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閒聊] 關於鮮歡VIP作家解約程序

看板eWriter作者 (corehs)時間10年前 (2014/04/16 13:23), 10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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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YuanChuang 看板 #1JJT3TEW ] 作者: Oliviya (維艾) 看板: YuanChuang 標題: Re: [閒聊] 關於VIP作家解約程序 時間: Wed Apr 16 08:37:44 2014 我不知道鮮網出這麼大的包,所以沒想過要公布他們對VIP作家在提出解約時的態度... 我想,有些VIP作家目前應該苦無方法解決綁約的問題。 對於已經簽約的付費電子書,已經有明確規定電子版權的歸屬了,這項就不談。 但是對於解除綁約部分,以下是我當時親自與鮮網交涉的內容 供各位參考。 這項同樣適用在與其他電子出版社的解除綁約。 以下內容我是自行找出相關法律,並與對方交涉,對方的態度從強硬變軟化。 如果有解除綁約需求的作家,此篇關於法條的部分(僅限台灣作家)都詳列於下 ---------------------------------- Re: 關於「付費電子書優先出版權」一事 鮮網 VIP 2013/11/26 [將此郵件保留在您的收件匣最上方] 收件者: 歐莉 vipeditor@myfreshnet.com 作家您好: 關於此部作品的電子版權合約, 由於當時也是經過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才簽訂, 請恕鮮網無法與您提前解約, 所以有關此部簽約作品的事宜,一切都將遵照合約內容進行。 以上,感謝您的來信。 鮮網VIP 台灣網址:http://www.myfreshnet.com 大陸網址:http://223.27.37.81 於 2013/11/25 下午 08:11, 歐莉 提到: 3rd-send 緊急,煩請回覆。 如不回覆,將視同貴出版社已同意「以E-mail通知解除鮮網VIP作家與鮮文學網的『 二年內擁有該鮮作家電子書優先出版權』」之要求。 煩請盡快回覆。 謝謝 鮮作家筆名:維艾 From: To: vipeditor@myfreshnet.com Subject: RE: 關於「付費電子書優先出版權」一事 Date: Sat, 23 Nov 2013 01:46:58 +0000 Re-Send 煩請回覆 From: To: vipeditor@myfreshnet.com Subject: 關於「付費電子書優先出版權」一事 Date: Thu, 21 Nov 2013 07:24:01 +0000 徐小姐您好, 百忙之中打擾,非常抱歉。本人在去年2012年12月22日 與貴出版社簽訂電子書 付費合約(綁兩年約),因感到在鮮文學網發展受限,想與貴出版社解除「付費電子書優 先出版 權」之契約。 懇請貴出版社另傳一份解除「付費電子書優先出版權」的合約,或以書面通知 ,終止本人與貴出版社的合約。 在鮮文學網感到發展受限原因如下:身為VIP人氣專欄作家,電子書多數時間排 行在前二十名,在申請出實體書時卻因出版方向與貴司不合而無法 過稿。 為此,本人希望能終止與貴出版社的「付費電子書優先出版權」合約,成為自 由作家。 合約中並無提到解約方式,因此希望貴司能傳正式書面解除綁年約一事。 請 將解除「付費電子書優先出版權」的書面合約寄到以下地址: 或E-mail至:elci 如 有問題,歡迎來電或來信。 ------------------------------------------------------------ 鮮網 VIP 2013/11/27 [將此郵件保留在您的收件匣最上方] 收件者: 歐莉 vipeditor@myfreshnet.com 作家您好: 在確認完您的申請,鮮網VIP的理解如下: 您是否是想要將《現代驅魔師系列─弱者的復仇》以後的作品, 鮮網都不再擁有相關電子版權,且需與您終止合約嗎? 若有不對的地方還請您指正, 收到您回覆後,鮮網VIP將會盡快請負責人員確認本事宜。 盼回覆,感謝 祝安 20131127 鮮網VIP 台灣網址:http://www.myfreshnet.com 大陸網址:http://223.27.37.81 於 2013/11/26 下午 05:09, 歐莉 提到: 您好, 我要求解約的並非此部作品的電子版權合約,而是之後的付費電子書的合約。早在幾 個月之前我就已經向網管提出解除合約一事。 依據民法中,關於契約的內容,有所謂的解除權、撤銷權與終止權。 