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轉] Re: [新聞] 男性感染愛滋 人數為女性11倍
看板feminine_sex作者MagusLuLu (海邊漂來的某L)時間14年前 (2009/11/10 00:31)推噓11(11推 0噓 68→)留言79則, 13人參與討論串1/4 (看更多)
※因為花了不少時間收集資料,所以自轉過來分享,長文喔。(文內之"本板"為sex板)
※感謝papaduck協助修正部分內容,Rodrigo提供連結資訊 m(_ _)m
原文為新聞轉貼:「男性感染愛滋 人數為女性11倍」http://tinyurl.com/ycsrmn3
而以下這段推文,是我想回文的原因:
推
11/09 10:36,
11/09 10:36
"只要不是從陰道都是危險"這句話……是錯的orz。在#1AzmvhBl推文中,我已
解釋過"全程且正確使用保險套"為"安全性行為"。保險套在正確使用的過程中
破掉或不保險的機率微乎其微,所以安全。如果"從陰道進入"就是安全保證,
那我推文中提到的女性HIV帶原者,她是"單一/唯一/固定性伴侶(丈夫)",丈夫
也沒有對她行"陰莖對陰道"外的性交行為(演講中提到的),再"安全"不過了─
而她卻也感染了HIV病毒啊!(而且還被排擠,婆家娘家回不得,始作俑者愛嫖
又包N奶的丈夫卻花大錢享受最好醫療資源,對髮妻不聞不問……心疼>"<)
而性交方式,在本板許多人喜歡的口爆是性交,許多人厭惡的肛肛也是性交─
青菜蘿蔔各有所好,沒有分什麼見得了光/見不了光─陰莖對陰道的性交方式,
見了光還是很害羞的好嗎?(臉紅跑掉……)
(再跑回來XD)在"參與者皆成年且皆情願且皆了解風險"的前提下,說西斯一點─
能爽就是好砲!
→
11/09 10:36,
11/09 10:36
肛門不能潤滑。所以不管是男對女肛交,或者是許多人生理心理無法克服障礙的
男對男肛交,只要是"陰莖對肛門"的性交,前置準備都非常重要。不管在西斯、
女性性板、Gay板等,精華區都有提到:參與者的清潔,被進入方先上廁所、清洗,
(就像上賓館大家先洗澡一樣是種禮貌,其實也是種必要),潤滑劑或肌肉鬆弛劑
的使用等等。(注意:肌肉鬆弛劑就像所有用藥一樣,有醫囑正確使用才安全喔!)
另外有些國外合法但國內管制的速效肌肉鬆弛劑……還在管制中,不知何時開放^^b
若有不滿意見(就像我想要在國內買到導管棉條啊啊啊啊),法規進步是治本之道。
→
11/09 10:37,
11/09 10:37
我父親之前住院,在作膀胱壓檢查的時候,醫生拿一個保險套,套在探針前面,
再將探針放進肛門中……這是不正常使用嗎?(思)
再來,擔心動作激烈摩擦大會不保險或乳膠味太重,國外也有針對肛交及口交
出專用保險套,也有女用保險套。所以,正確套在陰莖上(男用),或正確置入
陰道內(女用),就是保險套的"正常使用",而不是以性交方式定義。
→
11/09 10:37,
11/09 10:37
→
11/09 10:37,
11/09 10:37
→
11/09 10:38,
11/09 10:38
推
11/09 02:37,
11/09 02:37
→
11/09 02:38,
11/09 02:38
→
11/09 02:38,
11/09 02:38
推
11/09 11:43,
11/09 11:43
雖然很不想把錯誤認知跟情緒化用語保留,以免模糊本文焦點─不過再次提醒:
"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安全,而不是斷定"口交、陰交安全,肛交不安全"。
問題:在2007年HIV帶原者及AIDS患者至少佔該國總人口68%的衣索比亞,各位認為
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HIV帶原者/AIDS患者比例高呢?(我知道給的資訊不夠充分啦)
在心裡OS台灣又不是非洲的人,2x年前台灣也不是洛杉磯(AIDS首例被報告地)喔!
