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置底板務討論與抱怨文規範修改

看板e-shopping作者 (倦)時間5年前 (2019/05/13 23:14), 5年前編輯推噓88(88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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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小綠 關於置底檢舉區的推文討論看到了 即日起,公告此篇討論文+公告置底7天 7日之後即生效抱怨文的新規範 原版 《2》抱怨文須附上賣家名稱、賣場、溝通截圖、商品照片,並詳述事發時間、經過 →未依格式完整填寫內容以及附上照片直接刪文,放置精華區備份 修改後 《2》抱怨文須附上賣家名稱、賣場、溝通截圖、商品照片,並詳述事發時間、經過 →凡舉任一不符,十分鐘後未修改正確即刪文+水桶一星期,並放置精華區備份 也就是說,格式錯誤或是沒有依照格式發文者,一樣給予十分鐘的緩衝時間 超過緩衝時間沒有修改正確者,直接刪文+水桶一星期 ------------------------------------------------------------- 第二項討論的是有關今天的置底檢舉區討論事項 作者 inglune (夏天) 看板 e-shopping 標題 [心得] 今年的母親節禮物 時間 Mon May 13 01:33:17 2019 ─────────────────────────────────────── 看過內文確實符合變形抱怨文 但此篇文原作者已經刪文了 關於以往的檢舉,多數檢舉在板主處理前只要修正好、或是刪掉都不處理 少數的會依據不同狀況決定是否就算刪文了也一樣做違規處理 翻了當初修改抱怨文規範時候的公告,僅有說到經檢舉或是板主自己巡視之後M文的 心得文(變形抱怨文)不得任意修改、刪除 其中的漏洞就是,在板主未上線期間、或是板友檢舉了但是板主尚未處理的期間,如果 文章已經刪掉了該怎麼辦? 不要說是板主,也沒有多少板友是天天24小時每分每秒都待在看板前等人發文 一定都會有些留滯的時間 現行想要讓大家討論的就是,針對未來ES板上的「所有發文」是否做「鞭屍處理」? 鞭屍這個詞是我私下跟月餅討論的時候用的說法,正確要怎麼講有點忘了QQ 還請大家想個更好的說法,我會盡快做修正 暫時有兩個簡單的方案就是 A.未來的板上所有文章若是有發表錯誤、違規的(不論是不是刻意或是失誤) 只要違規了就直接依照板規處理 就算修正了、把文章刪掉了,一樣做違規處理 B.未來看板上所有文章若是有發表錯誤、違規的(不論是不是刻意或是失誤) 違規未修正即直接刪除,即視為違規直接依照板規處理 違規經修正之後,即不處理 針對這兩個方案拿一些板上會有的違規來說舉例跟說明 1. 板上常有一些文章會出現徵求轉讓、合購等訊息 現行方式就是板主沒處理前,發文者自己發現違規、或是經過板友提醒之後知道 違規了趕緊修正、或是直接刪掉,那就沒事 但是如果板主先看到了(沒修改、沒刪文),那就直接依照板規做處理 A. 若採用A方案的話,就算在板主處理前就修正了、或是直接把文章刪掉 板主上線後仍可以去看板資源回收桶找出刪文紀錄、或是查詢該篇文章的編輯紀錄 只要曾經留有錯誤的痕跡,就算刪掉了、編輯掉了,依舊依照板規處理 B. 採用B方案的話,只要在板主處理前把違規修正掉就不算違規,不處理 但是不修正直接把文章刪掉,視為未修正,仍依照板規處理 不管A或是B,都會規範到板主不在的時候的違規狀況 也就是說就算板主不在線上,只要曾經在看板內發生過的違規情形就不限制時間處理 更沒有即時性的處理問題 不會因為說現在有人趁板主不在的時候鬧板,在板主上線前溜掉(刪文)就沒事 只要發生過,留有紀錄就能依照板規處理 原則上這次的討論議題會先觀看這邊討論,再依據大家的討論做修改 之後可能會在發公告、同時開投票箱讓大家做決定 然後,我自己的發文或是公告文其實板友有小小小小違規的話能不處理就盡量不處理 給大家保有最大的討論空間 但拜託還是給點面子,不要太誇張QQ(望向置底推文檢舉區)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1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hopping/M.1557760479.A.B5D.html

05/13 23:23, 5年前 , 1F
鞭屍->秋後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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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24, 5年前 , 2F
鞭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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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27, 5年前 , 3F
我本來也覺得是溯及既往,但仔細研究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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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27, 5年前 , 4F
不是唷,溯及既往是指追究法律生效之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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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27, 5年前 , 6F
但小綠的意思是刪文的也要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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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28, 5年前 , 7F
也許用追根究底會比較適合
05/13 23:28, 7F
追根究柢感覺也不是那麼接近我想表達的意思QQ 也謝謝幫忙說明溯及既往的意思~

05/13 23:45, 5年前 , 8F
覺得B比較友善一點。有些人不一定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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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46, 5年前 , 9F
違規,事後有立即發現並修正就算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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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46, 5年前 , 10F
如果是po了文就跑,怎麼樣都不改還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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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46, 5年前 , 11F
,那再處理也ok。不過像今天這個假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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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46, 5年前 , 12F
真抱怨、引起討論就刪文的,適用B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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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心得真抱怨這個就可適用,因為他已經算是變形抱怨文了 所以就算刪掉還是會依照板規做處理(以不管a或是b方案來說))

05/13 23:46, 5年前 , 13F
請問若是操作失誤(例如手機app誤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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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以致不合版規的情形,一樣也會受到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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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處理嗎?或是只有抱怨文才依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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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到時候也會根據不同類型的文章來做細項討論跟處理 像是app誤發之後又刪文這個可能就不會特別挖出來做板規處理

