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動物救援"應該納入消防局的職責範圍內!

看板dog作者 (rpg)時間7年前 (2017/06/30 21:04), 7年前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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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voco (sivoco)》之銘言: : 附近的工地荒草間傳來陣陣的悲悽哀號聲,打電話給消防局卻推說這不是他們的職責範圍 : 之內(但先進國家不是都請清消防局幫忙嗎?),所以到了第三天建商代表才挀人處理(狗狗 以前消防隊是有接受動物救援 但是遭到民眾濫用,濫用就算了,出事還要酸消防隊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14/35577921/ 2013年12月27日,南投縣消防局埔里分隊隊員劉永華為「救」屋頂上的小貓, 踩破鐵工廠採光罩,從6公尺高處摔落,他的肋骨和牙齒斷掉、脾臟破裂、肺部積水, 住院8天後在仁愛鄉中原部落老家靜養。 劉永華當了25年消防隊員,曾救回多條人命、當選「全國消防楷模」, 事發後一度失憶,醒來才知昏迷時妻子守在醫院不停禱告。經過這次事件, 半生熱血救人的他心冷了,決定年底退休:「我在閻羅王面前被上帝保出來, 沒什麼比家人重要!」報案的彭女至今未曾探視或致歉,彭父則表示「不回應」。 隊友轉述,當時劉說:「小貓一定抓不到,最多只能趕走。」 彭女反問:「那我還報案幹嘛?」 劉昏迷後,彭女指責救護人員「訓練不實、裝備不佳」,要求加派人員捕貓。 此事引起全國消防隊員公憤,要求動物救援勤務回歸農政或保育單位, 「讓消防工作回到搶救人命的正業。」 == 所以2014年9月為促進救災專責化、減輕消防隊員負擔, 「打火弟兄」未來將不再負責救貓救狗或捕蜂抓蛇的任務。 相關動物緊急救援事項將交由地方政府農業局、動保處或動保團體執行。 ※ 編輯: rpg (219.85.41.140), 06/30/2017 21: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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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愛動物保護人士就不用跟他認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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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5:25, , 2F
不懂貼幾年前舊新聞的用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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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9:18, , 3F
要貼也貼新的,還貼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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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成不救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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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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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樓上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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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不用再找消防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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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1:30, , 8F
所以不用擔心消防隊被濫用後還會被酸的問題
07/01 11:30, 8F
文章代碼(AID): #1PLanDAq (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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