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清稗類鈔 殺嬸冤案

看板gallantry作者 (Wayne Su)時間7年前 (2016/11/11 09:47), 7年前編輯推噓11(11024)
留言35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徐福孫殺嬸案」 光緒中葉,江蘇常熟縣的徐福孫殺嬸案極轟動,徐被下獄很久,最後受不了用刑而死。 徐是讀書人,但因殺嬸而被抓,縣令朱文川是個酷吏,聲稱罪證確鑿、按逆倫罪處置, 徐不承認,他立即用刑,徐熟不了、只能按縣令所說的招供, 提到省城複訊時,徐喊冤不停,但當時規定:如果翻供,仍是送還原審處重審, 朱認為徐太狡猾,就更加用酷刑,徐只能服誣,等提到省城又翻供、然後再送回縣、 縣又屈打成招只好又翻供,如此循環了三年,徐就死在監獄裏了, 臨死前痛哭流涕跟人說「招了就是死,不招也活不了,但招了就要背上殺嬸惡名, 我本來就沒殺人,而且被殺的真是我嬸嬸嗎?何來此嬸嬸?」 聽到的人都非常感傷,有些人想幫忙伸冤,但實在辦不到。 徐住在常熟縣的偏僻村子,只有十幾戶居民、多半從事農業, 只有徐是讀書人、家裏算是全村裏最殷實的,因此其他村人都不爽徐, 說他眼高於頂、遇到人都不正眼相看,又吝嗇、一點小錢都當成寶一樣, 鄰居有急難時都一毛不拔,就是個守財奴。 徐有個叔叔在經商,被太平軍抓去,幾年都沒消息,等官兵攻下蘇州後, 突然帶著一個年輕婦人回來,原來是太平軍將領的妻子, 徐叔因跟她產生感情,趁機帶著他逃跑回鄉; 他原本有妻但早已去世,就以少婦為續弦,而徐心裏很看不起、跟人說: 「叔叔還是叔叔,嬸嬸才不是我嬸呢,我身世這麼清白,絕不跟賊女講任何話。」 叔叔也有聽說,所以就跟徐住同處但不一起生活,把一間宅子築牆分開、各過各的, 相安無事二十幾年。 某天,叔叔有事要外出過夜,怕妻子無聊而把女兒巧珠叫回來陪她, 巧珠是前妻所生,嫁給前村農家好幾年了,出門前還跟她交代注意門窗、火燭, 等回家時已是日上三竿,但門卻還沒開,用力敲門也沒人回應, 破窗而入,發現妻子死在床上,脖子折斷、床上血淋淋,且沒看到巧珠, 聽到後面隱隱傳來呻吟聲而去看,發現巧珠肩膀上被砍,傷口極深、血流不止, 問她,說是昨晚睡到一半突然聽到屋瓦掉落聲而驚醒,問說「是誰?」, 但一出聲就被砍、痛到暈倒,醒來時恍惚聽到繼母喊「我有什麼辜負你,為何殺我!」 之後就傳出很大打鬥聲,一會兒之後就靜下來,猜是繼母已遇害了, 但受傷實在太重、沒辦法起身去看,所以不知道到底是誰下手的。 徐叔聽女兒一講,已經懷疑徐了,等一查家裏,發現不見了銀子兩百兩、一些衣服, 屋內留有一把帶血的刀子,是皮匠剝皮用的, 而當晚徐正好僱了皮匠來做鞋子,因此兇器已確定來源;牆外有幾片破瓦片, 所以兇手是翻牆進來,而牆外就是徐家的院子,梯子還沒移走,因此行兇的不是外人; 加上妻子說「我有什麼辜負你。」這句話,不是對認識的人不會這樣喊; 最後,徐的傭人又講到早上幫主人洗衣服時,衣服上都是班班血跡, 有這四樣證據,徐叔因而認定是姪子殺人,立即去報官。 