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一個死亡車禍對方78歲

看板criminology作者 (誠徵工讀生)時間19年前 (2005/02/17 11:0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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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申請車輛鑑定出來了昨天收到的,有二個原因 各有一條: 路權歸屬: (一)汽(機)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措施。 (二)慢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法規依據: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四條第三項 (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項 鑑定意見: 主因是我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主因) 次因是對方在未劃分慢車道道路未靠路邊行駛(肇事次因) ↑這樣的判定是不是就責任一半一半呢? 不知道對我有沒有幫助。也謝謝這些日子來各位大大對我的幫助。 ※ 引述《kebo (衝等中...)》之銘言: : ※ 引述《mirchael (誠徵工讀生)》之銘言: : : 恩 : : 恩。謝謝。 : : 3.建議可以當庭要求再做一次車禍鑑定釐清過失比例 : : 我已經申請鑑定了,因為在初判中阿伯都沒有錯誤,我有未注意車前狀況, : : 可是我是無法預期老伯伯會突然偏出,我也要閃避他。發生這種事我也真的 : : 不是故意的,有時我也很自責要補償但是真的開太高了我無法付擔。 : : 也謝謝各位對我的支持跟解惑。 : 鑑定可以一直申請的 : 事故剛發生時 : 都是由各交通隊或派出所的員警負責初步鑑定 : 可是處理車禍的員警不一定都受過事故處理的課程 : 所以有時候只是看的大概 如果肇責不明顯的話 : 就以大撞小大的錯 有人死死者對來判定 : 所以對於事故的肇因分析有疑慮時 : 可以申請鑑定 : 各縣市有車禍鑑定委員會來受理事故鑑定申請 : 現在統一定價為三千元 : 如再認為鑑定不滿意 : 可以申請再鑑定 : 向車禍覆議委員會申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2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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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是你重他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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