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援交留言..

看板criminology作者 (泡飯)時間19年前 (2005/08/17 15: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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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renee (一種莫名的感傷..)》之銘言: :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最近有個朋友被警察通知到刑事局作筆錄 : 警察在網路上色情留言援交的流言暱稱中找到到他的MSN : 留言的暱稱及MAIL 是他的但是並未顯示留言的IP位址 : 然而警察查到當天他有上MSN 一口咬定他當時就是為了收信才上MSN : 但是他並未留言 暱稱遭人冒用 警方又查布到留言的IP位址 : 而且它的MSN是自動上線的 當時他人在上班 : 此會涉及到蛇麼樣子的案子 要如何解決才好呢?? 不用理警察~反正實話實說,都有錄音的,他要移送法辦,就法辦 沒證據,法官無法裁定罪名 根據你所說的,你朋友沒有留言 你朋友在那段時間在上班(得提出證明) 沒有就是沒有,不用害怕 另外: 第29條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 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56.75
文章代碼(AID): #130kQ7Hh (crimi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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