朱縣令派衙役把徐抓去審訊,徐喊冤自辯、言詞毫無遲疑, 又把皮匠招來,供說當晚的確有幫徐做鞋子,但匆忙間把刀子忘在他家, 把帶血跡的刀子丟給皮匠檢視,立即確認是他的, 朱不聽徐辯解,用刑逼打成招,只是找不到贓款、贓物。 當時江蘇巡撫是趙舒翹,因徐一直重複翻供,底下某個幕僚就覺得懷疑, 說徐跟嬸嬸當初又沒有鬧翻,且相安無事二十幾年了,突然間就殺人,實在不合情理, 且徐家本來就有錢,怎麼會看上這一兩百兩?然後既然沒找到贓物,怎可判定徐的罪? 因此力勸趙平反此岸,但趙不認為如此,說: 「徐竟然能熬兩三年這麼久,說他不是大奸大惡,誰會相信!」 結果徐就死在監獄裏,死時手腳都被用刑整到斷、全身上下體無完膚。 兩年之後,徐叔跟巧珠都相繼而死, 村人跟徐雖然相處得不好,但都知道他是冤死,只是怕被連累而不敢挺身而出作證, 說是「婦人被殺的幾年前,有個廣東口音的男子常趁徐叔不在時跑來, 她給錢之後才走人,但對方沒半年之後又來,婦人又跟之前一樣給錢, 幾次之後婦人覺得煩了,就對他沒好話,對方反唇相譏後不爽離開; 他們兩個見面時都講廣東話,所以村人不知道是在講什麼, 但從含意來推斷,那個男的應該就是婦人的前夫。 婦人被殺當晚,有村人看到徐家牆下有個黑影,靠近看時卻突然快速跑走, 眼睛比較好的認出是之前來討錢的男人,隔天就聽說婦人被殺, 村人都相戒不要多講話,不然會被抓去官府裏、去了一定沒好事, 而且徐叔提的四個證據很難辯解,就算有人幫忙出頭,應該也很難幫徐翻案, 加上沒人認識講廣東話的男人,天下這麼大,要去哪找?不如不要開口。」 再問村人「如果徐是被冤枉,那怎麼會有這四個鐵證?」 村人說「這很容易辯駁:兇手當初本來只是要找錢,沒有想殺人, 應該是晚上翻牆進去時錯跑進徐家院子,看到地上有刀就撿起來,用來嚇人, 然後再拿一旁的梯子翻進隔壁,只是踢落屋瓦被巧珠發現,只好殺她滅口, 兇手是婦人前夫、又常常拿她的錢,婦人死前才會說『有什麼辜負你』, 她是對前夫說,而不是對徐說。」 又問「那早上洗徐衣服時,上面的血跡要怎麼解釋?」 回「這更不能當證據,徐一直有流鼻血的痼疾, 發作時可以流到整件衣服都是,我們以前就看過好幾次; 剛在公堂審訊時,徐一直有講是流鼻血,但官完全不採信。」 ---- http://ctext.org/wiki.pl?if=gb&chapter=310143#%E5%BE%90%E7%A6%8F%E5%AD%AB %E6%AE%BA%E5%AC%B8%E6%A1%88 縮短 http://bit.ly/2fBmsNk -- Sincerely, Wayne Su http://blog.pixnet.net/msta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29.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llantry/M.1478828863.A.C98.html

