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有關於戴爾事件請求權的有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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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4→)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boks (hoboks)時間16年前 (2009/11/26 16: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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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高雄團被裁定要補繳裁判費實在很奇怪. 訴訟標的市價問題 戴爾高興怎麼定就怎麼定?. 高興叫消費者舉證市價消費者就要舉證?. 我也有一張廣告宣傳單. 跟戴爾提的 網站上的標價 差了一半的價位. 等於是五折. 戴爾還好意思說網站上的價位是原價 市價?. 基本上 價位的問題 應該就是這次訴訟中爭點之

推噓4(4推 0噓 8→)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aing (汪汪禹)時間16年前 (2009/11/25 23: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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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 墊款。. 二、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三、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四、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五、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
(還有66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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