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 提及莫言的浪漫主義6

看板gay作者 (teemo)時間10年前 (2013/12/03 23:34), 編輯推噓25(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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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思故我在浪漫. -- 有時候 答案很簡單 但也十分不簡單. 同性婚姻導致人獸婚? 為什麼近親不能結婚? 直接對這個問題[去魅化]. 簡單來說 就是要問 婚姻是什麼? -- 在法律形成之前,宗族宗親就已經存在,而正如"達努巴克"所言,台灣 原住民在有政府之前,就已經有自己的文化與傳統了。原住民又是如何 避開兄妹婚或亂倫婚的呢? 在這之前,我先回來探討主題。 [婚姻]究竟是什麼? -- 我知道政治正確之必要 但我不會去要求甲板的每個人都達到完全一致的政治正確. [相愛是人權] 這句話是對的但其中是有些許差異. -- 婚姻究竟是什麼? 由[身分法](親屬及繼承編)出發,就算沒有法律的時代,人在宗親 之間都是有文化背景與血緣相依的。 只要有血緣有宗族都能維繫彼此的關係。 那婚姻究竟是什麼? 在文化上或在國家法律上是憑藉甚麼建立的? -- 今日的國家之中,讓無血緣關係的人與人結合,讓彼此的家庭宗族血親 得以建立關係,這就是婚姻的效果。 那婚姻的目的是什麼? -- [引]文章代碼(AID): #1DoLkfGu (Policy) 同性婚姻合法化 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是這也不算對。 →這句話點出桑德爾想到的不只是同性族群 想想同性婚姻。要決定政府該不該承認同性婚姻, 怎可能不先為婚姻之目的、同性戀的道德地位, 來一場道德辯論呢? →在台灣討論婚姻之目的立論,都被宗教人士打趴了 有人說可以,他們挺同性婚姻,理由是尊重自由, 不對他人選擇做主觀判斷,不管你贊不贊成同性戀, 人人應該都要有自選婚姻伴侶的自由。 →我身邊的同志朋友大多以此立論出發 只讓異性戀結婚,不讓同性戀結婚,是嚴重歧視, 不讓同志享有法律之前的平等權。 -- 如果這樣就算是承認同性婚姻的充分依據, 問題便可以在自由主義公共理性的範圍內得到解決, 不必為了婚姻目的為何、 是為了推崇哪種價值這些爭議去吵得不可開交。 然而,如果不做主觀判斷, 根本不能為同性婚姻辯護。 這個判斷取決於你對婚姻目的(telos)的看法。 而且, 一如亞里士多德所言,要分辨一社會制度之目的, 就等於是分辨它應該推崇獎勵哪些美德。 →您是否也同意婚姻是一種獎勵美德的制度? 這場辯論基本上辯的是, 同性結合在我們社會配不配享受到政府認可婚姻所賦予的榮譽和肯定 。 因此,背後的道德問題是躲不掉的。 -- 要突破[近親][人獸]的詭辯很簡單. 只要反問 [甚麼是婚姻] 就好了。 -- 你結過婚嗎? 有沒有辦過婚禮? 登記要不要找第三人公證? 婚姻從來都不是兩人的事. [兩個人相愛]之所以不能構成婚姻的理由是因為 "婚姻" 始終都有第三方. 過去是拜天地拜父母公婆. 現在是[國家].是[法定公證人]. -- 如何幫問題除魅? [近親] 本來就有[身分法]保障. [人獸] 你要找到[第三方]幫你公證. 而且[獸]本身要自己表達[自主願意]. -- 金斯利解釋: 「婚姻如果變成私人事務, 同性婚姻合法化所有爭議就會化為烏有。 同性婚姻不會得到政府認可, 但異性婚姻也不會。」 -------------------------------------------- ╔════════════════════╗ ║ 讓教堂等家教機構繼續提供婚禮。 ║ ║ 百貨公司與賭場高興的話也可以... ║ ║ 伴侶要怎麼慶祝結合都可以, ║ ║ 要隨時認定自己已婚也可以。 ║ ║ 沒錯,如果想結三人婚, ║ ║ 或自己與自己的一人婚,只要有人 ║ ║ 主持儀式,宣布禮成,都由他們去。 ║ ╚════════════════════╝ -------------------------------------------- -- 要辯論其意義與目的到底何在, 有可能用理性思辨嗎? 還是只能以大膽斷言硬碰硬? 一邊說是為了生育,一邊說是愛的承諾 。 根本沒辦法顯示誰的理由較能服人 。 首先,她駁斥婚姻之主要目的在生育這種主張。 她指出,以目前的做法和規範。 政府並不要求具備生育能力者才能結婚 。 請領結婚證書的異性戀伴侶並無需告知政府 『自己是否具有交合生子的能力或意願。 生育力既不是婚姻的條件。 缺乏它也不構成離婚的理由。 既不圓房也不打算圓房的伴侶可以結婚。 其婚姻亦能持續。臥病不起者也可以結婚。』 -- 只讓異性戀享有合法婚姻 『等於是在給一種刻板印象做官方背書, 一種有破壞性的刻板印象, 說同性戀關係本身就不穩定, 比不上異性戀,所以不值得尊重。』 仔細檢視同性婚姻合法化之例, 我們就會發現, 非歧視與自由選擇並不足以構成贊成理由。 要決定誰具有合法結婚權, 就必須思考婚姻目的何在,推崇的是哪些美德。 這就把我們帶進道德上的紛擾地帶, 讓我們在莫衷一是的多種良善觀之間沒辦法不選邊。 -- 國家沒有婚姻可不可以? 答案是可以的. 但需要更多社會福利措施來補救. 今天. 兩個無血緣關係的人結婚了. 做為國家的立場. 相互扶持的效果減輕了社會成本. 在各方面都有穩定社會的效果. 所以國家獎勵[報稅][扶養][婚姻]等等的,而建立制度. -- 我支持多元成家. 我支持婚姻平等. 我支持伴侶法. 我支持家篇章修正案. 這是我 做為一個同志 作為一個公民 所支持的良善美德之建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83.101