11/11 10:27, , 1F
人衰喝水都會塞牙縫
11/11 10:27, 1F

11/11 11:00, , 2F
這說明敦親睦鄰的重要性
11/11 11:00, 2F

11/11 12:27, , 3F
主要還是先入為主 屈打成招
11/11 12:27, 3F

11/11 12:32, , 4F
疑點:巧珠聽得懂廣東話?
11/11 12:32, 4F

11/11 12:52, , 5F
推二樓
11/11 12:52, 5F

11/11 15:10, , 6F
結婚慎選對象
11/11 15:10, 6F

11/11 15:34, , 7F
趙舒翹不是說執法嚴謹?看來也是人云亦云
11/11 15:34, 7F

11/11 15:55, , 8F
刑求確實有害發現真實
11/11 15:55, 8F

11/11 16:27, , 9F
"村人跟徐雖然相處得不好" 就沒人想幫你囉~
11/11 16:27, 9F

11/11 16:28, , 10F
會做人真的很重要!
11/11 16:28, 10F

11/11 17:05, , 11F
看到這篇,只能說平時跟鄰居真的要打好關係
11/11 17:05, 11F

11/11 19:03, , 12F
算了啦 滅門的縣官 審案的不接受對你有利的證據 打到你
11/11 19:03, 12F

11/11 19:04, , 13F
認罪就行了
11/11 19:04, 13F

11/11 19:05, , 14F
這類的狀況大家在網路尚至今仍不時可以看到 網路上在
11/11 19:05, 14F

11/11 19:05, , 15F
爭辯 不適也多少能見到有時候某些人反正無視對自己不利
11/11 19:05, 15F

11/11 19:06, , 16F
的證據就是要辯到贏就是了
11/11 19:06, 16F

11/11 19:07, , 17F
甚至有些版主對站規和板規都沒規定的事 照樣憑自己爽
11/11 19:07, 17F

11/11 19:08, , 18F
就把人浸水統啥的 也就因為這類鳥事 現代政治制度才要
11/11 19:08, 18F

11/11 19:08, , 19F
三權分立 才要強調偵訊不可以刑求等等 這些規定都是前人
11/11 19:08, 19F

11/11 19:09, , 20F
血淚才促使前人群起抗爭爭來的
11/11 19:09, 20F
不要講古代,十幾年前的台灣還是一樣, 自白當唯一證據,然後自白可能還是刑求得來的。

11/11 20:13, , 21F
其實就算有鄰人作證,還是很容易被屈打成招的
11/11 20:13, 21F

11/11 22:09, , 22F
所以囉 每次有啥大案出現聽一堆鄉民大喊治亂世用重典
11/11 22:09, 22F

11/11 22:10, , 23F
就覺得很扯淡 不知道法律的厲害在那邊亂喊
11/11 22:10, 23F

11/11 23:49, , 24F
對鄉民來說 喜歡喊用重典是因為認為自己永遠站在正義那一
11/11 23:49, 24F

11/11 23:50, , 25F
邊 等輪到矛頭對著你的時候 也一樣叫天天不應叫地第不靈
11/11 23:50, 25F

11/11 23:50, , 26F
商鞅就是這樣最好的例子
11/11 23:50, 26F

11/12 09:12, , 27F
劉秉郎跟我同年考大學 江國慶跟我同年當兵
11/12 09:12, 27F

11/12 09:13, , 28F
要是我遇上他們的事 大學沒得重考 當兵沒得退伍
11/12 09:13, 28F

11/12 09:14, , 29F
一輩子就這樣被差勁的臺灣司法給毀掉了
11/12 09:14, 29F

11/12 11:57, , 30F
基本上, 重典的目的是用來威嚇並抑制犯罪, 而非懲罰罪犯;
11/12 11:57, 30F

11/12 12:00, , 31F
而冤獄則是出自於檢警與法官甚至律師的失誤, 怎能拿人的錯
11/12 12:00, 31F

11/12 12:01, , 32F
誤來指責刑罰? 這就像刀子會傷人, 就不准任何人使用刀一樣
11/12 12:01, 32F
問題是不少人以為靠刀子就能解決所有事情, 犯罪?關起來啊! 犯大罪?砍掉(斃掉)就好啦! 結夥搶劫、綁票是唯一死刑的年代,不知道嚇阻多少、又造成多少冤死? 另,應報刑已經是過時理論了。 ※ 編輯: mstar (219.85.29.226), 11/12/2016 12:32:30

11/12 12:42, , 33F
難怪之前有人為了吃免費的牢飯去殺小孩,反正又不會死
11/12 12:42, 33F

11/12 13:04, , 34F
重典? 當初喊重典的也有喊"速審速結"的
11/12 13:04, 34F

02/21 04:34, , 35F
到底誰說不會死的?到現在還是有死刑好嗎
02/21 04:34, 35F
文章代碼(AID): #1O9IC_oO (gallan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