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戰爭收屍問題
※ 引述《yibing (佾冰)》之銘言:
古代戰爭死亡,大部分真的是各自收屍,但還是要看情況而定。
舉個例來說,《左傳‧文公三年》:
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晉人不出。
遂自茅津濟,封殽尸而還。遂霸西戎,用孟明也。君
子是以知秦穆之為君也,舉人之周也,與人之壹也;
孟明之臣也,其不解也,能懼思也;子桑之忠也,其
知人也,能舉善也。《詩》曰:「于以采蘩﹖于沼、
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秦穆有焉。「夙夜匪
解,以事一人』,孟明有焉。「詒厥孫謀,以燕翼子
」,子桑有焉。
魯僖公三十二年,晉文公薨,秦穆公趁機發兵攻晉,
魯文公元年,秦、晉戰於殽,秦軍大敗。
兩軍交戰,必有死傷,而到了魯文公三年,秦軍才「封殽尸」,
則此前未必有辦法收屍。
秦軍在出兵之前,在魯僖公三十二年的《左傳》有記載:
冬,晉文公卒。庚辰,將殯于曲沃。出絳,柩有
聲如牛。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將有西師過軼我,
擊之,必大捷焉。」杞子自鄭使告于秦曰:「鄭人使我掌其北
門之管,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穆公訪諸蹇叔。蹇叔曰:
「勞師以襲遠,非所聞也。師勞力竭,遠主備之,無乃不可乎
﹖師之所為,鄭必知之,勤而無所,必有悖心。且行千里,其
誰不知﹖」公辭焉。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師於東門之外
。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公使謂
之曰:「爾何知!中壽,爾墓之木拱矣。」蹇叔之子與師,哭
而送之曰:「晉人禦師必於殽,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
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風雨也。必死是間,余收爾骨焉
!」秦師遂東。
這句「余收爾骨焉」,意思就是你死,我幫你收屍的意思。
又如魯宣公十二年的晉、楚邲之戰:
趙旃以其良馬二濟其兄與叔父,以他馬反。遇敵不能去,
棄車而走林。逢大夫與其二子乘,謂其二子無顧。顧曰:「趙
叟在後。」怒之,使下,指木曰:「尸女於是。」授趙旃綏,
以免。明日,以表尸之,皆重獲在木下。楚熊負羈囚知罃,知
莊子以其族反之,廚武子御,下軍之士多從之。每射,抽矢,
菆,納諸廚子之房。廚子怒曰:「非子之求,而蒲之愛,董澤
之蒲,可勝既乎﹖」知季曰:「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乎﹖吾
不可以苟射故也。」射連尹襄老,獲之,遂載其尸;射公子穀
臣,囚之。以二者還。及昏,楚師軍於邲。晉之餘師不能軍,
宵濟,亦終夜有聲。
逢大夫親自為兩名兒子收屍,也是戰後各自收屍的確證。
至於荀首將連尹襄老射死後把屍體載走,是要拿來換回兒子。
古人以為,人死,也以葬在故鄉為善,因此家屬必定會想方設法把親人的屍首帶回安葬。
巫臣拐走夏姬,也是讓夏姬對楚國謊稱「不得尸,吾不歸矣」。
其實夏姬又哪裡把連尹襄老的屍體放在心上?
