外一堆跟你相同見解的,只是這個版太過
04/25 01:45, 230F

04/25 01:45, 6年前 , 231F
天真無法討論。無法以戰略眼光去思考這場公投的人是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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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1:45, 6年前 , 232F
知道問題在哪的。
04/25 01:45, 232F

04/25 02:22, 6年前 , 233F
大法官在釋憲文中用了多少次婚姻兩字,結果這些人不相
04/25 02:22, 233F

04/25 02:22, 6年前 , 234F
信大法官,擅自解讀釋憲文說大法官的意思是只要權利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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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2:22, 6年前 , 235F
務跟婚姻一樣就好,不是婚姻也沒關係。大法官說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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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2:22, 6年前 , 236F
成」婚姻自由,還被魔改成只要「等同」就好。你藍色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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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2:22, 6年前 , 237F
簾嗎?大法官說1句話,你可以幫他上5句註解。然後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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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02:22, 6年前 , 238F
性婚姻專法,你確定隔離但平等,是能通過我國憲法明訂
04/25 02:22, 238F

04/25 02:22, 6年前 , 239F
的平等權的檢驗的嗎?
04/25 02:22, 239F

04/29 14:23, 6年前 , 240F
同為法律人推這篇
04/29 14:23, 240F
文章代碼(AID): #1QtV7mvF (gay)
文章代碼(AID): #1QtV7mvF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