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模擬Makiyo案過頭 關鍵時刻重罰60萬

看板gay作者 (孬踢)時間11年前 (2012/10/05 21:0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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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es (黑斯)》之銘言: : 另外LS TIME電影台今年2月25日播出「失聲畫眉」,描述歌仔戲班內部女同性愛侶感情, : 出現女子間親吻舌吻特寫、同性戀暗示,違反節目分級辦法,被罰30萬 寫信給NCC抗議吧! 【轉自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http://www.facebook.com/onlyfairtreat/posts/439416042761253 (網頁版比較好複製) 關於失聲畫眉被NCC裁罰一事,熱線性權小組的一位義工寫了一封抗 議信,歡迎大家複製下來,修改一下內容,寄給 ncc48@ncc.gov.tw (內容事務處)、ncc40@ncc.gov.tw (綜合規劃處)。 [主旨] 懇請貴委員會解釋違反節目分級辦法之標準 敬啟者: 今天有幾條新聞(e.g. http://goo.gl/KB1dZhttp://goo.gl/Mm4Ov),內容提到,貴委員會對 LS TIME 電視台播 放之「失聲畫眉」做出裁罰,理由是「描述歌仔戲班內部女同性愛侶 感情,出現女子間親吻舌吻特寫、同性戀暗示,違反節目分級辦法, 被罰 30 萬」。我對此訊息有數點疑問,還請貴委員會對此做出解釋 : 1. 查諸衛星廣播電視法及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裡面皆無對「女 子間親吻舌吻特寫」、「同性戀暗示」之描述(見衛廣法第 17 條、 分級辦法第 4 至第 7 條)做出描述。 而貴委員會做出如此裁決,即表示貴委員會認為「女子間親吻特寫」 、「同性戀暗示」是屬「變態」或「表現淫穢情態或強烈性暗示」? 或是「涉及性之問題(中略)對於兒童心理有不良影響之虞者」、「 對白有不良引喻者」?抑或是認為繫屬「有混淆道德秩序觀之虞」? 貴委員會做出此項認定之標準為何?是否有過度擴張解釋、偷渡個人 道德價值觀之虞?如何說明同性相關情感之表現,混淆什麼樣的道德 秩序?對兒童心理有什麼不良影響?情態表現如何淫穢?另外,容我 提醒貴委員會,同性戀早於 1970 年代後就已從精神疾病指引上去除 。 2. 查諸其他牽涉兩性之間舌吻、異性戀感情之「暗示」或「明示」 之電影、節目、新聞,從未聽聞貴委員會因此做出裁罰。而同樣之行 為如果發生在同性(男男或女女之間),為何因此受罰?貴委員會是 否在裁罰標準上標準不一,對於性少數之管制標準更加嚴苛?是否違 反性別平等之原則? 3. 呈上述兩點,此項裁罰是否表示貴委員會對於同性情感之歧視, 對於同性之間的性做出差別審查?煩請貴委員會就此做出說明,並且 說明貴委員會在性別平等議題上之了解,以確認貴委員會之成員是否 適格執行職務,是否需要對其做性別平等再教育? 4. 查諸《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貴委員會成立之目的為「 行政院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促 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 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 多元文化均衡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而我想就教於貴委員會,做 出這次的裁罰,是達成了以上哪條目的?做此裁罰促進了哪咦項傳播 健全發展?維護了什麼媒體專業自組?促進哪些多元文化均衡發展? 但我可以說,貴委員會之裁罰並無尊重弱勢之權益,而更加深了同性 情感與相處,乃是不可見、不可視的污名與歧視。容我提醒貴委員會 ,要達成貴委員會之成立目的,應落實在管制媒體結構,而非管制其 內容,才得以達到市場公平競爭、內容之多元與健全發展,並確實保 障弱勢權益,使其在各項媒體上可見、可被識別、得以發聲。如果貴 委員會無能達到結構管制,請貴委員會之人員辭職以免尸位素餐,而 不是透過管制內容而成就自己的業績。 以上諸點疑問,還請貴委員會解釋。本信函之內容將同時遞交於性別 平等會。 閱聽人xxx敬上 -- All I want is fair treat. http://onlyfairtreat.blogspot.com/ Facebook: onlyfairtreat@gmail.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32.96 eere:轉錄至看板 lesbian 10/05 21:02

10/06 09:4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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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RjfZHf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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