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合法嗎?

看板criminology作者 (隨心所欲)時間14年前 (2009/09/13 01:24),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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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不好意思內容有點長 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我家笨妹去某間知名連鎖生活館買東西 他要出去時經過感測器,結果感測器發出聲音 經過他們的搜索後,發現我家笨妹的包包裡有一支 已拆封,但不完整的某開架彩妝眉筆(之類的東西) 然後我家笨妹就被帶去他們的樓上的倉庫,被他們 留下來,大概一個小時左右 後來笨媽接到電話,但店員在電話中也不說清楚是 怎麼回事,只是請我家笨媽過去一趟 我們到達後,他們就說我家笨妹偷竊,並翻出一堆 和解書影本(上面記載內容多為偷竊人的和解書,賠 償金翻了幾頁都是三萬,店員說這是法官判的<-此 為疑點一,和解書需要由法官判決?) 後來我家笨媽為了息事寧人,就把皮包裡所有的錢 $2,600拿出來做賠償,因為笨媽覺得東西是在笨妹 的包包裡找到的,不管笨妹有沒有偷,是我們理虧 於是對方拿了和解書出來給我們簽,但是只有簽了 一張(此為疑點二,通常這種文件不都是一式兩份?) 然後錢付了,可以走了,可是那位男店員從我們到 那裡後直到我們離開都在說一些#︿%$&的話 (↑此為題外話^^") 後來笨妹下樓時,一直跟我講說他沒偷,而且笨妹 當時有要求那位男店員調閱監視錄影帶出來,可是 那個人一口咬定就是他偷的,所以不調閱(此為疑點三) 姑且不論我家笨妹是否真的有偷東西(他們不願調閱監 視錄影帶),我想請問大家 1.發生這種事情不是應該報警嗎? 2.他們擅自把我家笨妹留在那裡將近一個小時,這樣是 否算是妨礙自由? 3.可以請大家在幫我看看有什麼問題嗎? 謝謝^^ PS.謝謝你看到這邊T_T 如果此篇文章不適合PO在這邊或是內容有什麼可議之處 拜託請告知我>"< 我會揮刀自D...... 再次感謝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27.115

09/13 23:08, , 1F
沒記錯只有警察可以搜身,所以沒報警的話可拒絕搜身
09/13 23:08, 1F

09/13 23:09, , 2F
如果是自願留在那,沒有妨礙自由的問題...
09/13 23:09, 2F

09/13 23:11, , 3F
另外我記得要求賠償是犯法的,這部份要查一下資料...
09/13 23:11, 3F

09/13 23:13, , 4F
如果真的沒有偷,大可以回去把錢要回來,請他們報警
09/13 23:13, 4F

09/13 23:13, , 5F
反正有沒有構成偷竊不是由他們決定的...
09/13 23:13, 5F

09/14 17:24, , 6F
妨害自由...沒有,你要證明對方違反你的意願控制你的行動自
09/14 17:24, 6F

09/14 17:29, , 7F
由;
09/14 17:29, 7F

09/14 17:31, , 8F
09/14 17:31, 8F

10/06 23:06, , 9F
謝謝唷^^
10/06 23:06, 9F
文章代碼(AID): #1AgzbFkf (crimi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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