05/13 23:49, 5年前 , 16F
既定事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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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52, 5年前 , 17F
個人不支持A案,增加板主工作量且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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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意者過於嚴苛。 另假設採用B案,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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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52, 5年前 , 19F
個鑽漏洞的可能:若出現在板主處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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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完成「編輯修正後即刪文」的情形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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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52, 5年前 , 21F
麼處理呢~?比如類似的變相抱怨文在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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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不在看板期間,利用完板眾取得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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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52, 5年前 , 23F
賠償後決定刪文,便把格式跟內容皆依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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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52, 5年前 , 24F
規修正為抱怨文再秒刪文……。經歷過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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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促使板規修正的事件後都會下意識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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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52, 5年前 , 26F
心險惡的方向想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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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文禁止刪文喔~ 所以修正成抱怨文之後再刪文還是會依照板規處理 b方案的話,有些文章就算再怎麼修正後刪文都還是違規的(例如廣告文、抱怨文) ※ 編輯: gxu04 (125.231.11.85), 05/13/2019 23:58:18

05/13 23:54, 5年前 , 27F
覺得有修改至正確格式的不用罰,但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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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54, 5年前 , 28F
d大這種我覺得根本惡意違規,或者可以考慮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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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54, 5年前 , 29F
天蛋糕文直接刪文滅證的處理方式感覺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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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54, 5年前 , 30F
應該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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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54, 5年前 , 31F
重處罰?
05/13 23:54, 31F
惡意違規的其實大家都知道該罰、或是要加重處理 但是若是沒有一個依據任意加重處理,其實對所有使用者不管是板主還是板友都沒有保障 所以現今希望大家可以討論出一個結果,然後再修訂版規

05/14 00:03, 5年前 , 32F
謝謝板主迅速調整規定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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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00:03, 5年前 , 33F
很多抱怨文都是刪到第一行(填Y/N)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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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00:03, 5年前 , 34F
提醒後會補,在想有沒有可能是CTRL+Y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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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11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05/14 19:56, 5年前 , 246F
了就刪了要罰就罰沒關係。人在做,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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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9:56, 5年前 , 247F
看,夜路走多會一直遇到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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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05, 5年前 , 248F
本來看發文還很為蛋糕原po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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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06, 5年前 , 249F
刪文又推文酸真的觀感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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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25, 5年前 , 250F
誰知道你前面有沒有跟店家聊了什麼,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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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25, 5年前 , 251F
文是怕人生安全但你貼的照片連自己FB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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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25, 5年前 , 252F
都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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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25, 5年前 , 253F
那麼會誇大別人的話扭曲,就別來發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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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25, 5年前 , 254F
祝你以後不會遇到爛賣家^^我們也不想被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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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25, 5年前 , 255F
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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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53, 5年前 , 256F
對版主有點抱歉XD在公告文下離題檢討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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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0:53, 5年前 , 257F
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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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38, 5年前 , 258F
更該對板主感到抱歉的是主動跑到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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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38, 5年前 , 259F
來酸板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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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55, 5年前 , 260F
#1SQNASAm 想問一下這種,沒有買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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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55, 5年前 , 261F
係,被賣家盜圖 ,po文和解後直接修改掉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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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55, 5年前 , 262F
ini&nana賣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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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56, 5年前 , 263F
這種本質上好像不需要規範,又覺得哪裡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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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1:56, 5年前 , 264F
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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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41, 5年前 , 265F
那篇也是令人傻眼,很會,都祝福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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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41, 5年前 , 266F
05/15 00:41, 266F

05/15 00:41, 5年前 , 267F
有手發文討拍,也有手改掉
05/15 00:41, 267F

05/15 01:19, 5年前 , 268F
這篇我那時候也是跟著很生氣 但我沒發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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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1:19, 5年前 , 269F
到原來後來改掉了 這問題感覺可以再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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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1:19, 5年前 , 270F
篇討論
05/15 01:19, 270F

05/15 03:18, 5年前 , 271F
有點好奇不能直接把自行刪文關掉改成
05/15 03:18, 271F

05/15 03:18, 5年前 , 272F
只有版主能刪文嗎?記得其他版有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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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3:18, 5年前 , 273F
,違規就m文規定時間內更改不然就刪
05/15 03:18, 273F

05/15 03:18, 5年前 , 274F
文+處罰這樣,也不用怕人偷刪
05/15 03:18, 274F

05/15 04:04, 5年前 , 275F
想法同上面mini大,不然不用刻意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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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4:04, 5年前 , 276F
已刪文,感覺有先貼給賣家說網友也覺
05/15 04:04, 276F

05/15 04:04, 5年前 , 277F
得不合理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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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6:59, 5年前 , 278F
Es版真的水質良好 養出來的河蟹特別優質!
05/15 06:59, 278F

05/15 10:12, 5年前 , 279F
回覆版友回得真酸
05/15 10:12, 279F

05/16 00:00, 5年前 , 280F
其實文字上只要寫明「文章一經發佈
05/16 00:00, 280F

05/16 00:00, 5年前 , 281F
即受版規規範,若有假心得真抱怨,
05/16 00:00, 281F

05/16 00:00, 5年前 , 282F
無論刪文與否一律依版規懲處」這樣
05/16 00:00, 282F

05/16 00:00, 5年前 , 283F
05/16 00:00, 283F

05/16 11:29, 5年前 , 284F
自刪才捅吧,沒刪就捅版主必須一一心
05/16 11:29, 284F

05/16 11:29, 5年前 , 285F
證哪個算是心得,爭議跟勞累度爆炸
05/16 11:29, 285F
文章代碼(AID): #1SsOdVjT (e-shopping)
文章代碼(AID): #1SsOdVjT (e-shop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