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家有毛小孩,社區卻規定禁養寵物怎麼辦?

看板dog作者 (不《小孩雙姓》 就單身!)時間3年前 (2021/04/13 18:04), 編輯推噓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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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帝佑 2021.04.12 「我的社區規定,2017年以後搬進去的住戶,不能養寵物!」「是用住戶搬進去的時間來 看喔!所以舊的住戶可以養,我們不行!」佑佑和朋友聚餐,席間,他講述了他們社區的 詭異狀況。 現代人不養小孩、養毛小孩,寵物跟社區究竟要如何和平共處?這問題成為很多人的痛點 ,加上朋友遇到的狀況這麼詭異,怎麼可以不來學習一下相關知識呢?於是,佑佑請教了 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來分析一下「寵物」跟「社區」的種種情事。 問題1》社區可以禁止住戶養寵物嗎? 可以!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3條中規定:「規約除應載明專有部分及共用部分範圍 外,下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其中就包含了「禁止住戶飼養動物 之特別約定」。 白話文解釋,也就是說,只要住戶在住戶大會(區分所有權人)中討論、決議、並修改載 明在規約中,就可以禁止。當然,也可以特別禁止某些種類的寵物,不一定說禁止就是全 面禁止。 不過,像是上述「切年份」來禁止住戶的狀況,與法令規範不符。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 例》第3條對於「規約」的定義很清楚:指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確保 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 也就是說,規約訂定的目的是為增進共同利益而共同遵守事項,非限制部分區分所有權人 的權益。對於特定少數住戶的權益限制,實務上要考量誠信原則、比例原則或權利濫用等 問題。 《民法》規定: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又依《公寓 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規約約定事項有違反法令之規定者,載明於規約亦不生效力。所以 上述以「搬進去的時間」來約束部分所有權人,並不合理,住戶可以向管理委員會反映或 是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問題2》社區禁止養寵物,但我已經養了,怎麼辦?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對已經飼養寵物的原住戶通常不會產生禁養的效力,只是不能 再養新的寵物,以「自然淘汰」的方式為上策。 當然,若是新訂的規約裡面有特別通過決議可溯及既往若干年,依目前法令還是會對住戶 產生禁養效力,住戶恐怕只能選擇送養或搬家。經過社區表決通過並修訂規約,是一項門 檻很高的決議,大家同意的事情,在社區自治與民主機制下,住戶仍須遵守。 問題3》可以要求「寵物不落地」嗎? 當然可以!郭紀子提到,實務上,多數社區都是由住戶透過規約授權管理委員會訂定社區 的「飼養動物管理辦法」。若規定中有相關條款,住戶就須遵守,如:中、大型犬類需戴 口罩;公共區域禁止溜放動物;任其自行遊走時,將視為流浪動物,請清潔隊捕捉等。 現在毛小孩愈來愈多,大家養寵物,也千萬不要忘記敦親睦鄰,這樣才能保有良好的居住 品質喔! https://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m/GArticle.aspx?id=ARTL003004699 -- 魯冰(Gayle Rubin)首創 "(買賣)交易女人" (traffic in women)一詞。〈交易女人:性的 「政治經濟學」〉;請看《女性主義經典》一書,頁167。(有女兒的爸爸媽媽最好看一下!) 交易女人: 女人(像奴隸)被賣到夫家 夫家供她吃/穿/住 變成夫家人力 失去部分人身自由 本來是公主->偽裝窮"灰姑娘"取/用/住公婆->被夫家"監禁"+過"養女般"生活->超級大白目! 拿聘金: 古代陋習,男方<買女人>來養,得到<女方人力>。(女人婚後"不怎麼"孝順娘家!) 推薦好書:《黑羊效應:心理醫師帶你走出無所不在的霸凌現象》 作者: 陳俊欽精神科醫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6.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og/M.1618308250.A.47B.html

04/14 04:27, 3年前 , 1F
教母在多板被水桶,到處流竄洗文貼簽名檔宣教.
04/14 04:27, 1F

04/14 19:13, 3年前 , 2F
有參考價值就推~
04/14 19:1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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