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清稗類鈔 審訊口供

看板gallantry作者 (Wayne Su)時間7年前 (2017/06/06 10:12), 編輯推噓18(1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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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問陶訊盜」 張問陶在翰林院進修完,外放山東萊州知府 (從四品), 恃才而對上驕傲,謁見巡撫 (吉綸?) 時,巡撫認為他無禮、心裏討厭, 跟布政使說「張是個書生,而知府要領導一府,他有辦法勝任嗎?」 布政使說「張雖然是書生,但不致於耽誤民事。」 不久之後有個大盜被抓,但屢屢翻供,幾個官員偵訊都無法結案, 巡撫就告訴布政使「你說張不會耽誤民事,如果他能了結此案,再讓他上任, 不然就彈劾他不適任。」 布政使跟按察使商量,並找張到布政使衙門來偵訊大盜,問說「幾天可以結案?」 張說「三天就夠了。」 又問「要用什麼刑具?」 張「刑具等要用時再說,最重要的是準備最高級的金華肉乾、紹興美酒一大甕, 有助閒聊談話,這絕對不能少。」 隔天,張在布政使衙門問案,輕鬆坐在小廳炕上, 桌上擺著大盤高級金華肉乾、旁邊擺著一大甕紹興美酒, 一個童僕扇爐火暖酒、一個拿酒壺添酒,一個書吏在旁負責做記錄, 他隨口叫大盜跪在前面,左手抓酒杯、右手翻案卷,開始問話: 張「你是郯城人嗎?」 盜「是。」 張「你幾歲了?」 盜「三十七歲了。」 張「你住在鄉下還是城裏?」 盜「城裏。」 張「你父母還在嗎?」 盜「小人不幸,父母都亡故了。」 張「你有兄弟嗎?」 盜「我們三兄弟,我是老大。」 張「你有妻、子嗎?」 盜「小人有兩個兒子,大的十八歲、能夠打獵野獸,小的十三歲、還不能打獵。」 張「你家裏是幹什麼的?」 盜「沒有專門工作。」 當時布政使、按察使都躲在後面聽,認為張平常擅長言詞,一定能審問出什麼來, 但發現他問的都是些瑣碎事情,怕他沒辦法結案、深深替他擔憂。 隔天,張再到按察使衙門審訊: 張「你是郯城人嗎?」 盜「是。」 張「你幾歲了?」 盜「小人今年三十九,明年就滿四十了。」 張「你住在鄉下還是城裏?」 盜「住在鄉下。」 張「你父母還在嗎?」 盜「父親很早就過世,母親改嫁了。」 張「你有兄弟嗎?」 盜「我們三兄弟,我是老二。」 張「你有妻、子嗎?」 盜「小人有一子一女,都還是小孩。」 張「你家裏是幹什麼的?」 盜「有幾畝的田,種田為生。」 第三天,張再到按察使衙門, 布政使跟按察使問「你說三天能了結,今天是第三天了,真的能結案嗎?」 張笑說「今天下午就可了結,請不必擔心。」 就命人先預備刑具,準備結案; 一樣到小廳,輕鬆坐炕上、喝酒配肉乾,傳大盜來跪在前面,再開始問: 張「你是郯城人嗎?」 盜「是。」 張「你幾歲了?」 盜「去年剛滿四十,今年又多一歲了。」 張「你住在鄉下還是舊城裏?」 盜「有時候住城裏、有時候住鄉下。」 張「你父母還在嗎?」 盜「小人母親還在,年過七十了。」 張「你有兄弟嗎?」 盜「小人有兩個哥哥,都已經過世了。」 張「你有妻、子嗎?」 盜「小人有兒子,還是嬰兒。」 張「你家裏是幹什麼的?」 盜「沒有田耕作,有時打魚、有時候拾柴。」 下午,叫童僕拿大杯來,連喝三杯之後就命令把酒肉撤掉, 把衙役全部叫出來,並命令備好刑具待命使用,端正坐好、正經對大盜說: 「我查看案卷,之前官員所偵查的事蹟都一一屬實,但你為何屢屢翻供? 人家說你桀驁狡詐,果然沒錯,我跟你閒聊了三天的家常閒話, 結果你三天回答的都能前後不相符,連閒聊都如此反覆,何況是案情? 你如果老實供出,還不愧是個好漢, 如果再說謊狡辯,我就拿這三天閒話來證明你不老實,就算用刑到死也沒我的事, 你最好考慮清楚,不要自討苦吃。」 大盜正想強辯時,張喝令左右施加大刑、打死也沒關係, 只好趕緊磕頭求饒,說願意供出真話、發誓不再翻供, 張非常高興,立刻命人錄下口供、讓他畫押,案子因此了結。 張問陶,字是船山。 ---- http://ctext.org/wiki.pl?if=gb&chapter=528103#%E5%BC%B5%E5%95%8F%E9%99%B6 %E8%A8%8A%E7%9B%9C 縮短 http://bit.ly/2rNG3lv -- 你怎麼這麼綠啊! ← 藍色黨blahblah.. 綠色黨blahblah.. → 你怎麼這麼藍啊! \ / \ / ○ ○ 藍 <<<<<<<<<<<<<<<>>>>>>>>>>>>>>> 綠 藍 <<<<<<<<<<<<<<<>>>>>>>>>>>>>>> 綠 「政治單細胞生物」的眼光見解:只要光譜不夠近不同邊者,就算再中肯一樣是敵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71.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llantry/M.1496715170.A.8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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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說 老張 你想趁機喝酒辦案就明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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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肉乾,要最高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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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豬排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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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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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覺得根本就是施加大刑而招供,跟甚麼酒肉閒話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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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肉閒話是為了取得用刑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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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先禮後兵,再用突然轉變態度來恐嚇嫌犯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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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禮後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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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犯人很堅持不改口供,存心看官大人出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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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時代刑求是非法的,張就GG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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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犯人一口酒, 一塊肉乾都沒吃到啊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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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不改口供,張問陶就把他打到死了,前兩天只是用來判斷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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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個性的,酒肉當桌,是讓犯人以為他是個尸位素餐的酒囊飯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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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犯人故計重施,兩天供詞反覆,這讓張有了"其人可誅"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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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第三天笑面虎的牙齒就毫無顧慮的露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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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像這種恃才傲物的人,通常都是罕有的聰明人,所以如果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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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時代不容許刑求,我相信張問陶會設下另一個陷阱給犯人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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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聊天紀錄 老張明說了 