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種情形算逃漏稅嗎?
※ 引述《ssshiny (活力小椰子)》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這種情形算逃漏稅嗎?
: 時間: Wed Oct 19 10:22:44 2011
:
: 請教各位~
: 目前本人在牙醫診所進行牙齒矯正~
: 每個分期付款繳交醫療費用~5000/月
: 每次繳費都只有在診所的小本子上簽名~(簽完本子診所收回)
: 並無實質的收據
: 問了護士小姐
: 得到的答案是
: 如果需要額外開收據的話,必須加收9.8%的"庶務費"
: 問他何為庶務費,護士小姐只說是行政費用
: 怎麼我感覺起來像是把稅金加收到消費者身上
: 這樣算變相的逃漏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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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11.249.50.168
: 推 tompy:算 就跟有的地方說刷卡要加5%一樣意思 10/19 12:13
: → tompy:不過你要收據是要報稅用嗎?牙齒矯正通常無法扣稅喔 10/19 12:13
: → tompy:ㄜ 我好像亂講 這跟刷卡加5%不一樣意思 抱歉 0rz 10/19 12:15
: 推 yihongcho:沒有發票 沒有免開發票證明 就是逃漏稅 10/19 16:57
: 推 bunnys:醫院/診所照規定就沒有在開發票的,收據的問題可以向當地衛 10/20 02:07
: → bunnys:生局反應 10/20 02:07
只要有收受銀錢就應開立收據
1.繳納印花稅
2.計算所得稅
醫師往往為了避免被查稅而刻意不開收據
或是例如本案須加收費用之情形
若不開收據或未貼印花稅則可向各縣市國稅局/稅捐稽徵處檢舉
只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因此也可預期醫師將會提高醫療費用
例如依照是否開立收據而有差別收費情形
說穿了
就是醫病雙方之間的默契罷了
若您打算持收據報稅採列舉扣除的話
依目前國稅局對假牙贗復的認定
尚須申請醫療院所的診斷證明較為完備
印花稅法
第五條
印花稅以左列憑證為課徵範圍:
二、銀錢收據:指收到銀錢鎖立之單據、簿、摺。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
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屬之。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
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在內。
第七條
印花稅稅率或稅額如左:
二、銀錢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由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至於收據應否繳納印花稅,則須按照該筆費用性質為區分
Q1.健保特約醫院開給民眾之醫療費用收據,應否貼用印花稅票?
Ans.醫療院所開立之醫療收據為印花稅法規定之銀錢收據,應由開立收據之醫療院所按
千分之四稅率負責貼用印花稅票。其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應於
收據上加蓋彙總繳納戳記,並以每2個月為1期彙總計算應納之印花稅額申報繳納。
Q2.如須貼用應何人負責貼花?
Ans.健保醫院向中央健康保險局請領醫療給付,暨其收取保險對象部分自行負擔醫療費
用所出具之收據,免徵印花稅。故醫院開立之收據內所載保險對象部分自行負擔之
金額,得自該收據總額中扣除後,再行計算其應納之印花稅。
Q3.醫院、診所收取非健保給付費用之收據應貼印花稅票
Ans.各醫院、診所向非全民健康保險對象收取之費用,或向保險對象收取之掛號費、住
院伙食費及其他如假牙裝置費或矯正牙齒等,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費用
,所書立之銀錢收據,均應依法按金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並依法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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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19.42
→
10/20 22:4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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