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超前立法:「多元成家」三胞胎不必綁在一起

看板gay作者 (韓國高速鐵路)時間10年前 (2013/11/15 15:05), 編輯推噓15(15035)
留言50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5 (看更多)
【聯合報╱社論】 2013.11.15 03:47 am 「多元成家」草案很受矚目,但贊同與反對的意見對立漸漸變得尖銳,最近連指責「淫亂 」、「動搖國本」的字眼都跑出來了。台灣社會隨時可聞百鳥齊鳴,但正反論辯卻常常處 於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情緒中,現在「多元成家」方案亦正捲入這種紛亂的漩渦。我們 認為問題應回到理性對話的平台,先釐清爭議,才可能走向「異中求同」的規範共識。 討論前,應先作定義上的澄清。「多元成家」不是一部單一法案,而是包括三個主題,針 對民法相關條文擬進行修正。其中包括了同性婚姻、伴侶制度、「選擇性家庭」制度三件 事;但由於被立法推動者包裹在一起討論,未見相輔相成,反而彼此糾纏,變成有理說不 清。 首先是同性戀伴侶爭取法定上的婚姻權,此事社會討論已久,台灣的民意接受度也越趨穩 定,最新民調對同性結婚表示贊同的已達五十六%。全世界自本世紀初荷蘭成為第一個同 性婚姻合法的國家,至今已有十五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美國和英國則都是部分地區 合法化,可見漸成趨勢。這個議題除了正視同性戀者的權益,更重要是引導社會祛除「歧 視」的氣氛,乃經過長期輿論教育、公眾人物示範而演變出來的,此刻修法似已較接近水 到渠成的階段,但未浮出的反對力量仍不能輕估。 其次有關「伴侶制度」,即同居的伴侶雙方(不管是同性或異性)雖無正式婚姻關係,卻 希望互相享有法律上等同「配偶」的身分地位和待遇,包括報稅和財產關係等等。早在一 九八○年代美國著名的網球選手娜拉提諾娃,和她的同性伴侶茱蒂尼爾森分手之後,曾經 被尼爾森告上法庭追討高達七百五十萬美金的「分財產」的權利(後來和解金額保密), 轟動一時,可說是「伴侶制度」鬧上法庭爭取確認的著名例子。 現在全球以法國為伴侶制度最完善的例子,法國的初生嬰兒有半數以上誕生於非傳統「婚 姻」定義的家庭,以往處於「私生子」的範疇,現在「嫡子」反成少數。例如法國前總統 密特朗對待情婦所生的女兒,由他帶著參加國宴、公諸媒體、乃至最後以家屬身分出席其 喪禮種種,都在為婚姻之外的伴侶關係爭取社會接受的基礎。但台灣是否已對「伴侶制度 」寬容接納,尚無公論,對其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甚至對一個人的婚外「伴侶」如何 看待,這些問題亦並無共識,可能還需要更多討論。 至於第三個主題即「多人家屬」,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強調是以「選擇家人」的概念, 擴充民法中以親屬關係為基礎的「家庭」的定義。這種需求在實務上可以想見,甚至值得 同情理解,包括很多人舉例的宗教團體中的修女或比丘尼在晚年以「姐妹」建立起家人般 相互照護、依賴的關係。但我們社會對「血親」的概念仍是銅牆鐵壁一塊,就以遺產繼承 中的「特留分」概念而言,當事人也許針對某個子女「另眼看待」到不願留任何財產給他 /她,法律上卻仍保障凡具備法定繼承人的身分,即可聲請強制分配到特定比例的「特留 分」財產,可見法律對直系血親間的權利義務保障十分明確。 當今社會,公民的「自主選擇」意識高漲,如果社會上確實漸漸興起對「個人自主權應比 血緣關係更優先」的討論,未嘗不是個機會,讓財產繼承的「特留分」議題百花齊放於公 民論壇。但如果連這一小步都還未踏出,直接跳入「多人家屬」的領域,則有可能被汙名 化,譏諷台灣「家屬制度衝全球最前衛」的反對聲浪只怕不會稍止。 「多元成家」針對婚姻、家庭制度帶頭衝修法,可謂「超前立法」。超前立法不一定不好 ,有時需要以較前瞻性的眼光帶領社會從傳統、陳舊的概念裡解脫出來。但「家庭」畢竟 是社會文化的基石,不大可能在缺乏共識下就貿然進行大幅度的立法革命,台灣至今連「 通姦罪」都拿不掉,就可見多數人對傳統婚姻關係概念之根深柢固。多元成家法案的「三 胞胎」如今綁在一起提出來,被反對意見「萬箭齊發」,何不整理清楚三個主題,隨社會 共識度而進行個別的辯論和修法?否則三胞胎像是「三人四腳賽跑」一樣綑綁在一起,反 而腳步踉蹌,恐怕不是明智的作法!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297060.shtml 本篇大意:不反對同性戀結婚 但大家搞不清楚 草案推動者要負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250.216

