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網路販售可以像實體店面分成個人寄賣嗎?

看板e-seller作者 (??)時間1年前 (2022/11/14 09:58), 1年前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據我了解應該不行 因為現在稅籍歸檔網址 只要在同樣網址帳號賣的 就算代po朋友的東西 (利用自己網址曝光度加快賣出) 都還是算在同樣這個稅籍的銷售額 朋友託賣物超過20萬一樣要開發票 那為何實體店家就可以分成這些是店的銷售 依稅籍開發票 某些是個人戶的私人銷售 不算店的銷售額 個人未滿20萬不開發票 (怕有人糾結店長不一定是登記人 故上一行不打店長 而是打任何個人戶來分帳) 為何店籍上明明也有附地址(也利用店址曝光度) 卻有差異呢?? 是因為實體店國稅局可以隨意走訪查水表調查清楚 而網路有時是住宅登記稅籍不能隨意查水表 所以乾脆視為一體?? 還是這是牽扯到有賺沒賺的舉證呢??? 被督導到能舉證沒賺也就直接免罰嗎? 不用照規定先開發票再補進項憑證報上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74.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668391104.A.5E7.html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10:14:03

11/14 15:02, 1年前 , 1F
我這可以,給承辦人銷售資料時另列、不算入銷售額。
11/14 15:02, 1F
是以少數二手品為由跟承辦解釋嗎?? 如果是朋友有盤貨的新品 在你的網址賣場同步上架寄賣 有固定銷量但每月不足8萬 (寄賣意思包含貨品包裝寄出都是由你負責) 這也是另列不計嗎? ※ 編輯: wpd (118.169.74.241 臺灣), 11/14/2022 19:11:30
文章代碼(AID): #1ZSQ30Nd (e-sel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