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問題..請各為多多解答

看板criminology作者 (能不能 不要在乎)時間18年前 (2006/01/09 19: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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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概述我自己是去年 7 月 4 日半夜發生車禍的, 我不是跟車撞,而是有人推著娃娃車從陰暗的路邊走出來, 我也確定我沒有闖紅燈,是對方闖紅燈外加沒有走班馬線。 我承認我車速很快,再加上我應該是正騎在班馬線上, 緊急煞車、車子倒地,滑行快 20 公尺。 滑行過程中,可能還是掃到他們了吧。 一起送進急診室,對方大人幾乎沒有傷, 娃娃車上七個月大的小孩聽說是有一點擦傷。 我則是全身多處擦傷,再加上車子停住時,排氣管壓在我腳上, 三級燙傷,10 * 5 左右的面積全部肌肉壞死,必需植皮。 當時因為對方有七個月大的小孩, 我父親就直接幫那小孩付了急診室一萬多的醫藥費。 (因那小孩家長在醫生宣布沒問題後還盧了一堆簡查, 連醫生極不建議的腦部斷層都做,然後不明原因那小孩沒有健保) 兩、三天後對方都出院了,我家人還有帶著奶粉跟水果去探望。 我自己則是住院住了一個多月,事後還回診了一個多月。 在我住院期間,對方告我「過失傷害」。 我父親試著找對方談,對方不只提出幾萬元的收驚費, 還有去復健的醫藥費及車費。 並且對我父親再拿出來的兩萬元感到不滿意,拒絕和解。 在警察局做筆錄時,警察先生聽完我的說詞, 也是建議我以「過失傷害」告回去,以保護自己。 (雖然我不太懂這是保護在哪裡... o.Oa) 其實到現在,開過三次庭,中間送過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目前是送調解委員會。 (搞了半天還不是送調解委員會,整個就是煩... ) 對方也曾一口咬定是我闖紅燈,還找來一個我看都沒看過, 據對方說是現場目擊證人。 也曾經一口咬定我時速超過 100 km/hr,直接撞上娃娃車。 (雖然我承認車速快,但我的破車一輛,連衝到 90 都有點困難了, 更何況直接撞上去的話,我想現在他應該沒有辦法跟我一起站在檢查官面前... ) 所以只是要告訴你,就算對方一副很有自信的樣子,你也不要害怕, 只要你真的沒錯,對方就不太可能拿出什麼有力的證據。 其實我的狀況是因為兩邊都有錯, 所以在刑事部份繼續告下去對兩邊都沒有利, 等於各打五十大板後,民事糾紛還是沒有解決。 orz 您說的調解委員會看事故圖,是調解委員會還是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啊? 如果是鑑定委員會,建議您等調解委員會幫忙調解就好, 不需要請律師吧。 這種對檢方來說是各說各話的案子,讓你們上法庭的機率不大。 (我們庭的檢察官說的...) 我想你不要賠對方錢吧,不過時間會拖很久就是了。 畢竟「無法斷定誰闖紅燈」,就算你不是被判完全沒錯,也不會是你錯比較多。 更何況你都說結果是對方錯比較多了。而且你也不是完全沒受傷。 我從七月中被告,到這個月 11 號才要開調解委員會,超久...orz 遇到這種人真的是... ╮(﹀_﹀")╭ ※ 引述《roger666 (犯罪集團中的刑法人)》之銘言: : ※ 引述《stray0115 (拼了)》之銘言: : : 去年7月中發生的兩部機車對撞 : 上一篇文章給了點錯誤資訊 : SORRY我忘記剛剛過年 : : 一直到現在對方突然提出過失傷害 : 刑事訴訟上面的告訴期限是半年 : 顯然他希望在結束前先來個告訴 : 如此一來 : 它可以變相的延續自己可能的告訴權利 : 因為在一審終結前,對造都還是可以撤回告訴。 : 等於是將自己的告訴權由六個月延伸到一審終結前。當然會不會進入刑事庭審理 : 尚未一定。 : 上一篇文章討論到 : 您與對方和解的必要性 : 您未有回信 : 參考您在LAW板的回應 : 顯然是否對方想「以刑逼民」這一招呢? : 有鄉民建議您 : 相同再一月半前提出告訴 : 也是本於以刑逼刑的想法 : 對方以刑事訴訟的壓力施予您 : 鄉民的建議想必也是以其人知道還治其身 : 根據您所言 : 事實面當利於相對弱勢 : 為何他有這麼高的自信要提出刑事告訴 : 他難道不知道告訴人在刑事訴訟上的風險嗎(誣告罪) : 又或許是他有律師,又或許是他有一些事實面的有力證據資料 : 您的情報是什麼呢關於此? : :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 : 我位於主要幹道 : : 當時左邊有一輛轎車 : : 當我看到綠燈後便騎出去了 旁邊那台車也是同時開出去 : : 就再這時我被依台機車從左側撞擊 : : 我很確定我沒有闖紅燈 : : 對方一開始說她搶黃燈..後來過了幾天她又變成一口咬定我闖紅燈 : : 依據警方的說法是..這是再變換燈號時發生的...故無法確實斷定誰闖紅燈 : : 對方是剛考上駕照的女生 : : 下巴縫了一個約5公分的傷口...要求30萬賠償 : : 我是左肩骨頭略為移位...要作復健 : : 對方不肯和解(對金額不滿) : : 調解委員會看事故圖的說法是對方錯較多...而且他們的要求也太過分 : : 在這種情況下我該怎麼處理 : : 請律師???還是就等開庭呢... : : 我只是個研究生...沒什麼錢....30萬對我們家來講根本付不出來 : : 我該怎麼作 : : 拜託貴版能給我一點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6.222 ※ 編輯: ester0104 來自: 140.112.66.222 (01/09 19:43)
文章代碼(AID): #13maCr83 (crimi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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