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代購iphone 4S違反賣場規定?
哈 我知道原因了 因為昨天不信邪登了商品 今天就被停權了
我把yahoo的停權原因po在這邊唷~~
==以下為內文==
依電信法第49條規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
賣或公開陳列。如有違反,依電信法第65條及第67條最高可處新台幣五十萬元之罰鍰。
相關規範請參閱:
http://tw.help.yahoo.com/auct/policy/item/wireless.html
同時,代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重要宣導如下:
一、網路販售電信終端設備注意事項:依電信法42條規定,電信終端設備(行動話機、有
線電話無線主副機、行動數據設備…等)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輸入或販賣。若
輸入或販賣未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終端設備者、將依電信法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處
新臺幣三萬元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設備。
二、網路販售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注意事項:依電信法49條規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免執
照無線對講機、無線耳機、無線滑鼠、車用MP3 FM發射器…等)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
,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若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未經審驗合格之電
信管制射頻器材者,將依電信法第6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
下罰鍰並得沒入其器材。
備註:
1. 我國認可之國內電信設備驗證機構名單(
http://www.ncc.gov.tw/chinese/law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408&law_sn=1365&sn_f=1365&is_history=0
)。
2. 販賣產品如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請將產品之廠牌、型號、認證標籤號碼(NCC型式認
證標籤,如: http://tw.yimg.com/i/tw/auction/help/wireless.jpg
或原電信總局時代
認證使用之標籤)清楚標示於販賣首頁。
如果您有任何意見,請至「意見反映信箱」填寫,我們將立即為您處理。
意見反映信箱:http://help.cc.tw.yahoo.com/feedback.html?id=3550
Yahoo!奇摩拍賣使用規範
http://tw.help.yahoo.com/auct/policy/tos.html
※ 引述《MBIJ (歐洲生活體驗)》之銘言:
: hello
: 最近想要開代購iphone 4S的賣場
: 但我發現似乎蠻多賣家的賣場都因為違反規定而被下架了
: 是因為違反了甚麼規定嗎?
: 我現在想到的是電信法, 產品沒通過台灣的安檢之類的
: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更明確的資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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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0.195.1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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