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萬曆野獲編 王陽明後裔
《勛戚·嗣封新建伯》
新建伯王承勛,是王陽明的孫子、前兵部尚書吳兌的女婿,
但結婚多年沒生子,就另娶杭州人沙相的女兒當妾,
沙相以前是胥吏,任宛平縣典史時被撤職,因而留在北京,成地頭流氓。
久了之後,沙氏懷孕,但正妻不容她,因而被送回娘家,
沙相就上書陳情,說正妻吳氏有來探望,還給了同意書,說自己是石女、無法人道,
答應讓沙氏成為嫡妻,生下的兒子未來承襲爵位...等等;
王承勛也上書辯駁,說沙氏只是小妾,而且她生的小孩不是自己的種,
皇帝把兩封上奏交給底下討論,最後竟定把沙氏遣走、且不讓她照顧小孩。
十幾年後,王任漕運總兵時,吳氏亡故,於是回想起沙氏的事情,
就把她找進衙門住、非常寵愛相待,小孩年紀也大了,也一起住,
但沙氏竟然跟惡少私通,還覺得兒子礙事、要用藥毒殺他,
沙氏想毒死「兒子」失敗,之後甚至又想毒死王、只是失敗僅迷昏他而已;
大家才知道那個兒子不是王親生的,而是沙相在北京不知從哪抱來的。
事情爆發後,王不知該怎麼處置,只好去請教李三才,
李假好心說「閣下是勳爵重臣、不是一般官員,最好還是上奏朝廷。」
有人說是李知道王收藏了不少奇珍異寶古玩,已趁此機會敲詐、中飽私囊一番了,
果然王上奏之後,皇帝下令江淮官員會辦審訊,真是由李來主持,
其中私下不知是否真有曖昧古怪之處。
先由地方官審訊,但無法定案,之後由上級淮徐道來審,
用刑之後得到的口供,跟王上奏的一樣,於是擬判重刑,
再要上呈轉送給巡撫,經過黃河時,沙氏突然跳進河裏去、沒公開處刑就死了,
官員只好把相關文卷都呈報上去,案子就算是了結了;
但也有傳聞說沙氏其實還好好活著沒死,而她不喜歡的「兒子」也有兒子了,
且因為王快六十歲了,仍沒有兒子,搞不好以後就是由他來承襲爵位。
當初審這案子時,卜汝梁是淮徐道道員,他跟我講過整個案情,
沙氏那時已經年老色衰,但仍很會講話,
卜罵她說「弒殺親夫雖然是大惡,不過有時可能是不得已而做,
但你竟然能忍心想殺害親生兒子?」
沙氏說「大人你錯了,痛只會痛自己、哪感覺得到別人痛。」
(這段不太好翻,可能是指小孩不是親生骨肉、所以殺了沒什麼,
或者小孩就算是親生的,但是礙到自己時也要除掉。)
講得滿口杭州俗語,真令人連連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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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伯王瑞樓承勛,文成先生塚孫也。為故大司馬吳環洲兌婿,婚媾多年,無所出,
乃納杭人沙相之女為妾。相故椽吏,以宛平典史罷斥,因留京師,市井梟黠也。居久之,
沙已孕,嫡不能容,至遣歸家。相乃上疏,謂吳氏會親以誥券相授,自言身係石女,
不知人道,許代為正室,且已生子,當襲爵為言。承勛力辯,謂沙實妾,且子產於沙氏,
非真其遺體。上下兩疏勘議,竟離其妾,而遠其子於沙氏。又十許年而新建為漕帥,
則吳夫人歿矣,追念沙氏不置,復招致淮陰署中,寵待有加。所生兒已長,亦遂留於舍。
沙復與惡少通體,憎其子礙眼,以藥鴆之,人始曉然非王氏種,實沙相京師所抱假子矣。
既鴆子不遂,又鴆厥夫,其跡彰露。新建無計,謀之李中丞,中丞謬語之曰:
「公為勛貴重臣,非他官比,宜聞之朝。」或謂中丞知新建橐中,富有珍異及古玩不貲,
借以挾之。必飽所欲,新建疏上,得旨,果即命淮上撫按會問,則事在中丞掌握間矣,
其間暖昧不能盡知。初發郡邑共獻,不能決。乃以淮徐道臣鞫之,比拷訊,具如承勛所奏
,乃擬沙極刑,轉詳中丞,至黃河中流,忽自沈洪波,不及正刑。撫按遂具獄上之朝,
事得粗結。然聞沙氏故在人間,至今未死。其所斥假子,復有子,且將來爭茅土。
蓋新建年將稀齡,尚水有血胤也。
當讞此案時,苕上卜養庵汝梁為淮徐道,為余詳言始末。
沙氏色寢,且已衰,獨辯有口。卜叱問之曰:「人間弒夫雖惡極,然理亦有之。
汝何忍自戕其兒?」沙曰:「爺爺錯了,從來自肉自痛,那有此理?」滿口俱杭州鄉談,
令人撫掌不能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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