不歸是真,至於屍首下落,夏姬只是拿來當藉口罷了。
又,魯定公四年,吳國大破楚國,入郢,
申包胥立於秦庭,大哭,「勺飲不入於口七日」,
秦哀公因此作了首詩〈無衣〉來安慰他,出兵為楚解圍。
《左傳‧定公五年》:
秋七月,子期、子蒲滅唐。九月,夫槩王歸,自立也,以
與王戰,而敗,奔楚,為棠谿氏。吳師敗楚師于雍澨。秦師又
敗吳師。吳師居麇,子期將焚之,子西曰:「父兄親暴骨焉,
不能收,又焚之,不可。」子期曰:「國亡矣,死者若有知也
,可以歆舊祀?豈憚焚之﹖」焚之,而又戰,吳師敗,又戰于
公婿之谿。吳師大敗,吳子乃歸。囚闉輿罷。闉輿罷請先,遂
逃歸。葉公諸梁之弟后臧從其母於吳,不待而歸。葉公終不正
視。
秦國能大敗吳國,是因為吳國內部不和,
而且有子西、子期及申包胥的努力,楚國才能亡而復存。
這裡記載子西、子期的對話,
可知入郢之役,楚國的軍民暴屍荒野,無人收埋,
子期想一把火將屍首燒掉,正是怕疫病傳染,而且收埋費時費力,不如燒掉。
子西的想法則是人之常情,親友戰死已覺不捨,又將屍首焚毀,覺得很不忍心,
子期則提出,要是國亡了,死者又怎能安享祭祀?
肉體雖壞,精神不滅,就算把屍體焚毀,死者的英魂永遠與我們同在。
以上的資料都指出,戰爭中死亡的人,都是回歸本國收埋為常。
但是也有例外,就是勝利者收屍,立「京觀」以示威。
《左傳‧宣公十二年》:
丙辰,楚重至於邲,遂次于衡雍。潘黨曰:「君盍築武軍
而收晉尸以為京觀﹖臣聞克敵必示子孫,以無忘武功。」楚子
曰:「非爾所知也。夫文,止戈為武。武王克商,作頌曰:『
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時夏,允王保之。』又
作<武>,其卒章曰:『耆定爾功。』其三曰:『鋪時繹思,
我徂惟求定。』其六曰:『綏萬邦,屢豐年。』夫武,禁暴、
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故使子孫無忘其
章。今我使二國暴骨,暴矣;觀兵以威諸侯,兵不戢矣;暴而
不戢,安能保大﹖猶有晉在,焉得定功﹖所違民欲猶多,民何
安焉﹖無德而強爭諸侯,何以和眾﹖利人之幾,而安人之亂,
以為己榮,何以豐財﹖武有七德,我無一焉,何以示子孫﹖其
為先君宮,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
鯨鯢而封之,以為大戮,於是乎有京觀以懲淫慝。今罪無所,
而民皆盡忠以死君命,又可以為京觀乎﹖」祀于河,作先君宮
,告成事而還。
楚莊王認為,勝利者將敵國戰死的屍體收集起來,立「京觀」示威,
必是敵國有罪,所以立高大的臺觀,陳列死者之屍,以為後人警惕。
但是晉、楚邲之戰,楚國以伐陳而至鄭,本是遷戮之舉,
晉國以救鄭為名出兵,名正言順,罪無所歸。
要是立京觀,無疑只能彰顯自己的殘暴不仁而已。
那句「夫文,止戈為武」,還被東漢許慎引用在《說文解字》裡,成為名言。
大致來說,戰爭中戰死的屍骨,還是以親人帶回收埋為主。
像秦、晉殽之戰中,秦國全軍覆沒,匹馬隻輪無返,
死亡人數既多,離本國又遠,勢必無力載回收埋,
所以三年後就在當地收埋屍骨,有屍親可領回安葬的再聽其領回。
蓋戰爭中暴骨無數,收屍不易,這是一種不得已的做法。
至於像晉、楚邲之戰中,連尹襄老的屍體被荀首扣住,
正是人情皆欲親人歸回故土安葬的明證。
連尹襄老的屍體能夠換回活生生的知罃,也可見他在楚國的地位不是一般可比。
而楚國復國之役中,子期大手筆焚燒屍體,
這是屬於特殊情況,是不得已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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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氏食獅史》 趙元任 ┌──┐
石室詩士施氏,嗜獅,誓食十獅。氏時時適市視獅。十時,適十獅適 │施石│
市;是時,適施氏適市。氏視是十獅,恃矢勢,使是十獅逝世。氏拾是十 │氏室│
獅屍,適石室。石室濕,氏使侍拭石室。石室拭,氏始試食是十獅。食時 └──┘
,始識是十獅屍,實十石獅。試釋是事。 ψ 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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