不管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沒有做好保護的性行為,就是暴露在風險中─這個
風險可能是不致命、很麻煩的菜花,也可能是HIV或梅毒,或女性面臨子宮頸癌
罹患機率提高等等。HIV最高風險的兩種傳染方式是「輸血」及「垂直傳染」,
絕對不是西斯板最愛焦點"肛肛好"或"同性戀"─雖然講"輸血或垂直傳染最危險"
就沒有西斯點了orz
話說……一直針對"同性戀"或"肛交"的人,你們lag很大喔!現在HIV/AIDS的衛教,
已經從"散播恐懼散播恨",進步到"理性尊重反歧視"很久了……
推
11/09 02:42,
11/09 02:42
AIDS是疾病,不是用來開玩笑、貼標籤,或當作歧視排斥藉口用的。另外,所謂的
"愛滋大軍",那因垂直傳染而出生即感染HIV的孩子們,西斯點何在?
推
11/09 04:02,
11/09 04:02
風險是累積來的─「夜路走多會碰到鬼」,"不帶套直接上"的陰莖對陰道性交,跟
"做好保護"的陰莖對肛門性交,風險誰大誰小也不需要扯到統計。
推
11/09 13:37,
11/09 13:37
我有大腦,而我也有學習正確性知識喔。性知識不是會硬會插就自動變專家,更非
A片看多就會得到正確的衛教常識。
→
11/09 13:38,
11/09 13:38
→
11/09 13:38,
11/09 13:38
→
11/09 13:39,
11/09 13:39
我不需要提起勇氣才"敢"跟HIV帶原者用餐、握手、交談,共處一室或使用HIV帶原者
使用過的馬桶……有沖水啦,人家的芋頭沒沖我就用很不衛生耶!XDDD
因為以上行為都不會傳染,何須"鼓起勇氣"?正常進行就好啊!此外jonker22的擔憂
很能理解,但我不擔心,因為HIV濃度不夠要傳染很難,我跟HIV帶原者共餐不會感染
HIV,若我與剛上完大號沒洗手就上桌的A型肝炎患者共餐而感染A肝的機會還比較大XD
除非我跟那位HIV帶原者兩人嘴都鮮血淋漓傷口大開,還邊吃飯邊法式熱吻,我才有
可能感染HIV啊!(而且這樣是因為"血液接觸"感染,而非"一起吃飯"感染的喔)
→
11/09 13:39,
11/09 13:39
保護自己,不算歧視。但是保護自己導致排斥他人,就是歧視。人類歷史上有太多
因恐懼不了解而歧視排斥的例子,例如痲瘋病、在#1AzmvhBl推文中我提到的SARS患者
及參與抗煞醫護人員,即使痊癒後、下班後,遭逢的"社會隔離"、敵意與刻意忽視。
大絕:「會怕就是會怕啊!我只是想保護自己而已!」─了解,你就不會怕了:)
最後,"疾病之前,人人平等"─每個人都有追求尊嚴生存的基本人權,很多自以為
正義的恐懼、排斥與歧視,其實來自於無知、誤解或有正確資訊也不願意去了解。
身為教育工作者,語氣難免說教,但想到澎湖因輸血感染HIV孤伶伶上課的孩子,或
因言行舉止不同遭同儕言語肢體霸凌導致不敢下課上廁所,最後發生意外的孩子,
還有那些新聞沒報,但每天承受異樣眼光及冷嘲熱諷的人……個人力量雖不大,我
還是要加油!q(> <)p
推薦電影:1994年電影《費城》,Tom Hanks以此片拿奧斯卡影帝,非常好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37.225
噓
11/09 13:43,
11/09 13:43
ACG愛好者有一句話:"A的王道不見得是B的王道",不過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喜好。
A愛A的貧乳羅莉,B愛B的巨乳御姐,CDEF……各人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噓
11/09 13:44,
11/09 13:44
噓是自由,雖然不管是紅字較明顯,還是表達反對意見,對認真文來說都很傷;
就如同"幹"是髒話,雖然有些人說他沒惡意,是打招呼等等,還是不舒服。
不過剛有人丟我水球,「在西斯,認真就輸了」……^^bbb
→
11/09 13:45,
11/09 13:45
→
11/09 13:45,
11/09 13:45
噓
11/09 13:45,
11/09 13:45
→
11/09 13:45,
