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清稗類鈔 殺父之仇

看板gallantry作者 (Wayne Su)時間7年前 (2017/01/09 11:14), 7年前編輯推噓1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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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恩榮為父復仇」 王恩榮,字仁庵,是山東蓬萊縣的秀才,父親王永泰被衙吏尹奇強打死時,他才九歲, 祖母劉氏去告官,但官袒護尹,給了她十兩後要他撤回訴狀,劉氏悲憤而上吊自盡, 母親也原姓劉,既喪夫後又失去婆婆,於是把官給的十兩銀子重重包好藏起來, 安葬好婆婆後,把丈夫棺木暫放小屋裏,自己住在旁邊, 又屢質問兒子「你知道是誰殺了你父親嗎?」,如此三年後,也病重將亡, 叫兒子到身邊,把之前收藏起來的銀子交給他,說: 「家裏失去三人,其中你祖母和父親都是被害,而仇人現在還悠遊法外, 這包是官給的,三條命就就換來十兩銀子。 我之所以收藏起來,死前才拿出來,就是希望你長大後看到這銀子而能想到仇人, 銀子在、仇人也還在,你要記得你祖母和父母怎麼死的!」 王收下銀子,大哭。 王家連辦三人喪事,因而更為窮困,服喪完要進縣裏學校唸書,在父親棺木前發誓, 又隨身帶著斧頭,使得他舅舅大為緊張,叫他去長山島上唸書,並告誡他: 「你是有志氣,但用四條命換一條命、又因此斷絕後嗣,何必呢?別一心只想報仇。」 王假裝答應,卻每天讀伍子胥傳,讀完就哭,並在晚上燒香告天、祈禱能報仇, 晚上時常夢到仇人而痛罵、因而搥床講夢話,像作了惡夢一樣。 二十八歲時,身體比較健壯了,也得了一個兒子,便去告訴舅舅「王家有後代了。」 於是帶著斧頭進城,就在路上找到尹、馬上砍他,但因手滑而沒砍中,又丟石頭打他, 把尹打倒在路邊,王就撲過去要補上一斧,只是路人都聚齊過來看熱鬧而辦不到, 尹趕緊溜走後不敢再出門;某天在家中站在院子裏,王已經躲在門口看到, 馬上進去砍他,但他因戴著厚毛帽而沒死、只傷耳朵, 尹家人跑去告官,因王父的事情已過數年,官已調了好幾任、不知道當時情況, 所以就直接以謀殺罪名辦王,王哭著拿出包好的銀子,上面紅字醒目, 還割手指以血書寫在包裹的布上。 官看了之後嘆氣說「王秀才真是有孝... 如果判你罪則違背天意,違背天意則不祥; 但如果讓你復仇則違法,違法則我也有罪, 按《周禮》我有調解之責,就判尹奇強終生都要避開王秀才吧。」 王聽了之後痛哭,官也感動到哭,尹因此避到棲霞縣去。 尹之前因擅長醫術而常跟某親戚來往,八年之後該親戚派人到棲霞請他過去, 尹想說事情已經幾年了、而且應該不會那麼碰巧遇到王,就慢慢徘徊進城, 經過一條小巷時,尹已事先預防、看沒人才走了,但王卻迅速衝出屋外、抓住他衣服, 尹知道死定了、只能苦苦哀求,王說「尹奇強,今天就是你忌日,我爸等你很久了。」 馬上砍下斧頭、把尹頭顱劈開,血都噴到王的臉上,王還怕他沒死,又用力踹他胸部, 不過尹其實中斧頭時已死了,王只是積恨太久、藉踢他洩恨而已。 旁邊鄰居聽到聲音後出來看,攔住王不讓他走,王大笑說: 「王恩榮光天化日下殺人報仇,還會逃走嗎?大家都跟來,看我去見官自首。」 尹請了訟師,說王父當年是自己上吊死、不是被打死,縣令想開棺驗屍, 王磕頭到流血說「尹家想要的,不過就是讓我抵命而已,我不怕死、就讓我滿足他們, 我怎忍心讓父親屍骸再曝露於外,讓我不孝之罪更深。」 縣令沒辦法,只好問遍縣裏胥吏和父老,大家都說: 「王永泰之死,的確是尹奇強打的, 而且王恩榮等了十幾年,今天終於能報仇,這是天意啊。」 縣令呈文上級,上級說: 「古代法條沒有復仇相關規定,但按現今律例: 擅自殺死兇手者杖六十、當場殺死者還不論罪,可見並非不讓人報仇, 王父死滿三年時,王都還未參加科舉,而之後屢次報仇不成, 雖然不是『即時』,也可當作『即時』了; 看他視死如歸、氣勢激烈,足以嘉許,故應該予以釋放、並恢復他的科舉功名, 再把原本那份銀子改給尹家,以表彰他們的孝道。」 本來還要向上申請牌坊,但舅舅聽說後跟上級反應: 「小孩子都希望能有父母在身邊,但以家門不幸來請領鄉里褒揚,實在太不仁了。」 官員嘆氣說「你也是賢能人啊。」,才沒請獎,只把王母立祠祭祀而已。 這是康熙四十八年 (1709) 的事情, 研議的巡撫蔣廷錫、學政黃叔琳、道員李發甲都是當時有名人。 大清律例:若祖父母父母為人所殺,而子孫不告官、擅殺行兇人者,杖六十; 其即時殺死者勿論,少遲即以擅殺論。 這件事在《清史稿》列傳裏面有記載,似乎是真實案件。 ---- http://ctext.org/wiki.pl?if=gb&chapter=982953#%E7%8E%8B%E6%81%A9%E6%A6%AE %E7%82%BA%E7%88%B6%E5%BE%A9%E4%BB%87 縮短 http://bit.ly/2i8pPhE -- 「在各種無知中,最差勁的是『政治無知』。他聽而不聞、視而不見,他從不參與任何 政治活動。他彷彿懵然不知,種種生活費用:如大豆價格、麵粉價格、租金、醫藥費 等,全都與政治息息相關。他甚至對自己的政治無知引以為傲,挺起胸膛,高聲說 自己討厭政治。 這愚人並不知道,基於自己的政治冷感,社會出現了淫業、棄童 、搶匪 --更可悲的是出現了貪官汙吏,他們對剝削社會的跨國企業阿諛奉承。 」 -- Bertolt Brech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209.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llantry/M.1483931683.A.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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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笑->友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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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古代能還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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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想到報人」→報仇或仇人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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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真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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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那樣對一個九歲小孩要求其實算精神虐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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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張無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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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無忌的父母不是被逼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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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翠山是受不了老婆是害他師哥成為廢人的兇手才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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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解釋王的復仇殺人能算"即時"的上級官員解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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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復仇未遂過程中就有被抓到一次還被抓進衙門調停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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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之後還再繼續報仇,應該就不能再算"即時"復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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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按大清律至少也該按"擅殺"仇人論罪杖60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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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六十已經算是很友善了,雖然60杖不小心也會死人,但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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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情況都執行人也不敢太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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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裏名為「杖六十」,其實是實打二十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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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孝道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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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star (27.105.54.97), 01/09/2017 21: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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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 會有多傷完全看官員想不想被打的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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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樣子的 可以打的劈哩啪啦響 但是痛兩三天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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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打100杖都沒事 想往死裡打的 可以打到沒聲音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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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開肉綻 20仗都能打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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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當時沒有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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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這個故事跟有沒有廢死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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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是還有死刑,但那個報仇殺死仇人的王最後也沒被處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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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父之仇 不共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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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2:25, , 24F
QQ不可以亂害人
02/03 12:25, 24F
文章代碼(AID): #1OSm0Z5u (gallan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