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為民露屌?為夫打炮─同權與用藥

看板gay作者 (光光)時間8年前 (2016/07/12 00:03), 8年前編輯推噓-9(101937)
留言66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6 (看更多)
一、 把「吸毒」的人關起來,貼上標籤,使他們不能回歸社會,能夠幫助戒毒嗎? 坐牢、被調查、出庭幾乎會使他身邊的人「全部得知」而對他貼上輿論標籤, 進而被孤立、排擠、鄙視, 影響租屋、求職、申請社會福利、請求救助輔導等等, 而且,只要他們再犯了小錯 (哪怕是每個人多少會犯的,算錯錢,就會被認為偷竊,推到人,就被認為猥褻) 標籤會擴大它,把他們推入更悲慘的深淵, 一方面標籤讓他們難以重生, 一方面吸毒讓他們工作能力下降, 無所事事只好繼續沈淪, 如此惡性循環, 接著只好從「吸毒者變販毒者」(無法工作只好賣毒), 加速毒品傳播的速度, 所以,有些人認為「單純施用」毒品應該「去刑化」「去污名化」, 如此,反而更能打擊毒品犯罪, 「用藥」取代「吸毒」的說法因此而來,希望你能看懂。 二、 同志是社會中「被隔離」的「少數」 隔離是指社交生活上的隔離, 你或許沒有, 但相信很多出櫃同志會有「朋友怎麼大多是gay」的感覺, 這就是一種「隔離」, 對於社會中隔離的少數, 由於沒有足夠的力量為自己辯解, 當社會為這個族群貼上標籤時, 就很難擺脫這個標籤的桎梏, 所以,少數同志吸毒,造就「很多」同志愛吸毒的「污名」, 原文說的「污名」是指整個同志社群, 並不是指那些被抓的同志 三、 釣魚偵查分為兩種, 1、提供機會型(誘捕偵查) 2、挑唆犯意型(陷害教唆) 2的情況下,屬於違法取證, 如果由警察主動詢問, 或是提供優於通常情況的報酬, 都會被歸類於2, 但「違法取證」的效果不當然使證據無效, 而是由法官「權衡」(7個標準咒語不贅述), 而可能在權衡後,「被採為定罪的證據」。 四、 台灣是承認「毒樹果理論」的, 利用「第一次違法取證」所得的證據, 而進行「第二次合法取證」取得證據, 利用該理論,使第一次違法取證的「違法性」擴散到第二次取證, 使第二次取證也成為「違法」, 而違法的效果如上所述, 交由法官權衡。 如果是「偷拍」「釣魚」取證, 由於只有「一個違法取證行為」所以基本上與毒樹果無關, 不要誤用了 五、 由於取證違法仍可能在權衡後採為證據, 才會有「釣魚」「竊聽、竊錄」可以抓犯人的情況出現, 癥結點在刑訴158-4的「權衡」, 與釣魚偵查、毒樹果關係不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68253038.A.63D.html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4.192), 07/12/2016 00:06:28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4.192), 07/12/2016 00:07:08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4.192), 07/12/2016 00:08:07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4.192), 07/12/2016 00:09:10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4.192), 07/12/2016 00:10:38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4.192), 07/12/2016 00:15:54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4.192), 07/12/2016 00:16:20

07/12 00:16, , 1F
第一段把吸毒換成強姦 殺人放火也可以啊 希望你能了解
07/12 00:16, 1F
吸毒是自傷行為,這個自傷行為可能演變成「他傷」(所以現在的法律處罰它), 但用刑罰處罰,有些人,有些研究認 為,不但不能阻斷自傷,更會加速「自傷變他傷」的過程(所以,單純吸毒,也就是單純 自傷,不應該被刑罰處罰,也不該被污名,這是那些人的看法)。懂了嗎? 拿殺人放火 這種直 接「他傷」的行為來比,建議你多讀書多思考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4.192), 07/12/2016 00:18:45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4.192), 07/12/2016 00:22:24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4.192), 07/12/2016 00:23:48

07/12 00:31, , 2F
吸毒造成多少社會問題 叫自傷? 多讀點書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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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行為只能造成自己的傷害(不然你舉例吸毒這個行為本身怎麼傷害別人?傷你的玻璃 心嗎),吸毒造成的社會問題,是自傷演變成的他傷,例如我舉的 例子,從吸毒變販毒。你的論點典型是沒唸大學的科大五專生程度。。。。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217.24), 07/12/2016 00:34:13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217.24), 07/12/2016 00:39:03

07/12 00:36, , 3F
唉 講不贏人就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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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0:37, , 4F
而且沒唸大學的科大五專生程度是怎樣?
07/12 00:37, 4F

07/12 00:38, , 5F
號稱最不會歧視的甲板講出這種話 真是令人看破手腳
07/12 00:38, 5F
我有提出反駁,請回應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217.24), 07/12/2016 00:39:48

07/12 00:39, , 6F
你先說你那句有沒有歧視 妖魔化 污名化科大五專生的意思
07/12 00:39, 6F
所以你反駁不了,吸毒是自傷行為?所以你為什麼拿縱火強姦來比較?為什麼分不清楚吸 毒與吸毒衍生的行為?是因為學歷很低沒念書嗎?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217.24), 07/12/2016 00:42:19

07/12 00:44, , 7F
推文的回應讓人傻眼
07/12 00:44, 7F
傻眼在哪,提出個反駁吧?究竟是沒讀書看不懂,還是玻璃心碎了自我放棄?

