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速食店賣兒童餐送玩具 後年起開罰
※ 引述《ChristopherF (克里斯多法法法)》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速食店賣兒童餐送玩具 後年起開罰
: 3.完整新聞內文:
: 衛福部食藥署日前公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食品廣告急促銷管理辦法」,規定自2016
: 年起,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漢堡、炸雞、可樂等食物,不可以贈送、加購玩具等方式促
: 銷,且每天下午5時至晚上9時期間,上述食品不得於東森YOYO台、MOMO親子台等兒童頻道
: 廣告,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4萬~400萬元。
: 食藥署科長黃維生指,不適合未滿12歲兒童長期食用的零食、糖果、飲料、冰品等,包括
: 脂肪所占熱量為總熱量3成以上、額外添加糖所占熱量為總熱量1成以上等,例如小朋友愛
: 吃的炸雞、漢堡、可樂和洋芋片等,後年起都不得以贈送或加購玩具等方式促銷,且晚餐
: 時段在兒童頻道的廣告禁播,其它時段的廣告也不得宣稱上述食品可取代正餐飲食。(蔡
: 明樺/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ppt.cc/Iscn
: 5.備註:
: 有事嗎???
關於這篇文章
就我看到的新聞及法規
政府是不希望給12歲以下兒童太多脂肪性食物
因此開始規定不得買速食餐贈送玩具作為促銷
但是出奇蛋什麼的
因為沒有特別促銷玩具,因此不違法
想噓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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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astfood/M.1416969926.A.9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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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