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有沒有戴爾案 鄉民自己桶自己人的八卦

看板e-seller作者 (hoboks)時間14年前 (2010/01/20 20: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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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就是 當賣家好爽喔 想不賣就不賣 法官都說他連個人賣家都要保護了喔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hoboks (hoboks)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有沒有鄉民自己人桶自己人的八卦? 時間: Wed Jan 20 16:45:39 2010 判決書在此 http://0rz.tw/OOZKz 戴爾案戴爾勝訴 法官你嘛幫幫忙 你要判戴爾勝訴也就算了 身為鄉民還幫補刀? ---------------------------------------------------------- 再者,本院忝為網路「鄉民」,於被告發生系爭標價錯誤事 件斯時,亦親身參與其在PTT 、Mobile01等BBS 社群及網路 論壇所引發之盛況,並親眼見諸多網友、鄉○於○路上藉此 標價錯誤瘋狂下訂之「戰況回報」,本件被告固未能舉證原 告訂購系爭商品,同係基於此藉被告之錯誤標價而貪小便宜 、給大企業一點苦頭,甚至落井下石而得利之心態,惟不可 諱言,在利益衡量及風險分擔之判斷上,此等風潮確實對含 原告在內之消費者產生不利的因素。亦即,此時消費者即多 有可能被認定係出自於「我也知道你不會履約,但是還是可 以來賭一把,賭輸了也沒損失,賭贏了就賺到了」的心態, 更使法院易為消費者對賣家之網路標價展示亦可知其僅為要 約引誘之認定。 ---------------------------------------------------------- 鄉民以後要好好重新做人 不要再辜負法官的期望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01/20 16:46,
五樓就被水筒囉~~ㄎㄎ
01/20 16:46

01/20 16:46,
有沒有寒假放出一堆腦殘的八卦?
01/20 16:46

01/20 16:46,
幹 推文裡有腦殘
01/20 16:46

01/20 16:46,
Bullshit
01/20 16:46

01/20 16:46,
這法官的心證根本早就偏頗了
01/20 16:46

01/20 16:47,
01/20 16:47

01/20 16:47,
這裡各大單位都有派駐人手啊 = =
01/20 16:47

01/20 16:47,
[新聞] 史上最長寒假 國中國小生大舉入侵PTT
01/20 16:47

01/20 16:48,
為甚麼類似的事在日本 反而是商家認賠賣出換商譽
01/20 16:48

01/20 16:48,
不是PTT上所有人都會跟你有同樣的看法
01/20 16:48

01/20 16:49,
明明就一堆人落井下石阿 事實˙阿
01/20 16:49

01/20 16:49,
消保法明明就規定解釋有利於消費者 也應是呆鵝負舉證吧
01/20 16:49

01/20 16:49,
本來就一堆人賭贏就賺到
01/20 16:49

01/20 16:50,
鄉民又不是只有一種想法 那時候不也有噓文?
01/20 16:50

01/20 16:50,
我們有我們的玩法
01/20 16:50

01/20 16:50,
鄉民 不意外
01/20 16:50

01/20 16:50,
法官悠閒到上PTT 真爽
01/20 16:50
他說他下班上的你拿他有皮條? 那時候的確也是半夜下班時間

01/20 16:50,
法官有參與其中才會明白那時候有多少人是真的在看熱鬧
01/20 16:50

01/20 16:50,
什麼鬼自己人 本來就有多種聲音 你當PTT是一言堂阿
01/20 16:50
鄉民不算自己人喔? 不然戴爾才算自己人嘛?

01/20 16:52,
重點在於應以法律概念去判斷究屬"要約"or"要約之引誘"
01/20 16:52

01/20 16:52,
誰跟你自己人
01/20 16:52

01/20 16:52,
樓上不是人嘛?????? 我們也不屑跟你為伍
01/20 16:52

01/20 16:53,
如果戴爾的員工也有上PTT 那你這樣在占自己人的便宜...
01/20 16:53

01/20 16:53,
自己人護自己人 官官相護就這樣來的 維護共同利益為優先
01/20 16:53

01/20 16:54,
照說貪小便宜與否無關是否是邀約引誘吧?
01/20 16:54

01/20 16:54,
怎麼會以鄉民的心態去論斷 那法理基礎太薄弱了吧
01/20 16:54

01/20 16:55,
哪來自己人 那板友去檢舉小白也是自己人捅自己人啊
01/20 16:55
那妳們自己去爭執鄉民是否同為自己人 同為一群人的定義好摟 懶得跟你爭執鄉民的定義

01/20 16:55,
所以法官沒有回避?
01/20 16:55

01/20 16:55,
法官 林呈樵 以前高點補習班民事訴訟大師
01/20 16:55

01/20 16:56,
而且這法官不錯 判決書的用字很白話了 不會讓人看不懂
01/20 16:56

01/20 16:57,
法官認為這是要約之引誘而不是要約,所以判這樣沒錯吧
01/20 16:57

01/20 16:57,
就傑尼斯喬台大阿
01/20 16:57

01/20 16:57,
法官如果本身也參與其中 還是應該要自己回避比較好....
01/20 16:57

01/20 16:57,
我當時也有下訂 但沒履約就算了 我本來就當有就賺到
01/20 16:57

01/20 16:58,
花名喬台大 顆顆
01/20 16:58

01/20 17:00,
而且一般人怎麼會知道 什麼為要約 又什麼為要約的引誘....
01/20 17:00

01/20 17:01,
嘴臉真難看
01/20 17:01

01/20 17:01,
就算知道拿這個來當理由認定 網路商店是要約的引誘也是很怪
01/20 17:01

01/20 17:02,
那是不是以後 網路購物下標完成 廠商都可以隨意不出貨呢?
01/20 17:02

01/20 17:03,
反正只是要約的引誘 買賣契約沒成立....
01/20 17:03

01/20 17:04,
總之 這法官如果參與其中 不回避 審判公平性 就先被質疑了
01/20 17:04

01/20 17:04,
明翰可能要被告了 科科
01/20 17:04

01/20 17:05,
他在第七項第五款有警告了呆鵝一下
01/20 17:05
這種警告不痛不癢吧 都給戴爾法律優勢了 再跟戴爾說 你其他方面要好好照顧消費者喔 難不成戴爾會當場痛哭流涕下跪 謝法官隆恩?

01/20 17:06,
法官要也是在消費者那方 做出這判決對他不見得是得利呢
01/20 17:06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01/20 17:10)

01/20 17:11,
資方(企業)政府阿 不意外
01/20 17:11

01/20 19:24,
法律就法律道理就道理 何必扯自己人
01/20 19:24

01/20 20:15,
大快人心
01/20 20: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01/20 20:56)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01/20 20:5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01/20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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