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撿到狗有人自稱是主人的話...
我來回一下後續結果
見面兩次 我看了 照片 比對長相和花色(品種是吉娃娃)
花色色塊分布很像很像(所以繼續問下去)
問了他們年齡 (一開始說七歲我不信 後來太太說五歲半 和估計誤差兩歲 暫且相信)
項圈顏色(項圈顏色說對花色有誤差 但說得出原購買店 那家店我也認得 所以也暫且相信)
他們主動說出肉球特徵 特殊疾病(相信他們的主因)
觀察狗狗對家人的反應(第一次見面對男主人普通 第二次見女主人就很熱情了)
他們拿外出提籠來時 狗很自然地不用人叫自己就走進去
我覺得有高度可能他們是原飼主
所以我把狗送回給他們了 也去醫院改了晶片名字
費用的部分有點抱歉我沒有堅持到底
沒有到半價那麼誇張 但還是稍微七折八扣地讓他們帶回去
有的時候 甘願做就要歡喜受
既然我已確認他們是原飼主
那麼就這樣辦吧 人生不能總是盡如人意
(但我還是覺得理論上他們要負全額的責任才對 我是沒那麼堅持
但事理還是要自付全額才對)
過程中有聊過照顧狗的方式
請他們在狗的活動範圍架高垃圾桶(之前唯一一次就醫過是誤食鴨骨頭 血便送醫)
適當限制活動範圍 以免門一開就跑出去
請他們簽下認養同意書 變更晶片資料後讓他們把狗帶回去
這次事件後我的心得
最好處理方式
發現走失犬→警察局報遺失物(避免侵占疑慮)→四合一晶片疫苗(花費記帳開收據)
先不要做結紮以免被告
→六個月後時效到了 去警局辦理 取得遺失物所有權(正式成為自己的狗)
中途有人來認領,請他舉證相片、特徵,極力防止冒領
我這次是差一週滿六個月 不然應該會和他力爭到底
總之 現在是這樣處理 謝謝提供意見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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