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沒有人當場抓到另一半偷吃的?
※ 引述《milklin (= mycin =)》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有沒有人當場抓到另一半偷吃的?
: 時間: Thu Jan 12 18:22:09 2006
: 她說
:
: 她跟他 已經交往三年了 他跟她幾個月前訂婚了 他們要結婚了
:
嗯,這樣子想好了,要跟她結婚的那個男人
應該比你還慘
: 我當時坐在床緣 萬念俱灰 一陣暈眩,
:
: 這些年來 我不知道 要用什麼言語來形容我當時的感覺, (*絕望)
:
: 我交往多年的女友 跟我說 她已經跟別人交往三年了 現在要結婚了~?!
:
: (這是在整我嗎~??? )
:
: 她又問我 她嫁給他 會不會幸福~?
:
: 我想 乾脆在我身上捅一刀好了... 再問我: 會痛嗎~?
:
: 我的眼淚已經掉不出來了... (*茫然)
:
: 先閃的人贏~? 愛情的規則是這樣嗎~?
:
: 那幸福的規則呢~?
:
: 我不知道,
:
很不幸的
腳踏兩條船的確是許多人信奉的規則
相信她當時也真的很迷惘
結婚對她來說是場豪賭
其實提早離場對你來說未必是壞事
: 這件事情之後
:
: 我發現我變了
:
: 原本我是個十足的大色狼,
:
: 後來衝勁全沒了 一點性趣也沒有 一點勁兒也沒有,
:
: 我算什麼~???
:
: 但是那時 我決定 我依然要原諒她......
:
理由呢?
生命中大部份的人都僅僅只是過客
原諒自己比較重要
: 然而 我實在沒辦法不去恨她,
:
: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
: 或許時間會給我答案吧...
:
肯定時間會給出回應
只是你又有多少光陰可以虛擲?
: 推 milklin:我覺得 髒死了 噁心斃了! 好想吐!!!!!!!!! 01/12 18:29
: → milklin:對方跟我做愛後才跟我說 她這三年也同時跟別人做愛, 01/12 18:30
: → milklin:心碎無奈的感覺 就像是瞬間被強姦了三年一樣... (*嘆) 01/12 18:31
既然如此,為何要原諒一個對你而言的強暴犯?
在原諒與恨意兩點間
還有遺忘、放棄可以選擇。
可以不必原諒她,不須恨她,至於強暴
江湖兒女,被強暴只當被狗咬一口
誰耐煩花個一年半載跟條狗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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