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該趕在今年結婚~還是1年後? 2年後?

看板couple作者 (好久不見)時間17年前 (2008/10/07 21: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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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YC1023 (S.Y.C)》之銘言: : 小弟今年28歲(農曆)~過了2009年2月的過年(農曆~29歲)~ : 在家從事家族事業(銀樓)~ : 我及我家人(佛教)不介意29歲結婚~可是對方家人(道教)介意~ : 與女友認識已經2年半~ : 01:趕在今年(28歲)結婚?(2009年2月過年前) 會太趕嗎??? : (我希望有緩衝期) : -------------------------------------------------------------------------- : 如果後年2010年的2月過年後(農曆~30歲)結婚~ : 至少有一年的緩衝期可以準備以及決定大大小小的事~ : 可是又卡在我女友剛考到護士證照~我們是住屏東~好醫院不多~ : 如果去外地工作(住醫院宿舍)的話(假如2009年1月)~ : 護士工作要簽約(大部分醫院)~通常都是2年(到2011年1月)~ : 又會擔心結婚後(2010年的2月結婚)又要在外地工作1年~ : 我家又是銀樓業~如果說通勤~遇到夜班~又要進進出出~多少有危險性~ : 父母也會希望夫妻共同顧店~這樣他們就能輕鬆一點~ : 如果女友上班地點比較遠~住醫院宿舍~要怎麼辦!? : 夫妻結了婚~卻分隔兩地~這樣怪怪的~ : 2年後結婚~是我最不希望的事! : 女友父母又不希望她去小診所上班! : 02.結婚後分居兩地~護士工作簽約的關係~有分法克服嗎??? : 麻煩大家給點意見~萬分拜託~感謝了! 以我也是一個護士的身分 我可以很誠實的跟你說 有誰不希望結婚後兩個人可以住在一起 護士還是要先累積經驗的 這樣在之後的轉換跑道會比較吃香 找一下屏東的大醫院 住在你家跟醫院中間就可以啦 這樣也方便接送 另外若是大醫院現在都是簽約一年比較多 榮總體系不需簽約 只需提前提出離職申請 三個月後就可以走 不過真的希望你女朋友要先在大醫院工作 這樣才有利於之後轉往小醫院 畢竟醫學中心的五年就差不多可抵小醫院的10年摟 有的還可以去小醫院當護理長呢 這樣豈不是更輕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01.47
文章代碼(AID): #18ws1F-I (cou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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