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古人不接受讓位就算了,竟還覺得羞愧 …
※ 引述《Thompson (祈)》之銘言:
第一,我在說的是儒家的通說,而不是某個「推理」。
什麼叫做通說?通說本身就是排斥特例的,所以才叫做「通」呀。
就像我們在訓詁學上說到聲訓條例:凡形聲必(多)兼會意
段玉裁說「多」兼會意,因為他認為還有特例;
魯實先說「必」兼會意,因為他認為那只是特例。
形聲字不兼會意的特例大致有:
識音之字,聲不兼義。
狀聲之字,聲不兼義。
方國之音,聲不兼義。
假借造字,聲不兼義。
翻譯之音,聲不兼義。
除了這些以外,形聲兼會意是「常態」,不兼會意是「特例」。
因此我將狼孩及植物人視為特例,
並不妨礙我所說的儒家學說將「具思考能力」及「具道德觀念」視為人的本質的精神。
第二,狼孩、植物人做為特例來看,也並不能認為是對我說的學說的反證。
狼孩雖然沒有道德觀念,但他仍有思考的能力。
要是及早施以教育,仍能讓他明白並且具有道德的觀念,
因此他自認為是獸的情況下不具道德觀念,並不妨礙我們視他為人。
而植物人,如你所說,跟死人只差一口氣的分別。
因為死人也曾經有思考能力及道德觀念,而死後就失去了。
那就要請問一下,我們看待死人跟看待死豬、死牛是一樣的嗎?
同樣是死的,我們看待人跟看待其他動物就是不一樣啊。
第三,廣州那個小女孩的事件並不足以證明人性本不善。
那個肇事駕駛說的話說出了他的心態:
「撞死人我頂多賠兩三萬,撞傷了可能光醫藥費就幾十萬都不止。」
因為肇事者怕賠錢,路過的人怕麻煩,所以讓她枉送性命。
冷漠,是因為我們讓怯懦蒙蔽了我們的善性,
因為我們讓自私凌駕於「人命關天」的上面,
因為我們暫時忘記了我們的「良心」,
但是忘掉良心的有二十個人,譴責這些人的卻是億億萬萬人。
如果你也認為這些人應該要被譴責,就表示你仍然認為人應該要有「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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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戲犀》~~~~~~趙元任~~~~~~~~~~~~~~~~~~~~~~ 唸你 /\ ψ
~~~~西溪犀,喜嬉戲,席熙夕夕攜犀徙。席熙細細習洗犀。 一可 /|/ |
~~~~~~~~~~~~~~~~~~~~~~~~~~~~~~~~~~~~~~~~~~~~~~~~~~~~ 點以 /◢◢◣\ 非
犀吸溪,戲襲熙。席熙嘻嘻希息戲,惜犀嘶嘶喜襲熙。~~~~ 啊再 \◣ ◢/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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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譴責那些冷漠的人,因為覺得他們「沒良心」。
如果選擇不譴責,當然是個人的自由。
也許你覺得怯懦、自私也是人之常情。
但是如果以孔孟的說法,這就是良心被暫時蒙蔽,
而這時良心通常表現在事後的後悔或責備。
所以說後悔是最人生最大的懲罰(說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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