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特殊時期 眼不見為淨條款

看板gay作者 (teemo)時間7年前 (2016/11/27 15:55), 編輯推噓9(9031)
留言40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pbwang1203 (波勒貝王)》之銘言: : 標題: [板務] 特殊時期 眼不見為淨條款 : 時間: Sun Nov 27 10:37:49 2016 我反對. 差異性讓人類產生偏見,偏見造成恐懼,恐懼變成傷害,讓不同群體承受苦難, 苦難反作用成為復仇的動力,暴力性復仇進而加深偏見,整個體制呈現惡性循環。 從社會學的角度「預兆性政治」來看,「行動本身影響未來」, 如果想要的未來是非暴力的社會,那改變社會的方式就不應該透過暴力手段爭取。 -- 我反對特殊時期變更條款. 作為看板的一份子,要去創造一個容忍差異包容彼此的未來。 這裡是文字模式,我們該建立起自己的論述, 提醒同志夥伴如何保護彼此,互相幫助。 創造一個新的溫室或是同溫層是無法擁有未來的。 請不要接受仇恨,也不要用仇恨去消滅仇恨。 -- 恢復尊嚴有一另種選擇, 我們擁有智慧可以做出更好的判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28.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80233309.A.845.html

11/27 16:02, , 1F
呃,又不是我們製造仇恨
11/27 16:02, 1F

11/27 16:07, , 2F
推,雖然那些言語很不舒服,但我們不需要淪落到跟他們一樣,
11/27 16:07, 2F

11/27 16:07, , 3F
且特別條款實施後反而會在別的地方讓他們有機會做文章
11/27 16:07, 3F

11/27 16:09, , 4F
我們沒必要承受這些仇恨言論。
11/27 16:09, 4F

11/27 16:12, , 5F
我理解板友需要避風港 眼不見為淨無法度過暴風雨.
11/27 16:12, 5F

11/27 16:14, , 6F
這裡是我們的淨土,他們若是真心想了解自然歡迎
11/27 16:14, 6F

11/27 16:15, , 7F
這裡不是淨土 水清是沒有魚的.
11/27 16:15, 7F

11/27 16:15, , 8F
但欺負上門來還要好聲好氣的被他揍,誰能忍?
11/27 16:15, 8F

11/27 16:16, , 9F
理想歸理想,終究要在現實上考量。不然有愛就好,何必
11/27 16:16, 9F

11/27 16:16, , 10F
要結婚?愛最大啊,結婚什麼的只是浮雲
11/27 16:16, 10F

11/27 16:16, , 11F
淨土當然只是相對的說法。我們自己關起門來吵,跟被人
11/27 16:16, 11F

11/27 16:17, , 12F
侵門踏戶不一樣。
11/27 16:17, 12F

11/27 16:17, , 13F
仔細想想 你會有更好的應對方式 你可以的.
11/27 16:17, 13F

11/27 16:17, , 14F
歡迎光臨MY縫,我作不到
11/27 16:17, 14F

11/27 16:18, , 15F
理性或許可以,但我感性上不願意。同志不需要當聖人
11/27 16:18, 15F

11/27 16:19, , 16F
這是變相的檢討受害者,你們被罵要乖,要溫婉
11/27 16:19, 16F

11/27 16:19, , 17F
如果可以再給他們吐口水就更棒了<3
11/27 16:19, 17F

11/27 16:23, , 18F
我接受你做不到 你接受我反對嗎?
11/27 16:23, 18F

11/27 16:26, , 19F
接受啊,你從哪覺得我會反對你?
11/27 16:26, 19F

11/27 16:28, , 20F
我不接受仇恨言論,對議題的正反意見大家有權利表達啊
11/27 16:28, 20F

11/27 16:29, , 21F
我討厭異性戀>雖然沒理由,但我接受他主觀上的感覺
11/27 16:29, 21F

11/27 16:29, , 22F
我認同,而且我們也不能一直活在同溫層。但我也會毫不留情噓
11/27 16:29, 22F

11/27 16:29, , 23F
爆電爆他們,畢竟這是我們地盤。
11/27 16:29, 23F

11/27 16:29, , 24F
異性戀一天到晚性侵殺人放火,超討厭>理由不理性,但
11/27 16:29, 24F

11/27 16:30, , 25F
我也能接受他的意見表達
11/27 16:30, 25F

11/27 16:30, , 26F
異性戀超噁心大家該把異性戀抓起來燒死他們>無法接受
11/27 16:30, 26F

11/27 16:30, , 27F
11/27 16:30, 27F

11/27 18:26, , 28F
差異性跟惡意言論是不同的哦~
11/27 18:26, 28F

11/27 18:32, , 29F
@inouekaoru 我了解.
11/27 18:32, 29F

11/27 22:09, , 30F
11/27 22:09, 30F

11/27 22:31, , 31F
同意提莫大大的論述
11/27 22:31, 31F

11/27 23:40, , 32F
贊同
11/27 23:40, 32F

11/28 02:02, , 33F
推 我仍然相信言論市場的運作 在這種網路平台 透過網
11/28 02:02, 33F

11/28 02:02, , 34F
友的踴躍討論 有效率的意見交流之中 當可篩檢出各項言
11/28 02:02, 34F

11/28 02:02, , 35F
論之真實性與品質價值
11/28 02:02, 35F

11/28 02:06, , 36F
“我不認同你所說的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更
11/28 02:06, 36F

11/28 02:06, , 37F
何況 原因亂講話秀下限的 都是我們的好隊友啊! 該讓
11/28 02:06, 37F

11/28 02:06, , 38F
他們繼續講
11/28 02:06, 38F

11/28 02:06, , 39F
更正錯字 原因-->反方
11/28 02:06, 39F

11/28 21:12, , 40F
@homosecret 我也相當程度同意於你:)
11/28 21:12, 40F
文章代碼(AID): #1OEf5TX5 (gay)
文章代碼(AID): #1OEf5TX5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