07/12 00:44, , 8F
版主有看到自己出來處理啦 不然不要說甲版都沒歧視
07/12 00:44, 8F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217.24), 07/12/2016 00:47:44

07/12 00:46, , 9F
為了自己情緒的反對而反對,卻沒好好思考對方的話還
07/12 00:46, 9F

07/12 00:46, , 10F
蠻奇怪的
07/12 00:46, 10F
他只是想帶風向。有些人心中只有風向,跟文盲沒什麼兩樣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217.24), 07/12/2016 00:49:36

07/12 00:49, , 11F
我的想法跟您相近,但是我就是您口中的五專生。我覺得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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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0:49, , 12F
我們在討論這件事情的時候,也許不要把學歷加進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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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0:49, , 13F
會比較不會模糊焦點,給您一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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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相近,但卻說不出來,這就是我112法律法研和你五專生的差距,面對這個差距,而 不是拿玻璃心出來要求別人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217.24), 07/12/2016 00:52:11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217.24), 07/12/2016 00:53:38

07/12 00:54, , 14F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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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學歷玻璃心的典型回應方式?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217.24), 07/12/2016 00:55:49

07/12 00:56, , 15F
喔~這樣喔!崩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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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這篇文是甲板的智力測驗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217.24), 07/12/2016 00:59:03

07/12 01:00, , 16F
是喔,崩崩
07/12 01:00, 16F

07/12 01:01, , 17F
我們存在差距是事實,我接受也承認,我沒有要求您,只是
07/12 01:01, 17F

07/12 01:01, , 18F
給予您一些建議。因為我覺得戰「學歷」或是以「學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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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1:01, , 19F
度來諷刺一個人,並沒有那麼恰當。您想闡述的事實說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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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1:01, , 20F
,實在沒必要這樣,因為溝通這件事情不是您說的道理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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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1:01, , 21F
對、價值觀比較政治正確,就可以完成,必須是兩個端點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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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1:01, , 22F
能夠站在對方的角度去設想思考,才有辦法達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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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1:01, , 23F
像您這樣的方式,儘管我也認為您說的有道理,但也只會讓
07/12 01:01, 23F

07/12 01:01, , 24F
人不夠愉快而已。
07/12 01:01, 24F

07/12 01:02, , 25F
因吸毒影響精神狀態而開車肇事怎麼說?
07/12 01:02, 25F
所以也來個「喝酒罪」?也來個「憤怒罪」?也來個「情緒不穩罪」?

07/12 01:02, , 26F
台大女王蜂一出手變知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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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1:03, , 27F
唉 112怎麼變這樣 台灣前途堪慮
07/12 01:03, 27F
唸出來變成平凡無用的人成天帶風向,你才需要擔心台灣的前途吧? 你還沒反駁我,吸 毒為什麼不是自傷行為?

07/12 01:04, , 28F
你太認真回應崩崩了,看崩崩過往的文章,他學歷越高對他
07/12 01:04, 28F

07/12 01:04, , 29F
的家教品德都是越大的諷刺,不要對他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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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學歷的人為什麼要滿足你這個路人的「家教品德」要求?那智商的要求是不是也要以我 為準?那麼有99%的人會被歸類於智障啊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217.24), 07/12/2016 01:08:44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217.24), 07/12/2016 01:14:19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217.24), 07/12/2016 01:16:26

07/12 01:20, , 30F
喔!崩崩
07/12 01:20, 30F

07/12 01:23, , 31F
蹦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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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是誰,但你常常我的文下留言,影射你知道我是誰,這種偷窺別人的愉悅感真 的很猥瑣。如果你真的不屑我,又何必如此像個stalker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217.24), 07/12/2016 01:35:04

