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北縣市有哪裡可以買到武士刀的道具

看板cosplay作者 (緋村章魚丸)時間17年前 (2006/08/29 17:59),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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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四條 本條例所稱槍砲、彈藥、刀械如下︰ 三 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 (鐵) 鞭、扁鑽、匕 首 (各如附圖例式) 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 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第六條 第四條第三款所列之各式刀械,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 輸、持有或陳列;其由人民或團體收藏作紀念、裝飾、健身表演練習,或 供正當休閒娛樂者,依管理辦法之規定,向警察機關申請登記查驗列冊管 理,非經許可,不得售讓他人 第十五條 未經許可攜帶刀械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於夜間犯之者。 二 於車站、埠頭、航空站、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犯之者。 三 結夥犯之者。 ==== 所以...有沒有開鋒並不是需要申請許可的界限,橝準是在於「殺傷力」 無開鋒的武士刀仍然是屬於具有殺傷力的管制刀械(連扁鑽都算了,何況 武士刀) 免責的條件有 1.供正當使用,2.不具殺傷力。 所以囉...自行判斷吧。 據我說知,北市有居合道館,我也有認識的人在裡面學習的,他們所持 有的刀,即使不開鋒都仍然是以「運動用品」登記的刀械。 而只要在公共場合亮刀,就有可能被補,就算當場出示刀證都免不了要 進警局喝杯茶哪... 還有阿,不管在哪裡,只要是持有大道具,尤其是刀、劍類的,不管是 真品(未開鋒)、裝飾刀,甚至是自製的道具,務必,務必注意安全,千 萬不要揮舞,持用也要萬分小心... 再下己經有好多次險些傷在刀劍之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209.75 ※ 編輯: robler 來自: 218.162.209.75 (08/29 18:15)

08/29 23:43, , 1F
說實在話.....要講殺傷力,雨傘鉛筆也不差啊....
08/29 23:43, 1F

08/30 00:18, , 2F
可是一般店家(比如尚宇)是沒有發刀證的,所以要的話
08/30 00:18, 2F

08/30 00:19, , 3F
要自己去警局申請。
08/30 00:19, 3F

08/30 00:20, , 4F
而且未開鋒的話,就拿不到刀證(沒編號),只會有一張
08/30 00:20, 4F

08/30 00:23, , 5F
公文函寫說這把刀長啥樣沒開鋒。
08/30 00:23, 5F

08/30 01:50, , 6F
從引文看不見怎麼開鋒不開鋒0 0?
08/30 01:50, 6F

08/30 07:48, , 7F
沒開鋒的刀一樣可以,也需要申請刀証...
08/30 07:4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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