當作嫌犯性好鬼扯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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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根據大清律,在不能證明嫌犯有罪的情況下,禁止刑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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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已證明嫌犯有罪,允許通過刑求來獲得更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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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通過證明嫌犯的證詞不可信,來推翻其翻供言辭,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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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刑求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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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樓上說明, 所以前兩天基本上就是個懂法之人挖洞給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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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人跳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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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聰明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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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樣如何能證明大盜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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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身份供詞不一這不是本來就有的嗎?前面官員都不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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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應該是案情已經查清楚了,卡在大盜不斷翻供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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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官府必須不斷的重啟調查才遲遲不能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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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就是利用這三天閒聊證實這個怪盜不老實、翻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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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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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多就是跟案情無關的偽證,可能清朝做偽證處罰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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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拿來要脅換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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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偽證罪7年以上有期徒刑,大概清朝做偽證要被打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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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招供還可以好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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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供不就是供詞不一嗎?前面不能用刑為何現在就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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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是拐騙,沒有刑求的法律規定,但犯人也沒讀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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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把偽證後果講很嚴重,先騙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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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一開始覺得在這種家常閒話撒謊沒什麼,但寫成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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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變有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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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9:56, , 42F
但他之前就屢屢翻供,卻沒被刑求,這點我不明白,是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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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9:57, , 43F
的審判官太仁慈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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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他之前案情翻供不代表偽證,罪刑不成立所以無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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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05, , 45F
求,但個資前後不一就明顯說謊,偽證罪不分跟案情有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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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05, , 46F
係,而涉及偽證罪就可以刑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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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07, , 47F
偽證罪成立就可以刑求
06/07 20:07, 47F

06/08 00:52, , 48F
前面要打就翻共再講一套 直到挖洞給他跳 1+1=3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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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1:45, , 49F
經過三天 白紙黑字確認大盗狡詐 老張才交代下屬用刑 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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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1:45, , 50F
接打死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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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DW-YXg (gallan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