12/03 23:39, , 1F
所以你的意思是因為婚姻是合理的創造一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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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3:40, , 2F
我覺得啊,這是另一種情境的思考,跟前面討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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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別的觀點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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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我知道你是正常解說版的天嬤嬤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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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3:41, , 4F
但這個論證路數,絕對是變成毀家廢婚派的頭號戰敵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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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3:42, , 5F
而且這個路數也可以轉來支持「抽單身稅」(我可不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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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毀廢派的,這篇是反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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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田某某他不打算把話說清楚,甚至想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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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當綜藝咖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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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婚姻是兩人事可推得近親婚合法"就形式邏輯而言為真
12/03 23:44, 7F
▲是呀.

12/03 23:44, , 8F
不,我累了,我還曾經相信過t是個好人,是為甲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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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以好壞作為評判標準

12/03 23:45, , 9F
對阿所以不跟他討論了。因為真的沒有用。follow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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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攤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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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否認形式邏輯為真,但形式邏輯也無法處理權利適用。
12/03 23:45, 10F
▲他也沒考慮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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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個人自由論與社群-國家功能論的利弊得失,比較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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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的「誠意」在一切之前。網路沒有peer review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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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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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沒有打算討論權利適用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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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兜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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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3:53, 14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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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寫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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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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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一直往回總會討論到前提 也就是婚姻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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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3:58, , 18F
這篇是反對者從婚姻的角度切入 但就很難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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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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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希望未來可以看到,為什麼同性婚姻符合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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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也有. 請去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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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究竟誰才能對婚姻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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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 但有話語權或詮釋權的人比較有影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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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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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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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私人的事」其實是隱含「我懶得跟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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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懶得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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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的論點應該是「"婚姻是兩人事"是支持同性婚及近親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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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是對的,但並不因為有相同理由就能推得「支持同性婚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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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讀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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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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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近親婚」,因為共同理由只是各自的其中一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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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集聯集宇集 集合的大小 這樣.

12/04 00:04, , 27F
支持同性婚等於支持近親婚,是在你的理由是「婚姻是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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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0:05, , 28F
事」的時候,這不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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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人說婚姻是[一男一女]時, 同樣可以問他[近親一男一女][人獸一公一母] 這樣去檢驗婚姻是[一男一女] 一樣是無法通過[近親一男一女][人獸一公一母]邏輯檢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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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是不是應該停止用這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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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個人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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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因為我們本來就是針對平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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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方案能促成其合理與正當性即可,不需考量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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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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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即使有人認證這個理由並不正確,uka依然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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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這個理由形式邏輯讓支持同性婚跟支持近親婚劃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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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0:17, , 34F
硬是強迫每個人都達到一致的政治正確 違反我的多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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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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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更明顯的例子好了,現在有兩個總統候選人,支持總統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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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由可以是相同的:「因為甲/乙會為臺灣作出正確的政策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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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但這不代表支持甲就要支持乙。且當你實際上支持甲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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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可以用這個理由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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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0:26, , 39F
每個人有決定何謂正確的自由,但這同時表示固執己見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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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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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比樓上更固執己見?)(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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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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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吧,那群少數教徒都是這麼固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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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0:47, , 43F
我是說這裡的討論啦厚~~~ (結果花了兩天晚上玩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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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1:01, , 44F
所以我才說田嬤嬤可以讓我們學習如何應(ㄏㄨ)付(ㄕ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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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1:01, , 45F
少數的無知教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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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1:03, , 46F
還有…戰場不在甲板大家該都知道吧?還是只有我自以為?
12/04 01:03, 46F

12/04 01:22, , 47F
爭取內部共識也是很重要的. 人家禮拜天禮拜+戰術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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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1:30, , 48F
所以討論、演練不是戰鬥啊,不能在這裡就先磨光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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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1:49, , 49F
那種人不是「內部」,我寧可花時間跟毀家廢婚派辯論抬槓。
12/04 01:49, 49F

12/04 01:50, , 50F
其他時間就靠出櫃親身影響異性戀長官同仁家人朋友吧
12/04 01:50, 50F

12/04 05:39, , 51F
標題:浪漫主義, 但第一句就是:我思故我在 好跳痛~
12/04 05:39, 51F

12/04 08:29, , 52F
要不要多個前提? 比如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怎樣的兩個人?
12/04 08:29, 52F

12/04 08:30, , 53F
XD
12/04 08:30, 53F

12/04 08:31, , 54F
感覺"婚姻是兩個人的事"這句話太籠統才會造成這麼多曲解
12/04 08:31, 54F

12/04 08:31, , 55F
<----路過
12/04 08:31, 55F

12/04 08:33, , 56F
我XD是要給夢幻熊的 至於最政治正確的口號早就有了.
12/04 08:33, 56F

12/04 08:34, , 57F
端看社群的接受度與可造成動員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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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8:36, , 58F
不管那給誰的 發自真心的笑容是最美好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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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8:38, , 59F
XDDD
12/04 08:38, 59F

12/04 14:31, , 60F
^+++++^
12/04 14:31, 60F
※ 編輯: teemocogs 來自: 114.44.50.214 (12/05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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