依照台灣-民法第258條 解除權之行使,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有數人者,前項意思表示,應由其全體或向其全體為之。 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 依照台灣-民法第403條 當事人之一方,得隨時終止交互計算契約,而為計算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與鮮網的合約中並未提到任何有關解除權或終止權的內容,因此適用民法之規定。 其中關於"委任"之部分,相關條約(民法第528條~第552條)如下: 台灣-民法第528條 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台灣-民法第531條 為委任事務之處理,須為法律行為,而該法律行為,依法應以文字為之者,其處理權 之授與,亦應以文字為之。其授與代理權者,代理權之授與亦同。 將著作權委由鮮文學網行使,因此適用於此條。 其中台灣-民法第549條更規定: 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非可歸責 於該當事人之事由,致不得不終止契約者,不在此限。 台灣-民法第552條 委任關係消滅之事由,係由當事人之一方發生者,於他方知其事由或可得而 知其事 由前,委任關係視為存續。 本人已在幾個月之前就已提出解約一事了,根據上述民法條款,本人有權利聲請隨時 終止委任契約,而非由貴出版社所提之"一切均照合約內容執 行"。 另外,多數法規均有提到:"本法規沒有提及的部分,適用其他法規",為的就是避 免各法規在制定時有任何遺漏。因此在著作權法沒有提及的解 約部分,適用於其他法規 。 我的作品水準並未達到貴出版社的出版水準,貴出版社擁有電子書優先出版權亦無意 義。 既然如此,為什麼貴出版社仍堅決依照合約內容行使,而刻意忽略民法之規定? 好聚好散,請貴出版社答應本人所提出的"取消付費電子書優先出版權"一事。 期待您善意的回覆。 謝謝 -------------------------------------------------------- 鮮網 VIP 2013/12/3 [將此郵件保留在您的收件匣最上方] 收件者: 歐莉 vipeditor@myfreshnet.com 作家您好, 很高興收到您的回覆!! 由於上週原訂寄出以下內容但是都被hotmail信箱擋訊息, 造成未能即時讓您收到通知十分抱歉! 目前鮮網的負責人員已經在為您處理本事宜, 且我們也在持續追蹤負責人員的進度, 希望盡快得到對方回覆後,我們能馬上聯繫您, 再次感謝您的來信! 祝安 20131203 鮮網VIP 台灣網址:http://www.myfreshnet.com 大陸網址:http://223.27.37.81 ----------------------------------------------------------------------------------------------------------------------- ------- 原始郵件 ------- 主 旨: Re: 關於「付費電子書優先出版權」一事 日 期:Fri, 29 Nov 2013 09:43:11 +0800 從:鮮網VIP <vipeditor@myfreshnet.com> 到:歐莉 避免有被擋信的情 況故重發一次。 鮮網VIP 臺灣網址:http://www.myfreshnet.com 大陸網址:http://223.27.37.81 於 2013/11/29 上 午 09:37, 鮮網VIP 提到: 作家您好: 鮮網VIP已請負責人員確認本事宜, 目前正在處理中, 若有進一步消息,我們將盡快聯繫您! 對此造成不便還請見諒。 感謝 祝安 20131129 鮮網VIP 臺灣網址:http://www.myfreshnet.com 大陸網址:http://223.27.37.81 於 2013/12/3 上午 08:03, 歐莉 提到: 您好, 請問貴司是否有進一步的訊息? 煩請回覆。 謝謝。 From: To: vipeditor@myfreshnet.com Subject: RE: 關於「付費電子書優先出版權」一事 Date: Wed, 27 Nov 2013 07:34:32 +0000 您好, 感謝您正面的回覆。 本人目前與鮮網已經簽約並上架的付費電子書共有:《暗夜正義》、《現代驅魔師- 活死人小鎮》、《萬能偵探事務所》、《現代驅魔師系列-弱者的復仇》四本。 鮮網VIP專欄網址如下:蠟燭館 http://223.27.37.92/BIG5/literature/indextext.asp?free=100267725 根據合約,此四本的電子書版權歸鮮文學網(十年),實體書版權歸屬作者,此部分 並無任何異議。 