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挫骨揚灰的火葬?

看板gallantry作者 (匡國軍節度使)時間11年前 (2013/03/14 03:02), 編輯推噓1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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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0:51,
清朝沒有火葬嗎? 步步有沒有演錯?
03/09 10:51

03/09 13:10,
康熙以後就禁用火葬了
03/09 13:10
指皇室不火葬、地方官也開始偶爾禁火葬而言。

03/09 14:00,
順治是火葬
03/09 14:00

03/09 16:51,
順治會火葬是因為順治得天花吧?
03/09 16:51
順治帝及其大部分后妃是用火葬。然跟天花無甚關聯。 火葬是明代蒙古&女真人習俗,火葬後再撿骨掩埋。 女真是受蒙古習俗、喇嘛教信仰影響、遊獵遷徙攜帶方便使然。 自後金到入關前,大量陣亡的滿洲官兵都用火葬,且有時出現妻妾殉死的現象, 例如崇德三年(1638年)克勤郡王岳託死後火葬,福晉也隨之自縊。 早期滿洲人火葬的詳細儀式,因與後來官方推行禮教不合,隱晦未有提及。 唯在順治朝因科場案被流配寧古塔的 吳兆騫之子吳桭臣作了《寧古塔紀略》有敘述: 「喪事,將入殮其夕,親友俱集,名曰『守夜』,終夜不睡,喪家盛設相待, 俟殮後方散。七七內必殯,火化而葬。棺蓋尖而無底,內墊麻骨、蘆柴之類, 仍用被褥,以便下火。父母之喪,一季而除,以不剃頭為重。」 入關後,滿洲旗人延續此文化,無論尊卑概行火化。 《永憲錄》卷二:「查禮儀載世祖崩,有『升化』、『撿斂』二祭,在未葬以前。 後帝后不復行,而滿洲臣民不改其制。」 駐防八旗因不置產,以京旗為鄉,「每用火化骨殖,及其妻子攜解回京,歸其故旗。」 但入關後不再定期輪調,在駐防地安頓安居,基層兵丁深度漢化,購屋買地,漸行土葬。 康熙朝注意到旗兵風俗改變,直接導致不習軍武,戰力下滑,在康熙二十三年上諭: 「凡有老病致仕退甲及已故官兵家口,俱令回京…… 若置立產業、墳塋,遂同土著,殊屬不合」, 禁止購置地產,使駐防八旗出現火土葬的拉鋸,兩者並行。 前述的康熙之後「帝后不復行」,就來自於皇帝自身的漢化, 諸帝自幼即接受完整的儒文化教育,火葬舊俗牴觸了儒家式法理,皇帝便明確作出抉擇。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日,掌江南道監察御史常祿奏: 「今旗人祖宗墳墓俱在附近地方,何必復行火化,殘毀親屍,乃以習慣成俗, 相沿不知其非,揆諸仁孝之心,實屬未協」,請禁止旗俗火化。 (《宮中檔雍正朝奏摺》) 乾隆帝隨即上諭〈旗民喪葬禁令〉諭曰: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於中野,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榔,所以通變宜民, 而達其仁孝之心也。本朝肇跡關東,以師兵為營衛,遷徙無常。 遇父母之喪,棄之不忍,攜之不能,故用火化,以便隨身捧持, 聊以遂其不忍相離之願,非得已也。 自定鼎以來,八旗、蒙古各有寧居,祖宗墟墓,悉隸鄉土,喪葬可依古以盡禮。 而流俗不察,或仍用火化,此狃於沿習之舊,而不思當年所以不得已而出此之故也。 朕思人子事親,送死最為大事,豈可不因時定制而痛自猛省乎? 嗣後除遠鄉貧人,不能扶柩回里,不得已攜骨歸葬者,姑聽不禁外, 其餘一概不許火化,倘有犯者,按律治罪族長及佐領等隱匿不報,一併處分。 朕又聞漢人多惑於堪輿之說,購求風水,以致累年停柩,漸致子孫貧乏,數世不得舉葬。 愚悖之風,至此為極。嗣後守土之官,必多方勸導,俾得按期葬埋, 以妥幽靈、以盡子職。此厚人倫美風俗之要務也,務各凛遵毋忽。」(《純實錄》) 印章boy親自解釋了滿洲舊俗,因部落遊獵、遷徙、轉戰無常, 火化了骨灰攜帶方便,當年是不得已; 入關之後旗人定居鄉土,社會變遷,具備土葬條件了, 自然應遵行儒家法理「依古盡禮」,並一體按照沿襲自明律的《大清律》追究毀屍罪責。 顯示出皇帝思想深度漢化,已經到了主動認定火葬是一時不得已的程度。 上諭也引出了部分律文,所謂「按律治罪」的「律」是指: 〈禮律.喪葬律〉 凡有[尊卑]喪之家,必須依禮[定限]安葬。若惑於風水及託故停柩在家 ,經年暴露不葬者,杖八十[若棄毀死屍又有本律]。 其從尊長遺言,將屍燒化及棄置水中者,杖一百。從卑幼並減二等。 若亡歿遠方,子孫不能歸葬而燒化者,聽從其便。 〈刑律.發塚律〉 若殘毀他人死屍,及棄屍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謂死屍在家或在野,未殯葬, 將屍焚燒殘毀之類。若已殯葬者,自依發塚開棺槨見屍律,從重論]。 若毀棄緦麻以上尊長[未葬]死屍者,斬[監候]。[毀棄]緦麻以上卑幼[死屍], 各依凡人[毀棄依服制]遞減一等。毀棄子孫死屍者,杖八十。 其子孫毀棄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毀棄家長死屍者[不論殘失與否],斬[監候]。 [律不載妻妾毀棄夫屍,有犯,依緦麻以上尊長律,上請]。 值得留意者,清律是沿襲自明律,始終禁止火葬水葬, 律文禁止是一回事,實際上官方態度寬容(縱使嚴諭禁止),旗、民仍多有火葬之事。 關外遠至黑龍江的滿洲人到晚清仍有持續實行火葬。 內地漢民縱使自始活在儒家思想框架內, 但是從元代、明代就普遍存在火葬,明代中葉以來屢禁不絕, 甚至有佛道僧人以此詐取暴利者。 清初官方幾乎無介入, 行政層面,在晚明到康熙初不斷有動盪,民政廢弛,社會機能未復,管不著; 經濟層面,貧民買不起墳地或珍惜耕地,強令土葬也無用,明清皆同。 (故會有官紳推置義塚而被歌功頌德) 康雍乾開始有地方官實行禁革,以教化勸導為主,甚少取締或依律審判, 官府對管制火葬最力的區域,當屬儒家經學發展核心的江南地區, 尚且「尺寸之地必耕」(崇禎《嘉興縣志》光緒《嘉興府志》), 「惜地」而盛行火葬。經濟層面如此,官府也無從處理。 所以道光朝的黃汝成《日知錄集釋》云: 「長官不為禁止,士大夫不知動色誡論,習為故常。」睜隻眼閉隻眼罷了。 (如同海禁、東北封禁也沒嚴格執行) 總之,康熙以後除了皇室、滿洲旗人上層禁火葬改用土葬外,普通旗人是土火並存。 -- 終日奔波只為饑。纔方一飽便思衣。衣食兩般皆具足。又想嬌容美貌妻。 娶得美妻生下子。恨無田地少根基。買得田園多廣闊。出入無船少馬騎。 槽頭結了騾和馬。嘆無官職被人欺。縣丞主簿還嫌小。又要朝中掛紫衣。 若要世人心裡足。除是南柯一夢回。 大清世宗憲皇帝 ‧悅心集‧不知足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0.136

