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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糾紛]租屋~錢(保證金,押金)是房東說的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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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當初合約有明顯寫明. "如果因為房客個人因素導致水電費用超過300,得另外收費". 房東才有權利收. 否則,額外溢收的部分是不合法的. (刑法三三九條普通詐欺,以及涉嫌同法二百一十條偽造文書). 房東須舉證相關契約以及證明因為房客的住進導致他的損失. 房貸法當中並沒有對於此種行為有特別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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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漫長的租約...終於在5/31到期了. 原本以為交還鑰匙拿回押金就可以擺脫那個惡房東了. 沒想到12000的押金卻只能拿回6000...><. 原因一:合約原本是簽好一個月固定收300塊水電費. 但房東卻拿我跟上一個房客的用電量作比較. 要我補足一年來所有多出來電費的差額. =>合計1500.
(還有37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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