本人於今年八月初開始就提出的要求是:"解除《現代驅魔師系列─弱者的復仇》以 後的『電子書優先出版權』合約(兩年約)。" 終止『電子書優先出版權』此部分的合約方式,請 貴司依照貴司內部作業流程,看 是要另外擬定一份解除合約的契約,或者具有法律效率的聲明書皆可。 終止優先出版權這一部分之後,日後若還有要投稿給貴司審核的電子付費文章,將會 按照貴司原先規定的流程,一稿一契約。 如有任何疑問,還請來信。 本人亦會努力琢磨文筆,讓自己日後的小說能達到貴司出版實體書的資格。 謝謝。 ------------------------------------------------------------------- 鮮網 VIP 2013/12/12 [將此郵件保留在您的收件匣最上方] 收件者: 歐莉 vipeditor@myfreshnet.com 作家您好 十分抱歉! 由於負責人員目前還是正在進行製作中, 待鮮網收到進一步消息將第一時間回覆給您, 這段時間造成不便還請您見諒! 感謝您的來信詢問 祝安 20131212 鮮網VIP 台灣網址:http://www.myfreshnet.com 大陸網址:http://223.27.37.81 於 2013/12/12 下午 01:48, 歐莉 提到: re-send From: To: vipeditor@myfreshnet.com Subject: RE: 關於「付費電子書優先出版權」一事 Date: Tue, 10 Dec 2013 06:21:01 +0000 您好, 請問是否有收到以下信件? 煩請回覆。 謝謝 From: To: vipeditor@myfreshnet.com Subject: RE: 關於「付費電子書優先出版權」一事 Date: Fri, 6 Dec 2013 04:58:15 +0000 您好, 請問一下貴出版社目前處理進度如何了? 貴出版社的付費電子書合約向來一個星期就完成了,其他合約應該不會花太多時間吧 ? 希望下周能收到貴出版社關於終止合約此部分的合約書或聲明書。 期待您的回覆。 謝謝。 ------------------------------------------------------------------- 鮮網 VIP 2013/12/18 [將此郵件保留在您的收件匣最上方] 收件者: 歐莉 vipeditor@myfreshnet.com 作家XXX小姐您好: 據製作人回覆, 您的釋出合約書已於今日寄出, 寄出地址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近日還請您查收, 感謝 20131218 鮮網VIP 台灣網址:http://www.myfreshnet.com 大陸網址:http://223.27.37.81 於 2013/12/12 下午 02:19, 鮮網VIP 提到: 作家您好 十分抱歉! 由於負責人員目前還是正在進行製作中, 待鮮網收到進一步消息將第一時間回覆給您, 這段時間造成不便還請您見諒! 感謝您的來信詢問 祝安 20131212 -- 性好甜食  甜文大好 惡搞至上  KUSO無罪 部落格:http://novea0410.pixnet.net/blog 更新不再同步,有空請自行去挖寶〔核爆〕 鮮網專欄:http://ww2.myfreshnet.com/BIG5/literature/indextext.asp?free=10016978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9.16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YuanChuang/M.1397608669.A.3A0.html ※ 編輯: Oliviya (111.253.9.162), 04/16/2014 08:39:45

04/16 10:42, , 1F
實用推!!大大辛苦了!!
04/16 10:42, 1F

04/16 10:56, , 2F
辛苦了…… 太聰明了!
04/16 10:56, 2F

04/16 11:40, , 3F
求人不如求己,網路有法規可以查 XD 請律師很貴的 XDD
04/16 11:40, 3F

04/16 13:23, , 4F
借轉eWriter,謝謝
04/16 13:23, 4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orehs (122.117.223.106), 04/16/2014 13:23:14

04/16 14:58, , 5F
幫推
04/16 14:58, 5F
文章代碼(AID): #1JJXF3Fd (eWri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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