03/14 04:0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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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8:30, , 2F
推!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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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8:38, , 3F
的確頗傷腦筋 火化也不見得不孝 土葬也不見得問題較少...
03/14 08:38, 3F

03/14 10:45, , 4F
印章boy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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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2:33, , 5F
吳桭臣所述似乎就是當今傳統喪禮的形式,不過發配寧古塔..XD
03/14 12:33, 5F
更正: 被發配的是他老爸,他生於寧古塔

03/14 15:16, , 6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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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6:26, , 7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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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6:27, , 8F
等等...印章boy..我好像在某位朋友的FB看過這用法= =
03/14 16:27, 8F

03/14 16:30, , 9F
你該不會是我認識的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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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6:43, , 10F
推印章boy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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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aa8841 來自: 114.43.147.31 (03/14 17:06)

03/14 17:37, , 11F
這板很多高手都用過印章男孩啊XD
03/14 17:37, 11F

03/14 21:03, , 12F
感謝您^.< 另推簽名擋
03/14 21:03, 12F

03/15 02:25, , 13F
看到[寧古塔]三字覺得怪怪的,原來跟[靈骨塔]諧音
03/15 02:25, 13F

03/15 14:02, , 14F
樓上得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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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 00:11, , 15F
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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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6:21, , 16F
印章boy XD
03/18 16:21,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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