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店家自行幫顧客點餐

看板consumer作者 (桑咕*)時間14年前 (2010/02/01 12:04), 編輯推噓2(319)
留言13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銘言: : 剛剛打去1950 : 跟接電話的服務人員講解 店家在未告知的狀況下多點菜 : 不知道是法條不熟還是怎樣 居然說這樣店家沒啥責任 只是單純的訓練不足 : 1950只負責如果你事後吃壞肚子的醫療賠償等等 其他消費糾紛消保法沒有保障 : 以上是轉錄接電話小姐說的 真實性不清楚 : 那以後去士林夜市買滷味 鹹酥雞 這種會混雜多樣食材的時候 自己要注意了 : 等到消費者不小心吃了 再被店家追出來要錢也很正常 這才叫做正義,不要對方講出不是你想要聽的話 就說對方的法條被不熟!套用你在FOOD版的第一句話 -V- 你去餐廳的桌上幾乎那些小菜都是要錢的 不曉得你是不是付錢的人,又或著是你沒有注意看菜單,天曉得~~ (你該不會又要說:『奇怪的店家憑什麼收我錢!他自己放在桌上的耶』) 你始終還是不曉得你自己錯在哪裡 你說你沒有點飯也沒有點湯,那你點兩個套餐理所當然會送兩碗飯 真不曉得你到底是怎麼了解到店家幫你【兩碗飯分成三碗】 在我眼裡你這些就是藉口,因為太瞎囉~~太瞎囉~~ 還有你舉例的什麼某店家白飯吃到飽,難道你去一間店吃白飯吃到飽 就代表所有全台灣的店家應該要白飯吃到飽嗎? 你自己本來就是要去問、要去看牆上有沒有標示告知 希望你不要再扯很瞎了理由了:D 看你後來寫的文章,更讓我覺得你一定知道第三碗飯是送錯的,只是為了鑽而鑽而已! 我相信不管是這裡的版有還是FOOD的版友,都認為你口中的那間鐵板燒很可惡 但是你的心態與說話方式卻有讓人質疑的地方,這時你是不是要檢討自己? 而不是拼命翻法條後又說對方不專業,你更讓自己下不了階梯 上次和家人一起去吃泰國料理,當我們吃到一半時上了一道菜是「椰汁炒蟹」 但是我們家並沒有點那一道,立刻跟服務員說我們沒有點這道 拿出菜單發現上面竟然被不同的筆畫了一橫(我們用原子筆,但畫的是簽字筆) 當然,立刻退掉以及請店家把那筆給刪掉! 以上,如果我們家抱著貪小便宜的心態想說那就吃吧! 那我們肯定會被店家坑這一筆,但是我們並沒有這種心態-v- 所以並沒有被坑到!! 原po你到底了不了解你自己的行為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16.118

02/01 12:35, , 1F
-v- 請問這是啥意思?
02/01 12:35, 1F

02/01 12:36, , 2F
他沒有任何意思,只是個表情符號 -V- <~~~!!
02/01 12:36, 2F

02/01 12:53, , 3F
吐舌頭??
02/01 12:53, 3F

02/01 12:56, , 4F
舌頭..應該像吧!!
02/01 12:56, 4F

02/01 13:09, , 5F
應該不像..上面打錯ˊˋ
02/01 13:09, 5F

02/01 13:13, , 6F
推,店家很糟糕,但原原PO的心態更糟= =
02/01 13:13, 6F

02/01 13:23, , 7F
-V- 大概就是 ̄▽ ̄的意思吧
02/01 13:23, 7F

02/01 13:24, , 8F
從來都沒有人說店家沒錯 但是原原PO錯誤的心態及不認
02/01 13:24, 8F

02/01 13:24, , 9F
自己有問題的"習慣"才是被批的問題所在
02/01 13:24, 9F

02/01 13:41, , 10F
老實說這種挖洞給人跳的店家都應該在Anti-ramp公佈 xD
02/01 13:41, 10F

02/01 15:46, , 11F
的確要公布~~!!
02/01 15:46, 11F

02/01 17:12, , 12F
難得碰到一篇文章是同時可po在非好店板及顧客板都ok的!
02/01 17:12, 12F

02/01 22:47, , 13F
是啊~ 不過,很可惜.....
02/01 22:47, 13F
文章代碼(AID): #1BPbBYec (consumer)
文章代碼(AID): #1BPbBYec (consumer)