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寫小說時用第幾人稱的疑問
節錄一點我之前寫的第二人稱敘述
鬧鐘吵鬧地宣示著自己的存在意義,揮手將鬧鐘打落在地,你猛地睜開眼,
夢中伊人身影如煙消逝,頭痛不堪外加整夜雜夢侵擾,令你彷彿一宿未眠似
地困頓。
看著鏡子,你大聲地向自己的倒影呼喊,這小小的不適與你為了成就與幸福
所做出的犧牲相比簡直就是微不足道。
就從今天開始,一切都將完美無比,你試圖說服自己。
※ 引述《labeck (瀨田宗次郎)》之銘言:
: 我只是用這個舉例"我認為"第二人稱和第一人稱的差別
: 第二人稱就像一個人跟在主角身邊,他不知道主角的內心,只知道主角的行為
: 第一人稱至少能知道自己在想什麼....
: 第三人稱更是全能到什麼都知道
: 這是我個人的想法(逃)
第二人稱也是可以用全知觀點『透視』『你』的內心
基本上攝影機在主體旁邊
但是攝影機當然可以是紅外線的或者是心靈攝影機啊(逃)
但是跟從敘述的主體裡面往外看,還是有根本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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