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美國人在台灣公證結婚

看板foreigner作者 (missouffle)時間20年前 (2005/11/15 03:09),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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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ache (trainspotting)》之銘言: : ※ 引述《missouffle (missouffle)》之銘言: : : 我們想到法院公證結婚,先取得結婚證書再申請美簽, : : 請問除了需要單身證明已外,還需要準備哪些東西? : : 那份原文的單身證明我拿到台灣的機構去認證就可以了嗎? : 如果是在美國申請的,要先拿去美國的外交部認證,再拿去台灣駐 : 美單位認證,回台之後再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認證就可以用了. : 台灣的法院公證處接受英文版的文書. : : 用印的印鑑該怎麼辦?有沒有人可以分享你們在台灣公證的經驗。 : 你男友只需準備好單身證明跟護照就行了.印鑑部分用簽名代替. 請問這表示不需要特別取中文名字對嗎? 我辦戶口登記的時候,也可以直接用他的英文名字? : 聽說美國公民可以在AIT申請單身證明,如果他在美國居住地不方便 : 到我說的那兩個單位認證文件,也許到台灣來申請單身證明會比較好. : 不過您最好親自打電話給AIT確認,比較保險. 我問了有人告訴我在AIT只要10分鐘就可以拿到單身證明,只是要nt$1000的手續費。 : : 原本是打算到美國結婚的,但是單身簽證似乎很難過關, : : 所以臨時改變主意他先拿觀光簽證來台灣, : : 然後我們在法院公證。麻煩大家分享一下你們的經驗。 : : 謝謝! 有人提醒我如果在台灣先註冊結婚,赴美的手續會更複雜, 因為連觀光簽證都申請不到,要申請k-3,那樣需要等幾天才能拿到簽證? 兩個人都須要面談嗎?還是我可以請他拿回美國去申請, 這樣會不會比較快些?有沒有人有經驗的可以分享一下。 謝謝大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46.11 ※ 編輯: missouffle 來自: 61.57.146.11 (11/15 03:24)

11/15 09:29, , 1F
可參考Forumosa.com
11/15 09:2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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