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五斗米價格約多少?
本文節錄自:到衙門上班去 ◎ 完顏紹元 著
要說陶令的年薪或月薪僅五斗米,自然不可能;即便是日薪吧,似乎也對不上號。一天五
斗米,一月就是十五斛,一年才一百八十斛,而考之晉朝制度,縣令的年薪應是四百斛,
怎麼會相差二百二十斛呢?該不會被管財務的主簿貪污了吧?
西漢時官吏的俸祿實行年薪制,全發糧食。每年領取糧食的重量,就是他們的品秩,於是
就有萬石、二千石、六百石等種種名目,像劉備擔任過的縣尉這一級,最低年薪是一百石
。從東漢開始,俸祿的形式有了改變,統稱為「石」,實際上是發一部分糧食,發一部分
現金。這個辦法頗受官員們歡迎,因為在此之前,官員要用錢的話,得設法把糧食賣掉,
或用以交換其他物品,十分麻煩。
陶淵明的那個引起爭議的「五斗米」,其實也同這種錢、穀搭配的俸祿結構有關。按照《
晉百官注》記載,當時縣令的年薪是四百斛,按月發放,每月米十五斛,錢二千五。十五
斛米除以每月三十天,恰好是五斗米。古今量器不同,五斗米究竟值多少,需要有個比較
。《梁書‧何胤傳》上記何胤自稱,「吾年已五十七,月食四斗米不盡」。可知陶縣長一
天的俸米,可供一個年近六旬者食用一個月。如果當時政府也要求大家響應「一日捐」的
話,那麼五斗米外還應加上現錢八十三文。無論怎麼看,這份收入不算是太低。
其實,陶淵明的縣令收入還不止這筆由錢穀合成的年薪。從晉代開始,政府推行品官占田
制,即官員可根據品級高低,向國家領取一塊田地,所有權屬國家,收穫歸個人,簡稱占
田,實際上也是公務員職薪資的一部分。據蕭統〈陶淵明傳〉記載,陶令的占田是三頃,
他想全種上可以釀酒的秫(糯米),道是「吾常得醉於酒足矣!」可是縣令夫人不同意,
「固請種粳(大米)」。夫妻坐下來商量生產計畫,最後決定「乃使二頃五十畝種秫,五
十畝種粳」。
當然,這種田的事是「悉令吏種」,用不著陶令自己去打荷鋤打赤腳,下田工作。據其〈
歸去來辭序〉自述,在辭官前,他曾「猶望一稔」,意思是等占田裏穀物熟了,全收下來
再走吧。不料武昌傳來他妹妹病故的消息,這才下決心趕快開路。照筆者揣測,「猶望一
稔」倒更像是他老婆的意見,眼看稻米長在田裡,卻沒法帶走,豈不可惜?而妹妹的噩耗
,則正好成為他催老婆立即上路的藉口。 (p.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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