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合法嗎?
大家好^^"
不好意思內容有點長
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我家笨妹去某間知名連鎖生活館買東西
他要出去時經過感測器,結果感測器發出聲音
經過他們的搜索後,發現我家笨妹的包包裡有一支
已拆封,但不完整的某開架彩妝眉筆(之類的東西)
然後我家笨妹就被帶去他們的樓上的倉庫,被他們
留下來,大概一個小時左右
後來笨媽接到電話,但店員在電話中也不說清楚是
怎麼回事,只是請我家笨媽過去一趟
我們到達後,他們就說我家笨妹偷竊,並翻出一堆
和解書影本(上面記載內容多為偷竊人的和解書,賠
償金翻了幾頁都是三萬,店員說這是法官判的<-此
為疑點一,和解書需要由法官判決?)
後來我家笨媽為了息事寧人,就把皮包裡所有的錢
$2,600拿出來做賠償,因為笨媽覺得東西是在笨妹
的包包裡找到的,不管笨妹有沒有偷,是我們理虧
於是對方拿了和解書出來給我們簽,但是只有簽了
一張(此為疑點二,通常這種文件不都是一式兩份?)
然後錢付了,可以走了,可是那位男店員從我們到
那裡後直到我們離開都在說一些#︿%$&的話
(↑此為題外話^^")
後來笨妹下樓時,一直跟我講說他沒偷,而且笨妹
當時有要求那位男店員調閱監視錄影帶出來,可是
那個人一口咬定就是他偷的,所以不調閱(此為疑點三)
姑且不論我家笨妹是否真的有偷東西(他們不願調閱監
視錄影帶),我想請問大家
1.發生這種事情不是應該報警嗎?
2.他們擅自把我家笨妹留在那裡將近一個小時,這樣是
否算是妨礙自由?
3.可以請大家在幫我看看有什麼問題嗎?
謝謝^^
PS.謝謝你看到這邊T_T
如果此篇文章不適合PO在這邊或是內容有什麼可議之處
拜託請告知我>"< 我會揮刀自D......
再次感謝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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