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案件移送的相關問題

看板criminology作者 (霹靂斯安)時間14年前 (2009/09/24 16:3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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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dis (小徐)》之銘言: : 請問各位先進~ : 若警察機關未經移送~即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結案並當場繳納罰鍰 : 是否算是結案? : 日後有沒有可能本案再度被移送地檢署或法院? : 換句話說 : 已被社會秩序維護法判罰鍰之案件(警察局內自行結案) : 有沒有可能在幾年後再被移送.而被判為刑案呢? : 謝謝大家的幫忙回答! 有關社秩法的處罰權 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法院的裁定、至於警察機關的處分則是:專處 罰緩或申誡、選擇處罰緩或申誡、單獨宣告沒入等的違序案件 所以只要收到警察機關的違序處分書 即表示該案已裁罰完畢簽結並不會再行移送法院 簡易庭 所以請放心唄~ 一事不二罰的.... 但警察機關常處分的違序行為好像只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2.194

09/25 01:10, , 1F
社維80?? 社維83-3?? XD
09/25 01:1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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