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請問賣家沒有留連絡方式?YuinKr堅決不退貨...

看板e-shopping作者 (因為我在乎)時間10年前 (2014/03/17 10:18), 編輯推噓0(0025)
留言2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賣家Yu in Kr 堅決不給退貨...... 今天她的貨品不管有沒有問題,7天之內都是可以退貨的, 但這位賣家根本不怕我找消保官,也不怕存證信函 根本是吃定賣家,而且奇摩那邊規定超爛,坦白講不介入買賣糾紛 我也不指望奇摩那邊提供幫忙(還是我該試試要他提出買家資料?) 這種賣家可以不要放連線嗎? 買了不能穿的東西花快2000元還要受氣??? 1800也不是小錢,這位賣家非常非常非常投機取巧 完全沒有留任何聯絡方式,我覺得我當初用全家店到店真的很雖..... 請問有板友有他地址嗎? 用郵寄的那種.... 拜託提供給我......................... 現在我已經找行政院那邊1950申訴了, 也寫了存證信函,並且貼給賣家看, 但賣家口口聲聲說會配合消保官完成退款(前提時消保官找得到她) 以下對話~~~~~~~~~~~~~~~~~~~~~~~~~~~~~~~~~~ To: Y2732010375 我不想要轉賣,請儘快處裡,我已經申訴至台北市消費者保護申訴中心,案件編號 0001017540 Y2732010375 回覆 留言時間:2014/03/11 12:58 To: Y0807561917 北鼻您好 不好意思 請問我要怎麼處理呢 消費者保護申訴中心會與我連繫處理是嗎 :) 我 在fb訊息給他昨天----- 請你提供地址給我退貨 今天貨物放在我家如果有甚麼損失 我不負責任 因為是你不給我退貨的! 賣家回-------- 約 1 小時前 OK好 我知道 沒關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98.133 ※ 編輯: Minwoo0919 來自: 111.251.198.133 (03/17 10:20) ※ 編輯: Minwoo0919 來自: 111.251.198.133 (03/17 10:20)

03/17 10:21, , 1F
她現在就想一直拖過時間這樣....
03/17 10:21, 1F
※ 編輯: Minwoo0919 來自: 111.251.198.133 (03/17 11:16)

03/17 13:25, , 2F
如果遇到回復這麼靠北的店家我一定會弄
03/17 13:25, 2F

03/17 13:26, , 3F
死她,不過單單自己買錯大小就要求退貨也
03/17 13:26, 3F

03/17 13:27, , 4F
滿…的
03/17 13:27, 4F

03/17 14:48, , 5F
我不是買錯大小,我買那件外套我是可以
03/17 14:48, 5F

03/17 14:48, , 6F
穿,但是是臀部她沒標明尺寸
03/17 14:48, 6F

03/17 14:48, , 7F
而且我臀部不大....那件衣服設計有問題
03/17 14:48, 7F

03/17 14:50, , 8F
一件肩寬有41的外套,臀部拉不起來?
03/17 14:50, 8F

03/17 15:01, , 9F
如果她今天寫了臀圍大小我還買下去
03/17 15:01, 9F

03/17 15:01, , 10F
那就是我不對,我以前也買過小穎蝴蝶
03/17 15:01, 10F

03/17 15:01, , 11F
結大衣,寶藍色 結果胸圍穿不下轉賣
03/17 15:01, 11F

03/17 15:01, , 12F
那是因為小穎已經寫了胸圍 我以為可以
03/17 15:01, 12F

03/17 15:02, , 13F
才買的 那我就認了,但是這次不是
03/17 15:02, 13F

03/17 15:02, , 14F
而且春夏的薄外套 賣到這價位已經算貴
03/17 15:02, 14F

03/17 16:36, , 15F
若到時消保官安排協調若無法解決
03/17 16:36, 15F

03/17 16:38, , 16F
原PO還是可以提告 之前版上例子可以參考
03/17 16:38, 16F

03/17 16:38, , 17F
然後地址那些若是要提告法院會可以戶籍
03/17 16:38, 17F

03/17 16:39, , 18F
老實講消保官或是存證信函本來就沒什麼
03/17 16:39, 18F

03/17 16:40, , 19F
奇摩得標不是有賣家姓名以及全家店到店
03/17 16:40, 19F

03/17 16:40, , 20F
我記得是有名字的?還是說是店名寄出?
03/17 16:40, 20F

03/17 16:41, , 21F
你要解決的話還是直接提民事訴訟較快
03/17 16:41, 21F

03/17 16:42, , 22F
還有存證信函真的沒有什麼作 提告才有用
03/17 16:42, 22F

03/17 16:43, , 23F
漏字"沒什麼作用"
03/17 16:43, 23F

03/17 22:24, , 24F
這位賣家真的很....我剛剛看店到店單紫
03/17 22:24, 24F

03/17 22:25, , 25F
他上面連名字都只打Yu兩個字....
03/17 22:25, 25F
文章代碼(AID): #1J9bjQ9E (e-shopping)
文章代碼(AID): #1J9bjQ9E (e-shop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