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古代上年紀的宮女
之前做過南朝宮人的小研究
改了一下po上來
1.內官(宮妃)
從南朝四代的后妃傳與諸王傳中可知,育有子嗣的妃嬪可隨子去藩,
隨封國號而稱某國太妃。未有子嗣的妃妾則可能出家為尼 、出居別
宮或在宮中另闢殿堂居之。
至於我比較熟悉的唐代,妃嬪基本上只要小孩大了就跟可以跟著出去,
不必等到君主亡故(不過如果皇帝還活得七旺八旺,很少有人願意出去)
也不一定只能跟兒子住,跟女兒住也是ok的,而且不限於親生子女,也
可與養子養女同住(如:睿宗王賢妃,豆盧妃)地位較高的妃嬪離宮後
還有食邑跟賜宅,可以存私房錢。
除了正常的依親離宮之外,還有類似離婚的出宮,這種情況不常發生,
但是只要一出宮就表示與皇室斷絕關係,不能再參與皇室的事務,也
不能陪葬。其他的大致上與南朝差不多。
再來是清代,清代也有依親離宮,但是幾乎都在君主亡故才能出去,
留在皇宮的妃嬪不管有沒有兒女,在先君掛了之後,都集中到外東路上,
跟太后,太皇太后住在一起,整個一個寡婦營。
2.宮官與宮婢
南朝宮官宮婢的情況較不明朗,她們在先君亡故後,雖可以繼續服侍新君,
但可能有些時候也如內官一般出居別宮,終老一生「世祖起青溪舊宮,時
人反之曰,“舊宮者,窮廄也”。及上崩後,宮人出居之。」
目前僅知梁代諸王的服侍宮人則在舊主亡故後,離宮自尋出路 ,妃嬪后
主之侍兒可能也比照辦理。至於南朝其他朝代如何安養老年宮人的問題,
在目前能見之史料中未有答案,僅知由內侍省奚官署掌管「齊、梁、陳、
隋有奚官署令,掌守宮人、使藥、疾病、罪罰、喪葬等事。」,唐代也
延續這個制度,由內侍省控管所有宮人的銓敘跟生死大事。
唐代的宮官需為良家子,有品階,稱內命婦,然而僅武、韋時代有少數宮
官有兒女,可以上下班,如同女性官僚。
正常時候的宮官,除了少數由宮外召來的特殊才藝者,其他多在宮中終老
一生,全數聚居在皇城掖庭宮,掖庭宮因住宮女內侍,所以只開東西門,
不開南北門,也沒有宮殿設施。
從現實上來看,掖庭並不只是宮女內侍的居住空間,裡面還有作坊、內書
館等,應該有一半以上的空間是用在生產宮中用物的後製作業。而控管宮
人的主要機構是內侍省掖庭、宮闈、奚官三局,不過宮官自有體系,並不
由內侍省主導工作,內侍省跟宮官的關係,近於外朝的吏部與百官。
至於宮人的喪葬與出路問題,一樣由奚官局掌管「奚官局令掌奚隸工役,
宮官品命;丞為之貳。凡宮人有疾病,則供其醫藥;死亡,則給其衣服,
各視其品、命,仍於隨近寺、觀為之修福。雖無品,亦如之。凡內命婦五
品已上亡,無親戚,於墓側三年內取同姓中男一人以時主祭;於墓側三年
內取同姓中男一人以時主祭:無同姓,則所司春、秋以一少牢祭焉。」
唐代宮人墓誌遺留有不少,而且出土地點密集,應有確定的集中墓地,宮
人墓誌中比較重要的是非常強調"良家子",至於姓名、出身都不一定清楚,
撰文、書寫者也不一定,不過都是宮人內侍,記得看過一個八十幾歲掛掉
的高級女官墓誌,就是由親近的宮人撰文、內侍書寫,列名於墓誌上參與
喪葬的還有七八個,其他宮人墓誌也多有列出參與喪葬的名單,但鮮少有
家人,故而我想唐代的宮人集團關係相當緊密,姊妹母女相稱者不在少數,
內侍與宮人的關係也很密切,這可能與唐宮修佛的風氣有關,同皈依於某
師門下,而形成假血緣的關係,宮人墓誌中也有許多以法號為名的,但事
實上不一定真的削髮為尼。
總而言之,宮官與宮婢除了少數幾次能被放出去,其他大多都在宮中終老,
她們有自己的假血緣關係可處理後事,也有一定的銓敘。
至於清代就沒有宮官宮婢的問題,年滿二十五就出宮了。
--
┌───┐ ┌─┐
│┌─┐│ 每一個人的世界都是自己的世界, │┌│┌────┐
││┐││ 每一個人的紅塵也都是自己認定的紅塵, │└┘│ ┌┐│
│└┘││ 跳脫了自己,就站到了紅塵的盡頭。 └──┘ │┘│
└──┘│ ┌┐ └─┘
└──┘ 〈紅塵盡處〉金魚/字.mayacafe/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22.40
推
03/04 09:47, , 1F
03/04 09:47, 1F
推
03/04 13:22, , 2F
03/04 13:22, 2F
推
03/04 19:03, , 3F
03/04 19:03, 3F
→
03/04 19:29, , 4F
03/04 19:29, 4F
→
03/04 19:29, , 5F
03/04 19:29, 5F
推
03/28 16:23, , 6F
03/28 16:23,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