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手機小瑕疵 想換

看板consumer作者 (蔥燒屎蛋)時間16年前 (2010/04/15 21:25),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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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星期一 也就是4月12 買了一隻手機 在長x通訊行買的 前天我拿到手機時 發現他側邊的相機快捷鍵按了沒反應 而且手機上有別人使用過的紀錄(藍芽和gprs傳輸) 我問他怎麼會有這些 他說 這手機是從別間店調的 那可能是給客人試用留下來的 (我就是因為這樣才不當天拿阿) 於是我今天拿去跟他說我想退 他說 不能退喔 只能換同款的給妳 那我就繼續跟他ㄠ 我說 那我換別隻新的可以嗎? 她也說不能 (他們又沒損失) 她去換 也是換新的阿 還是可以買上去賣阿 後來她搬出公司法 說這是公司的規定 我還是繼續爐 最後他就說 不然我幫你跟公司爭取看看! 我想問的是 這樣我可以用 民法354條 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 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 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 。 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民法359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 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 。 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去投訴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203.177

04/15 21:29, , 1F
直接投訴就好了,找法條的事就交給別人去傷腦筋吧
04/15 21:29, 1F

04/15 21:30, , 2F
不過店家都說要換貨了,請問你的訴求究竟是什麼?
04/15 21:30, 2F

04/18 02:09, , 3F
+1 店家願意換同款新的給你 你還想要怎樣?
04/18 02:09, 3F
文章代碼(AID): #1BnnEqC8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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