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通知
剛剛接到家裡的電話
告知弟弟的官司 法院表示肇事逃離的部分不起訴
於是媽媽又是一直哭泣
即使還在上班 也沒有心情工作 只能偷偷流淚
我不懂
為什麼撞了人一通救護車的電話都沒打不算遺棄?
為什麼放任我弟倒地不管還躲起來的兇手不算遺棄?
為什麼一個被十幾個警察追逐圍捕才抓到的肇事者不算遺棄?
我不在乎你會不會被關?會關多久?
我家的人連一句話都沒罵過你
也沒跟你開口要錢
還被村裡的人說我們家太好欺負了
而肇事那天你卻在驗屍的時候找一堆流氓來
最後你爸爸幾天後終於出面 一個月後跟我們說賠50萬
我不懂
這樣的結果 天理正義在哪裡
我又要怎麼跟弟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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