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營業額超過20萬被要求開發票

看板e-seller作者 (G8)時間3月前 (2024/01/09 16:15), 3月前編輯推噓7(8131)
留言40則, 8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台灣到底是不是法治社會 跟你講一超過20萬就要立刻開發票 這絕對是錯的 法規已經明確的講了平均月營收超過20萬 平均的定義應該不用我特別講的 https://youtu.be/ibDeoHIkIdc?si=7fI_b1sg6hJVUmpr
這頻道裡面明確拿出北區國稅局的公文 三個月平均超過20萬才要開發票 而不是承辦人員說了算 你們活在台灣,不懂得爭取自己的權益 反而整天要人妥協就聽承辦的話 然後繼續讓這些公務人員不依法行事 你平常都有誠實繳稅 跟承辦硬幹是要怕什麼,是能搞你什麼 一切照法條走,他要你開發票,就拿法條來講,要不然就是打行政訴訟,看是誰站的住腳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90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60.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704788120.A.99F.html

01/09 19:38, 3月前 , 1F
拿邱凱的影片其實不妥..他到現在都還在打官司
01/09 19:38, 1F

01/09 19:39, 3月前 , 2F
你跟行政機關打官司~他們就是拿法條出來..自己想辦法推翻
01/09 19:39, 2F

01/09 19:40, 3月前 , 3F
法院立場很簡單~他就是看兩造提供的證據..
01/09 19:40, 3F

01/09 19:40, 3月前 , 4F
邱凱的問題在於它著重於只有某單月超過20萬~其他月份沒有
01/09 19:40, 4F

01/09 19:48, 3月前 , 5F
他從2020年打到現在還沒完..當然你可以跟承辦人抗爭
01/09 19:48, 5F

01/09 19:50, 3月前 , 6F
原PO問題在於如果他是只有11月超過20萬..12月沒有
01/09 19:50, 6F

01/09 19:50, 3月前 , 7F
那可能還可以去跟承辦人討論~但是他連兩個月都超過20萬
01/09 19:50, 7F

01/09 19:50, 3月前 , 8F
已經被承辦人直接認定你的營業規模已達成長一定規模
01/09 19:50, 8F

01/09 19:51, 3月前 , 9F
具有開發票能力....那承辦人就叫你準備要開了
01/09 19:51, 9F

01/09 19:52, 3月前 , 10F
國稅局法條自己都用廣義的解釋法..去認定營業人該怎做
01/09 19:52, 10F

01/09 19:53, 3月前 , 11F
而且~這本來就是原PO問題..沒有注意營業額給自己惹麻煩
01/09 19:53, 11F

01/09 19:54, 3月前 , 12F
跑法院時間.請律師..划不划得來只能自由心證
01/09 19:54, 12F

01/09 19:55, 3月前 , 13F
邱凱打到現在快四年了..還沒有定案..
01/09 19:55, 13F

01/09 19:57, 3月前 , 14F
國稅局法條是寫每月平均20萬.營業性質.或經認定一定規模
01/09 19:57, 14F

01/09 19:57, 3月前 , 15F
國稅局就會要求你開~上的條件只要成立一個
01/09 19:57, 15F

01/10 02:03, 3月前 , 16F
拜託營業稅一律平台代徵,不要進賣家口袋不好嗎
01/10 02:03, 16F

01/10 11:28, 3月前 , 17F
你自己可以跟承辦人員對著幹試試,但請不要來這邊誤導
01/10 11:28, 17F

01/10 11:28, 3月前 , 18F
他人。
01/10 11:28, 18F
你不敢爭取自己權益,就別妨礙別人爭取權益

01/10 11:41, 3月前 , 19F
此外,你知道北區國稅局的公文只適用於北區國稅局,且
01/10 11:41, 19F

01/10 11:41, 3月前 , 20F
只要另一封公文就能將其解釋重新修改這件事嗎?請理解
01/10 11:41, 20F

01/10 11:41, 3月前 , 21F
公文不是法規。
01/10 11:41, 21F

01/10 11:43, 3月前 , 22F
你想要解釋法規嗎?那不如直接看財政部的說法吧:
01/10 11:43, 22F

01/10 11:44, 3月前 , 23F
01/10 11:44, 23F

01/10 11:47, 3月前 , 24F
整篇從頭到尾,都沒有說到“平均20萬”的說法,只有看
01/10 11:47, 24F

01/10 11:47, 3月前 , 25F
到“未達20萬”可免開統一發票而已。是的,財政部的解
01/10 11:47, 25F

01/10 11:47, 3月前 , 26F
釋很明確,達20萬就沒有“免開”的資格,沒有在跟你平
01/10 11:47, 26F

01/10 11:47, 3月前 , 27F
均什麼的。平不平均都是看承辦人員或是那個地區的國稅
01/10 11:47, 27F

01/10 11:47, 3月前 , 28F
局忙不忙、想不想而已。
01/10 11:47, 28F

01/10 13:26, 3月前 , 29F
又來誤導別人,財政部同一個網頁,已經把"每年240萬"
01/10 13:26, 29F
少在那邊腦補了,我有講一年240萬是不是,平均=一年是不是,又一個自己不敢,覺得別人也應該要跟你一樣縮

01/10 13:26, 3月前 , 30F
拿掉了,這部影片都3年了,你要引述好歹也先更新一下
01/10 13:26, 30F

01/10 13:27, 3月前 , 31F
資訊
01/10 13:27, 31F

01/10 13:28, 3月前 , 32F
而且這部影片最新留言,4個月前都還回覆"繼續爭論",
01/10 13:28, 32F

01/10 13:28, 3月前 , 33F
誰跟這位拍影片的這麼有空跟政府爭論3年
01/10 13:28, 33F

01/10 14:28, 3月前 , 34F
要對幹你自己去對幹 那些時間拿來選品不好嗎
01/10 14:28, 34F
不敢對幹就閉嘴,連自己權益都不敢爭取,勞工都敢上街頭罷工了,你當老闆還不敢,別笑死人了

01/10 15:03, 3月前 , 35F
突然單月拔高的情況印象中是不是有什麼 一時收入 之類的
01/10 15:03, 35F

01/10 15:33, 3月前 , 36F
可以對著幹啊 法律百百條 抓到一條就是罰最重的
01/10 15:33, 36F
要哭什麼,平常有在誠實納稅,拼的過就是繼續維持1%,拼不過就是5%,不用在那恐嚇的好像輸了要抓去關還是罰幾千萬

01/10 15:34, 3月前 , 37F
到時候就不要哭
01/10 15:34, 37F

01/10 15:36, 3月前 , 38F
很多東西只是平常不抓而已
01/10 15:36, 38F

01/10 16:55, 3月前 , 39F
你拿這種影片,完全不能幫到人,而且3年了
01/10 16:55, 39F
3年又怎樣,法條是有修是不是,站的住腳的事情,不會因為過了幾年就會輸

01/12 13:49, 3月前 , 40F
被搞到歷史追稅就好笑了
01/12 13:49, 40F
※ 編輯: bmwg8 (1.200.33.178 臺灣), 01/14/2024 09:15:03 ※ 編輯: bmwg8 (1.200.33.178 臺灣), 01/14/2024 09:16:05 ※ 編輯: bmwg8 (1.200.33.178 臺灣), 01/14/2024 09:17:43 ※ 編輯: bmwg8 (1.200.33.178 臺灣), 01/14/2024 09:19:19 ※ 編輯: bmwg8 (1.200.33.178 臺灣), 01/14/2024 09:20:27
文章代碼(AID): #1bdG2OcV (e-seller)
文章代碼(AID): #1bdG2OcV (e-sel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