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交易完成後要求補差額
共 5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boks (hoboks)時間16年前 (2009/11/12 07:37),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如果你說的是Dell案. 現在還在訴訟的階段. 未必是網路標價視為要約. Dell第一個訴求就是契約根本未成立當然不能隨意撤銷. 在台灣須嚴守契約屁啦 打贏官司還一成哩. 打贏官司要讓對方屢約都可以了 前提是要打得贏感覺這邊不只可以主張信賴利益 還可以主張履行利益(履行利益>信賴利益)打官司可以在契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HD (我應該還是適合個人團吧)時間16年前 (2009/11/11 23:4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想順便問一下 網站上標出貨價視為要約 我跟他說我要買了. 對方也給了我匯款帳號了 就準備去匯錢了 反正意思表示都合致了. 就在我匯款前 突然又寫e-mail說東西漲了 不賣了 = =. 當然我當時不知道 這是事後看時間才知道的. 都已經契約合致了 哪有天天守著電腦的 而且都合致了 可以隨便撤銷嗎?
(還有11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boks (hoboks)時間16年前 (2009/11/10 00:2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民法153 雙方意思表示合致 契約就成立了. 當下他要賣 你要買 談好價錢 這樣契約不就成立了?. 契約成立之後. 廠商要再撤銷意思表示. 請他自己去找法條想辦法摟. 基本上小弟是認為台灣應嚴守契約原則. 任何人都不能亂毀約的~~.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推噓4(4推 0噓 17→)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zazell (阿薩所)時間16年前 (2009/11/10 00:1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感謝各位的回答. 不好意思小弟先前描述狀況不夠詳細. 我是到公司經常配合的廠商購買私人物品. 所以消費後廠商也知道我的聯絡方式. 廠商很客氣的用電話在要求補差價幾次後. 我覺得可以不用給 所以沒有補給他. 但廠商聲稱當時沒注意到產品已拆封. 造成他的損失. (事實上當時他是有概略的看一下). (而且
(還有36個字)

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zazell (阿薩所)時間16年前 (2009/11/09 00:4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想請問懂法律知識的前輩們. 小弟之前購買了一些電腦組件. 總共約台幣50000左右. 其中一樣因為沒注意規格上的問題. 買了之後又拿回店家換貨. 店家當下也同意換給小弟其他規格的商品. 兩樣東西有約500的價差. 但因為這次購買的金額還算不少. 店家當下表示願意自行吸收. 但是過了三天. 又突然來電
(還有25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