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活動] 通姦除罪化--除刑法之罪,讓婚姻回歸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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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罪化--除刑法之罪,讓婚姻回歸民法. 婦女團體面對面溝通平台會議邀請函. 婦女團體提出通姦除罪化的呼籲已經超過十年,但每次提出都遭遇強烈的反對聲浪,尤其是遭遇先生外遇的元配,更是不諒解一向為女性發聲的婦女團體,怎麼會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不顧她們的處境與權利。不過這十年來,多元親密關係與家庭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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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那些外遇案件中的女性受害者居多. 但有更大多數的"完整"家庭 沒有向婦運團體求救的大多數和樂家庭 是受通姦罪保護著. 譬如 原本有想通姦的男女 可能會因為怕觸犯通姦罪 怕被對方配偶提告. 而打消外遇念頭! (例如: 裘莉要搶小布之前 還要擔心阿珍提告呢!). 相反的 若沒有通姦罪存在 那想要外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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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歐美的男人 太太一任換一任 歌手/明星也是 (還有太太換到第四任的). 連總統的太太都是如此了. 家庭結構有比我們穩固嗎???. 甌美家庭結構沒有比我們更穩固的話 他們的通姦除罪化 到底有什麼好學的???. 通姦除罪化的話 那麼身為元配的女人最慘 最衰. 因為越早結婚的人 越老 越膩 (就像車子
(還有43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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