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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糾紛] 請問沒跟房東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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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422 條 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 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不好意思,想請教上條...其期限未逾一年者,未以字據訂立之,是定期還是不定期?. 麻煩您了~. (不是踢館,是個人對法條解析能力尚不足....). 另附以下,供板友參考. 民法第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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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適用要件為「期限逾一年者」,而條文既然有「期限」字樣,. 當然是指定期契約而言. 本例並未逾一年,跟該條無關啊?怪?. 定期抑或不定期,仍以當初約定為準. 當事人可主張當初想要一直住下去,並一次給一個學期租金. 所以「解」為不定期契約(反正沒有書面). 重點在第二項後段,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從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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