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可以不要透過我去獵豔嗎
※ 引述《newago (和平)》之銘言:
: [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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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不要透過我去獵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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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之前約過的直男,隔了一陣子沒聯絡
: 心血來潮傳訊說想和我做愛做的事(之前主動找他跟我說沒空 可惡~)
: 問我有再約別人嗎,然後有想要試多P
: 問我之前的對象們有再聯絡嗎
: 最後問到我們同志圈有沒有像他們異性戀的交友網站或軟體
: (問到這邊我總算知道他要幹嘛了 他想試別的男生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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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請問我該怎麼辦?(大家遇到會怎麼做?)
: 我不想把他拉進我們圈內環境啊!
: 而且我幹嘛這麼大方讓他上交友找男生(女生的話我才不在意)
: 要找自己去找不用讓我知道(現在好了吧 擾亂我心弦&思緒)
: 所以他問我的問題,我都沒直搗他要的答案(我這樣做是對的吧)
如果是我
我都吃好逗相報耶(爆)
-------以下是個人意見超偏頗的分隔線
這就要視《你到底是怎麼看待對方》再來做處理
問別人的意見不太有用
起碼我跟你的意見就不一樣
但我沒有想說服你跟我一樣
想要獨佔一件物品的心情
講好聽就是喜歡
講難聽就是肖想
沒有承諾的話
我現在就當對方是個砲友
如果第一次之後(性器 性趣 興趣)合得來
就把他當個可以聊的砲友【第一階段】
再約過幾次後
就是個聊得來的砲友【第二階段】
之後可以不用因為打砲這個理由約出來見面吃飯逛街的 就是朋友 【第三階段】
再過了一陣子
承諾要互訂終身
這才算男朋友【第四階段】
通常到第三階段
對方如果交了男友
難免會嫉妒羨慕恨
因為除了一定會有的《被剝奪感》
就是有伴的人就不能再約(哭哭)
但
就算到了第四階段
假如這個人變成我男朋友了
他想要我介紹人讓他認識
我還是會介紹
我覺得一個人會不會喜歡雜食
是天性
我不太喜歡限制對方
所以不會去插手這個
我唯一會限制對方的
就是不要踩我的雷(然後我的雷超多這樣)
我知道他今天決定要跟我交往了
我們之間有一些情侶該履行的義務
但它不是國家法定條約
是我們兩個人之間
同意並認可後
即可實行
違反後就是看怎麼修補
也沒辦法就送他去警察局
讓法律代替我懲罰他這樣
看到這裡你可以了解跟明白
一切就只是你自己的糾葛嗎?
然後尋求別人的意見
也不過就是尋求大多數人的同意後
堅定自己的價值觀是沒錯的之後
然後呢?
你頂多就是能跟同溫層的人一起說這個男的有多糟糕而已(攤手)
趁現在還有幾年 還有一點時間
再找(符合你心意的)一個吧(食神裁判調)
------追申(我就是不想寫備註咧的分隔線)
我說我會吃好逗相報
是跟我覺得「他們兩個可能也會搭得起」的朋友牽線認識
是都介紹給有一定程度認識的朋友
(你要解讀成深度 我也no comment啦)
不是我會當放送頭
到處去跟別人說
“這個男的是哪裡神奇”
“這個男的是哪裡勇猛”
所以不要輕率地來信
要我提供名單給你
我雖然是老鴇個性
但我的芳名冊真的沒必要給沒禮貌的路人
我又不是拿來賺錢的
(抖菸灰)
而且我也真的沒必要跟路人證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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