07/12 01:38, , 32F
是喔!崩崩
07/12 01:38, 32F

07/12 01:41, , 33F
第一點是現實社會存在的問題阿,把吸毒者跟犯罪者劃上
07/12 01:41, 33F

07/12 01:41, , 34F
等號真的對矯治一點幫助也沒有,這社會標籤化太嚴重了。
07/12 01:41, 34F

07/12 02:24, , 35F
把吸毒跟強姦殺人放火畫上等號,真是讓人大開眼界了。我認
07/12 02:24, 35F

07/12 02:24, , 36F
為提出這種論點表示對吸毒/用藥並沒有深入的瞭解及思考,
07/12 02:24, 36F

07/12 02:24, , 37F
卻還請人多瞭解衍生的社會問題?
07/12 02:24, 37F

07/12 04:12, , 38F
我112我噓你態度
07/12 04:12, 38F
112也要看系所,還停留在戰態度層次的不是二三流科系就是小大一二,如果你是醫牙我 就收回以上那句話。然後嘲笑你原來醫牙不過如此,人生巔峰停留在入學考試的「自以為 是精英的假精英」。

07/12 09:45, , 39F
其實google一下就知道你是誰了!連你的照片生平都有,112
07/12 09:45, 39F

07/12 09:45, , 40F
的怎麼會不知道?
07/12 09:45, 40F

07/12 09:47, , 41F
討論還是歸討論,這樣動不動就人身攻擊有幫助嗎?還有呀
07/12 09:47, 41F

07/12 09:48, , 42F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網路言論還是謹言慎行吧!
07/12 09:48, 42F
你找到的應該都只是舊資料,能代表什麼? ※ 編輯: dghkrt3489 (27.246.96.116), 07/12/2016 10:28:38 ※ 編輯: dghkrt3489 (27.246.96.116), 07/12/2016 10:29:46 ※ 編輯: dghkrt3489 (27.246.96.116), 07/12/2016 10:37:37

07/12 10:49, , 43F
我一直覺得你的文寫的很好,也很有邏輯,看你的文會讓我
07/12 10:49, 43F

07/12 10:49, , 44F
們有不同的思維啟發。但如果可以的話請對推文者友善點好
07/12 10:49, 44F

07/12 10:49, , 45F
不。他們講的話確實不好聽,如果你能試著拋下成見善意的
07/12 10:49, 45F

07/12 10:49, , 46F
對他們,或許回文間就不會在這麼的烽火連天了,試試看好
07/12 10:49, 46F

07/12 10:49, , 47F
嗎?
07/12 10:49, 47F

07/12 13:42, , 48F
請問 那因為用藥成癮 無法工作而偷竊 搶劫 是屬於自傷
07/12 13:42, 48F

07/12 13:42, , 49F
還是他傷?
07/12 13:42, 49F
無言,到現在還在鬼打牆,看清楚我第一個回復,不要當文盲,好嗎?多要求自己,不要 什麼都不看不讀不思考拿白痴問題(而且還是已經回答的問題)去問別人,這種人做什麼 事情應該都很失敗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4.192), 07/12/2016 16:02:37

07/12 21:49, , 50F
大概跟你差不多欸!崩崩
07/12 21:49, 50F

07/12 21:54, , 51F
之前有篇自刪的文章令人印象深刻啊。 那位彰中畢業的
07/12 21:54, 51F

07/12 21:54, , 52F
07/12 21:54, 52F
沒人在管高中唸哪的...,你哪個平行時空的

07/12 22:10, , 53F
所以你的貴文第一段還是沒有說這種循環是自傷還是他傷
07/12 22:10, 53F

07/12 22:13, , 54F
或甚至是傷他。
07/12 22:13, 54F

07/12 22:16, , 55F
喔我看錯了你是說第一個推文回覆,害我跑去看文內第一段
07/12 22:16, 55F

07/12 22:46, , 56F
你等下又害崩崩跳出來鬼叫,他一直叫會被桶欸
07/12 22:46, 56F
※ 編輯: dghkrt3489 (140.112.4.192), 07/12/2016 23:50:03

07/13 16:24, , 57F
至少我成功噓文了ob'_'ov 而不是在那邊耍嘴皮
07/13 16:24, 57F

07/13 18:01, , 58F
ID先噓
07/13 18:01, 58F

07/14 00:44, , 59F
一堆無腦噓又來? 推回來!!!
07/14 00:44, 59F

07/14 03:25, , 60F
再噓回去
07/14 03:25, 60F

07/15 15:09, , 61F
112水準輸專五科大生你要別人跟你認真什麼(゜-゜)
07/15 15:09, 61F

08/13 10:34, , 62F
很有意思的是,人對用藥vs工作同時有兩種想像
08/13 10:34, 62F

08/13 10:37, , 63F
沉迷用藥以致連最普通的工作都不做 同時卻又常說
08/13 10:37, 63F

08/13 10:38, , 64F
惡勢力用毒品控制人去做常人都不願意做的工作
08/13 10:38, 64F

08/13 10:41, , 65F
真相如何是一回事,只都看時機挑有利的講真的能得到
08/13 10:41, 65F

08/13 10:41, , 66F
正確的討論結果嗎?
08/13 10:41, 66F
文章代碼(AID): #1NWyDkOz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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