11/15 15:09, , 1F
其實很詭異
11/15 15:09, 1F

11/15 15:10, , 2F
今天有三個法案,有人說三個是綁一起的
11/15 15:10, 2F

11/15 15:12, , 3F
結果有腦殘不經查證跟腦補的起舞
11/15 15:12, 3F

11/15 15:13, , 4F
知道內容的人詳細說明+電視辯論
11/15 15:13, 4F

11/15 15:14, , 5F
腦殘的人依舊腦殘跳針
11/15 15:14, 5F

11/15 15:15, , 6F
結果法案推動者竟然要背負說不清楚的莫需有的罪
11/15 15:15, 6F

11/15 15:17, , 7F
不愧是垃圾媒體,我要打電話給客服嗎?
11/15 15:17, 7F

11/15 15:49, , 8F
你覺得一般民眾會有興趣聽你說明嗎? 還是PTT=全世界?
11/15 15:49, 8F

11/15 15:50, , 9F
本來就不該一起推 現在的苦果都是大家鄉愿默許出來的
11/15 15:50, 9F

11/15 15:54, , 10F
有沒有一起有差嗎?
11/15 15:54, 10F

11/15 15:54, , 11F
標題:維護傳統婚姻,反多元成家
11/15 15:54, 11F

11/15 15:54, , 12F
標題:維護傳統婚姻,反同志婚姻 好像喔
11/15 15:54, 12F

11/15 15:58, , 13F
兩個反方的人群重疊性高到爆表
11/15 15:58, 13F

11/15 15:58, , 14F
所以 支持同性婚姻但反對伴侶法的聲音 是不存在嗎
11/15 15:58, 14F

11/15 16:00, , 15F
假聲音
11/15 16:00, 15F

11/15 16:02, , 16F
目前為止根本沒有一個正當的理由去反對伴侶法
11/15 16:02, 16F

11/15 16:03, , 17F
除了跳針之外還有嗎?
11/15 16:03, 17F

11/15 16:03, , 18F
三個分開的法案你支持其中一個就去支持
11/15 16:03, 18F

11/15 16:04, , 19F
有人要你三個都支持嗎?
11/15 16:04, 19F

11/15 16:05, , 20F
桌上一道菜你不喜歡,就打翻整桌菜
11/15 16:05, 20F

11/15 16:05, , 21F
因為""支持同性婚姻但反對伴侶法""
11/15 16:05, 21F

11/15 16:06, , 22F
所以一次反對三個法,跟我說的翻整桌菜有差嗎?
11/15 16:06, 22F

11/15 16:32, , 23F
有差吧 反同志婚姻聽起來就違反人權 反多元成家聽起來似乎
11/15 16:32, 23F

11/15 16:32, , 24F
就沒有違反人權了
11/15 16:32, 24F

11/15 16:33, , 25F
婚外「伴侶」是什麼鬼…關伴侶制啥鳥事… = =
11/15 16:33, 25F

11/15 16:36, , 26F
而且多人家屬這個案子真的頗奇怪 真的通過應該會產生不少問
11/15 16:36, 26F

11/15 16:36, , 27F
題 就像多元入學方案 立意雖佳 實際結果則...
11/15 16:36, 27F

11/15 17:07, , 28F
三法案搞一起,根本就是邏輯有問題的人...
11/15 17:07, 28F

11/15 17:41, , 29F
單推同性婚姻 2006年試過 早就給拒絕了.....
11/15 17:41, 29F

11/15 18:04, , 30F
那是2006年啊...況且那時也沒人嘗試用連署來合法化
11/15 18:04, 30F

11/15 18:05, , 31F
護家盟的出現會讓人以為反對伴侶制的人只有宗教考量而已
11/15 18:05, 31F

11/15 18:13, , 33F
這篇文章用"傭典型雇用"比喻伴侶制 並認為伴侶制是不利
11/15 18:13, 33F

11/15 18:14, , 34F
議價能力差的一方的制度
11/15 18:14, 34F

11/15 18:48, , 35F
對方也會連署反合法化啊 他們聽到同性能成家就發作起瘋了
11/15 18:48, 35F

11/15 23:21, , 36F
法案不被瞭解責任如果不該算在推動者身上 那該算誰身上?
11/15 23:21, 36F

11/15 23:22, , 37F
商品賣不出去老闆怪走過的人不識貨
11/15 23:22, 37F

11/15 23:22, , 38F
到底有誰有義務識貨阿
11/15 23:22, 38F

11/15 23:39, , 39F
問題是已經解釋過了
11/15 23:39, 39F

11/15 23:40, , 40F
耳朵有問題的還是聽不進去
11/15 23:40, 40F

11/15 23:43, , 41F
問題在就算在好的商品 有一堆人故意在抹黑說商品有毒會爆炸
11/15 23:43, 41F

11/16 00:12, , 42F
希望哪天你當員工業績不好時 你老板能接受你這種檢討客
11/16 00:12, 42F

11/16 00:12, , 43F
戶不檢討自己的說法
11/16 00:12, 43F

11/16 00:14, , 44F
很明顯整個圈內都該一起檢討我們該如何改進
11/16 00:14, 44F

11/16 01:25, , 45F
原來人民求立法是老闆(委員)員工(人名)關係?
11/16 01:25, 45F

11/16 02:40, , 46F
問題是你說的客戶是別家廠商派來的打手 專門抹黑搞破壞的
11/16 02:40, 46F

11/16 02:43, , 47F
你就算檢討在多或不斷改進 對方還是抹黑說商品有毒會爆炸
11/16 02:43, 47F

11/16 03:49, , 48F
問題是我們gay也不算夠格代表"人民"一詞阿
11/16 03:49, 48F

11/16 03:50, , 49F
對方會抹黑 不代表你不能努力推一個比較難抹的東西出來
11/16 03:50, 49F

11/18 12:56, , 50F
上了一桌菜, 其中2道是臭酸的! 剩下的菜你還吃的下?
11/18 12:56, 50F
文章代碼(AID): #1IXSUSPy (ga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IXSUSPy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