11/09 13:45
未作保護的狀況下,陰莖從陰道進入性交而感染HIV的風險是口交的5~10倍。
→
11/09 13:46,
11/09 13:46
→
11/09 13:46,
11/09 13:46
很安全,說不定還蠻情趣的XDDD 不過要小心不要砸到眼睛喔。
還有被保險套水球砸到可能會覺得殺精劑及水性潤滑劑滑不溜丟的不舒服。(如果裝水
過程沒把這些沖掉的話XDDD)
→
11/09 13:46,
11/09 13:46
還有 78 則推文
還有 12 段內文
→
11/10 02:13, , 41F
11/10 02:13, 41F
推
11/10 02:20, , 42F
11/10 02:20, 42F
推
11/10 02:28, , 43F
11/10 02:28, 43F
→
11/10 02:29, , 44F
11/10 02:29, 44F
※ 編輯: MagusLuLu 來自: 203.73.237.225 (11/10 02:40)
→
11/10 03:30, , 45F
11/10 03:30, 45F
→
11/10 03:31, , 46F
11/10 03:31, 46F
推
11/10 07:01, , 47F
11/10 07:01, 47F
→
11/10 07:02, , 48F
11/10 07:02, 48F
推
11/10 09:15, , 49F
11/10 09:15, 49F
推
11/10 10:35, , 50F
11/10 10:35, 50F
→
11/10 10:35, , 51F
11/10 10:35, 51F
→
11/10 10:36, , 52F
11/10 10:36, 52F
→
11/10 10:37, , 53F
11/10 10:37, 53F
→
11/10 10:38, , 54F
11/10 10:38, 54F
推
11/10 10:54, , 55F
11/10 10:54, 55F
→
11/10 12:46, , 56F
11/10 12:46, 56F
→
11/10 12:46, , 57F
11/10 12:46, 57F
→
11/10 12:48, , 58F
11/10 12:48, 58F
→
11/10 12:48, , 59F
11/10 12:48, 59F
→
11/10 12:49, , 60F
11/10 12:49, 60F
→
11/10 12:49, , 61F
11/10 12:49, 61F
→
11/10 12:50, , 62F
11/10 12:50, 62F
→
11/10 12:51, , 63F
11/10 12:51, 63F
→
11/10 12:51, , 64F
11/10 12:51, 64F
→
11/10 12:53, , 65F
11/10 12:53, 65F
→
11/10 12:53, , 66F
11/10 12:53, 66F
→
11/10 14:34, , 67F
11/10 14:34, 67F
→
11/10 14:34, , 68F
11/10 14:34, 68F
推
11/10 14:37, , 69F
11/10 14:37, 69F
→
11/10 14:37, , 70F
11/10 14:37, 70F
→
11/10 14:38, , 71F
11/10 14:38, 71F
→
11/10 14:38, , 72F
11/10 14:38, 72F
→
11/10 14:58, , 73F
11/10 14:58, 73F
→
11/10 14:59, , 74F
11/10 14:59, 74F
→
11/10 15:20, , 75F
11/10 15:20, 75F
→
11/10 15:21, , 76F
11/10 15:21, 76F
→
11/10 15:21, , 77F
11/10 15:21, 77F
推
11/10 18:12, , 78F
11/10 18:12, 78F
→
11/10 18:13, , 79F
11/10 18:13, 7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