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為什麼女犯作妓從未正式被當成刑罰?

看板gallantry作者 (惜君如常蝶舞成雙)時間16年前 (2008/01/04 18:40), 編輯推噓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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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上把叛國或是敵國權貴的妻女丟入浣衣局算是正常現象 但是在實際上 好像沒有聽說過有女犯被判處入妓院賣淫的刑罰 都還是徒刑 死刑 肉刑 請問為什麼入妓院為妓似乎從來沒有真正被當成一種徒刑呢? 像是做個幾年就能夠出獄 或者是以做幾年娼妓替代終身牢獄 本來是想丟在八卦版問 但是八卦板太多鄉民的亂七八糟意見 我比較想聽聽版上高手的看法 順便問 有沒有刑罰真的是把人丟去當乞丐 終身不得翻身的 這邊指的人 應該說是貴族比較恰當 普通很窮的人 大概跟乞丐也沒好到哪邊去了 只是更差一等而已 -- ★好人怒吼 壞人退散 阿宅站起來 我要 好人 中出 壞人 退散在這個世界 好人沒有好報 收卡達人是我的名字  ╲● ╲● ╲● ╲●阿宅好青年們 夢想起飛 幻想征服正妹(征服一切) 用犧牲小我服務的精神 打造新世界  阿宅好青年們 夢想起飛 正妹大於一切(大於一切) by walkm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164.1

01/04 18:40, , 1F
身體刑嗎?可能覺得不夠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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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TT999 來自: 203.68.164.1 (01/04 18:51)

01/04 18:50, , 2F
你要看是哪國法律?我記得是有這種處罰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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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聽說要罰誰去只能要飯的,通常是不許對方擁有個人財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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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8:54, , 4F
以前就有到軍中的「特約茶室」接客換減刑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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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35, , 5F
有將某些族群歸為賤民,終身不得翻身…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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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42, , 6F
賤民還不見得有乞討權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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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3:16, , 7F
徒刑流放到邊地任人宰割,比妓女還不如。妓女可比罪犯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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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3:18, , 8F
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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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4:55, , 9F
妓女屬性奴隸,有罰為奴隸的刑,包括性大概都不能自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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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4:56, , 10F
古代中東倒是有志願廟妓的,但這有的不算是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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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VWq83m (gallan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