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動物救援"應該納入消防局的職責範圍內!
※ 引述《sivoco (sivoco)》之銘言:
: 附近的工地荒草間傳來陣陣的悲悽哀號聲,打電話給消防局卻推說這不是他們的職責範圍
: 之內(但先進國家不是都請清消防局幫忙嗎?),所以到了第三天建商代表才挀人處理(狗狗
以前消防隊是有接受動物救援
但是遭到民眾濫用,濫用就算了,出事還要酸消防隊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14/35577921/
2013年12月27日,南投縣消防局埔里分隊隊員劉永華為「救」屋頂上的小貓,
踩破鐵工廠採光罩,從6公尺高處摔落,他的肋骨和牙齒斷掉、脾臟破裂、肺部積水,
住院8天後在仁愛鄉中原部落老家靜養。
劉永華當了25年消防隊員,曾救回多條人命、當選「全國消防楷模」,
事發後一度失憶,醒來才知昏迷時妻子守在醫院不停禱告。經過這次事件,
半生熱血救人的他心冷了,決定年底退休:「我在閻羅王面前被上帝保出來,
沒什麼比家人重要!」報案的彭女至今未曾探視或致歉,彭父則表示「不回應」。
隊友轉述,當時劉說:「小貓一定抓不到,最多只能趕走。」
彭女反問:「那我還報案幹嘛?」
劉昏迷後,彭女指責救護人員「訓練不實、裝備不佳」,要求加派人員捕貓。
此事引起全國消防隊員公憤,要求動物救援勤務回歸農政或保育單位,
「讓消防工作回到搶救人命的正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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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2014年9月為促進救災專責化、減輕消防隊員負擔,
「打火弟兄」未來將不再負責救貓救狗或捕蜂抓蛇的任務。
相關動物緊急救援事項將交由地方政府農業局、動保處或動保團體執行。
※ 編輯: rpg (219.85.41.140), 06/30/2017 21: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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