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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補習班拒絕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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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來了 XD 想請教各位板大一個程序上的問題。. 我和我同學申訴某補習班後,教育局的處理方式令人無法接受(只退費兩千元). 於是我們決定提起二次申訴。. 一開始我們是分開申訴的,因為申訴人不能有兩個名字。. 但是準備提二次申訴的時候,我們覺得內容幾乎一樣那就一個人當代表就好啦. 所以只用我同學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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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更新 收到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的函(II). 不過裡面的內容顯示,該補習班開始在凹了。. 根據來函內容,該補習班的說法為. 一年班的課程要價 45000 四年班的課程要價 47000. 多收的 2000 為重複補課之行政管理費. 所以承辦的小姐也根據此來函,要求補習班查明是否有使用第二年以後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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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來更新進度了 !! 現在狀況:收到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函 (副本). 內容和精華區幾篇文章所述雷同。 <-- 對退費有問題的版友可以參考精華區. 依照台北市政府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 25 條及第 33 條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補習班應依照學科性質及教材內容訂定每期修業期限即每周授課時數.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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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剛好看到申訴狀態的後續 @@" 順便把申訴的內容打上。. 希望這件事情不管結果如何,都可以提供給以後可能會補習的各位版友們做個參考。. ......不會被摸摸頭之後河蟹掉吧 orz. 案件申訴內容:. 1.本人於97.7.30於XX補習班繳費報名國考專技四年班,補習班聲稱開課日期需填. 為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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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一個狀況. 之前補了台北市某補習班的多年一貫班課程,為期四年. 起算日自 97.05.30 至 101.07.30 一共 50 個月. 因為最近考完國考,深覺該課程對本人毫無用處 決定前往退費。. 但是補習班堅稱,該班課程為半年一循環,早就過了「第一循環」的 1/3 而不予退費. 理由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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