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萬曆野獲編 元宵
《畿輔·元夕放燈》
永樂七年 (1409) 正月十一日,太宗 (成祖) 聖旨:
「太祖開基創業、平定天下,至今四十餘年,禮樂政令,都已完備,
朕即位以來,務遵成法,如今風調雨順,軍民樂業,
今年上元節正月十一日至二十日,這幾日官人每個都休假過節,
好好閒暇休息、不奏事,若有要緊的事,寫明白了再遞送進宮,
民間放燈,准許飲酒作樂快活,京城兵馬司都不必查禁、夜巡不要打擾生事,
從此成為慣例;
官人時時都要用心守著太祖皇帝制度,愛恤軍民、永保富貴、共享太平。
欽此。」
宣宗宣德二年 (1427) 正月十二日,皇帝敕諭文武群臣:
「朕恭膺天命,嗣承大位,仰惟祖宗創建守成之艱,日夜警惕、遵守成規,以撫天下,
賴上天垂佑,海宇清平、雨暘時若、年穀遂成,嘉許列臣們,一起享太平之樂;
今年剛開始,正好是上元節,特賜百官休假十日,凡有機務大事,封遞進宮。
在京軍民,按慣例可張燈飲酒作樂,五城兵馬司停止宵禁,
不過官員軍民人等,不許因而生事,違者論罪,永為定例。
欽此。」
以上兩篇例子,都有收在詔令集中,
每到年終時,禮部就會援引之前慣例上書請皇帝下旨,准許民間放燈十日十夜,
宋朝初年時,錢俶特別增加了三日,如今則又多了兩天,
從永樂七年,至明年今上 (萬曆) 三十五年 (1607),正好就 199 年了,
四海承平許久,京城百倍繁華,外面張燈繁盛花樣日新月異,
各部門官吏全都放假出去玩,衙門空蕩蕩,
只有辰、戌、丑、未這幾年,正好碰到打考績的年份,
吏部、都察院官員,以及進京朝見的外官,按慣例禁止出遊,但微服出遊的並不少見。
而進京赴考的舉子這時大多抵達了,於是呼朋招妓、徹夜唱歌狂歡喊叫,沒人能阻擋,
至於皇親國戚、高官、大太監,則早就花下重金預約好賞燈高樓了,
就算是只能調轉馬頭的小小縫隙空間也要價不斐。
第一次進京的人,對此盛況會看到發呆讚嘆,
有如形容宋朝汴京的詩句「春如紅錦堆中過,人似青羅幙里行」,真是太平盛世佳話,
我兒時目睹如此繁華,至今仍常在夢中回想起;
不過聽說近年盛況有稍減一些,係因聖主漸少出遊,
所以官方也停止設置燈山很久了,這也是理所當然。
太宗 (成祖) 時,還有官妓,到宣德二年時,還沒有顧佐上書提議禁止官員招妓,
於是官員退朝後赴宴,都能左擁右抱當娛樂,因此燈火樓台繁盛,又加上一層豔麗,
生在當時的士大夫,真是超幸福啊!
最近偶然跟黃貞甫談到官妓,我說跟唐宋以及開國時相比,
你們現在當官的真是不如那時能快樂似神仙,
當時黃正以外官身份進京等打考績,當場大聲說:
「不行,不行!如果能像你說的那樣(能招妓),則上等的一定都被吏部、言官先佔走,
剩下能留給我們,一定是麻臉、跛腳、禿頭等級的,那還更讓人受不了。」
聽了後大笑。
宣德四年 (1429) 正月初一,皇帝特別賜給文武官員新年假二十天,
元宵夜還召集群臣到御苑賞燈,五年、八年時也如此,
但這是特別恩賜,不是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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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七年正月十一日,欽奉太宗文皇帝聖旨:「太祖開基創業,平定天下,四十餘年,
禮樂政令,都已備具。朕即位以來,務遵成法,如今風調雨順,軍民樂業,
今年上元節正月十一日至二十日,這幾日官人每都與節假,著他閒暇休息,不奏事;
有要緊的事,明白寫了封進來。民間放燈,從他飲酒作樂快活,兵馬司都不禁,
夜巡著不要攪擾生事,永為定例。恁官人每更要用心守著太祖皇帝法度,愛恤軍民,
永保富貴,共享太平。欽此。」又宣德二年正月十二日,欽奉宣宗皇帝敕諭文武群臣:
「朕恭膺天命,嗣承大位,仰惟祖宗創建守成之艱,夙夕兢惕,一遵成憲,以撫天下。
賴上天垂佑,海宇清平,雨暘時若,年穀遂成,嘉與臣等,共享太平之樂。
今歲維新,上元屆節,特賜百官假十日,凡有機務重事,封進來聞。在京軍民,
如故事張燈飲酒為樂,五城兵馬弛夜禁,但戒飭官員軍民人等,不許因而生事,
違者罪之,永為定例。欽此。」以上二例,皆載在令甲,每至年終,
禮部上疏援引前例請旨,許來年新正,民間放燈凡十晝夜。蓋比之宋初,
錢俶買宴增三日之外,又展二日。自永樂七年己丑,至今上明年三十五年丁未,
恰已一百九十九年,四海承平日久,輦下繁富百倍,外方燈市之盛,日新月異,
諸司堂屬,俱放假遨游,省署為空。惟辰、戌、丑、未年,係入計定期,
吏部都察院官。及朝覲外吏,舊皆有禁,而微服私觀者,仍不乏也。其時南宮試士,
大半鱗集,呼朋命伎,徹夜歌呼,無人訶詰。至若侯門戚里、貴主大璫,
則又先期重價,各占燈樓,尺寸隙地,僅容旋馬,價亦不貲。初至京師者,
駭歎咢眙,正如宋汴京「春如紅錦堆中過,人似青羅幙里行」,真太平佳話也。
余兒時目睹繁華,至今入夢,聞近年亦稍稍減舊觀。矣蓋聖主遊幸漸稀,而鼇山之設,
久已停止,亦事理使然。按文皇帝朝,正用官妓,至宣德二年,尚未有顧佐之疏。
是時朝臣退食,俱得擁蛾黛為娛,則燈樓之盛,尤為奇豔。士生斯世,抑何多幸!
近偶與黃貞甫談及官妓,余謂若循唐宋及國初故事,則公輩真神仙不如矣。
時黃以外吏詣部候考選,乃振聲曰:「不可,不可,果如兄言,則曲中佳麗,
俱為吏部、科道所據,其與吾輩周旋,必麻瞎跛禿之屬,令人益不堪耳。」為之大噱。
宣德四年正月朔,特賜文武節假二十日,元宵夜,召群臣悉赴御苑觀燈。
至五年八年亦然,此又係特恩,非常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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